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3.10.31由無錫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無錫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3.10.31
- 實施時間:2003.10.31
無錫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9月25日審議通過,並報經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03年10月25日批准,現公布施行。
2003年10月31日
無錫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無錫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的議案,決定廢止《無錫市外來務工勞動力使用管理條例》。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