1995年7月27日江蘇省無錫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制定1995年10月1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1995年10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0月19日
- 頒布單位:無錫市人大常委會
1995年7月27日江蘇省無錫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制定1995年10月1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5年7月27日江蘇省無錫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制定1995年10月1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務工勞動力的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保障用工單位和勞動者的...
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1997年3月19日無錫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8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
無錫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9 │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實施辦法│1996年10月29日1996年市政府令28號│ │ ├──┼──────────────────┼────────────────┼────┤ │ 10 │無錫市城市市容和...
保護外來勞動力依照勞動契約獲取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暫住人口做出貢獻的有參加優勝評選和獲得獎勵的權利。第十五條 暫住人口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主動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和申領暫住證;(二)遵守治安管理、工商管理、稅務管理、計畫...
(四)定期核對暫住戶口,掌握變動情況,按規定收取暫住管理費。第三章 管理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招聘外來勞動力應遵守查驗居民身份證、辦理暫住戶口登記、領取暫住證的制度,與外來勞動力簽訂勞動契約,依法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嚴密...
本條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無錫市人口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12年12月31日由無錫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制定,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我受...
(四)未與本單位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當月發放工資日期超過規定期限的,應當責令支付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和賠償金,並可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五)每月支付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報酬低於市、縣(區)政府公布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外來勞動力,是指在本市務工或經商,取得工資或勞務收入,不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的人員。第四條 市勞動行政部門是本市外來勞動力的主管部門。市、區、縣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監察機構按職責分工,具體負責對用人...
本條例所稱外來務工人員,是指未取得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及歷城區的洪家樓鎮、華山鎮、王舍人鎮、大橋鎮、十六里河鎮、党家莊鎮轄區內常住戶口的務工人員。第三條 市勞動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外來人員務工統一...
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勞動力務工的管理,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外來勞動力,是指不具有本市市區內常住戶口,年滿...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張貼、刊播招工(招聘)啟事或簡章應經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禁止以招工為名,騙取報名費、保證金、押金。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外來務工勞動者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保障其合法權益。第十五...
(一)使用外地勞動力批准書;(二)外地勞動力本人身份證和《外出人員就業登記卡》;(三)經鑑證的勞動契約。《外來人員就業證》是外地勞動力在本市單位內務工的合法憑證,實行一人一證、本人持有、年度換證的辦法。第十二條 單位...
本條例所稱外來務工人員,是指未取得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及歷城區的洪家樓鎮、華山鎮、王舍人鎮、大橋鎮、十六里河鎮、党家莊鎮轄區內常住戶口的務工人員。第三條 市勞動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外來人員務工統一...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按照規定持本人身份證以及其他有效證明,育齡婦女需同時持婚育狀況證明,到暫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由公安機關核發《暫住證》。未取得《暫住證》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勞動行政部門不...
2005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由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6月29日通過,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11月25...
為培育和發展我市勞動力市場,加強外來勞動力務工管理,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遼寧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來勞動力,是指外省、市離開本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到...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來務工勞動者,是指戶籍在我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統稱五城區)以外,在五城區行政區域內務工的勞動者。第三條 在五城區行政區域內招用外來務工勞動者的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第九條 獲準招用外來勞務工的用人單位,可以在本市招用有《務工許可證》的外來勞務工,也可通過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資格審查同意開辦的職業介紹機構組織招收。到外省、市招收外來勞務工的,用人單位應執行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本條例第四...
(一)未經批准擅自招(聘)用農村和外來勞動力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清退,並按每招用1人,處以200-500元的罰款。(二)使用農村和外來勞動力未按規定辦理務工許可證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補辦手續,並按每人處以50-2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