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發射設備安全要求》是2009年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
《無線電發射設備安全要求》是2009年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
《無線電發射設備安全要求》是2009年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社。基本信息 作 者:本社 編 出 版 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1-1 版 次:1頁 數:18字 數:37000印刷時間:2009-1-1開 本:16開紙 ...
第一條 為了保障無線電管制的有效實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無線電管制,是指在特定時間和特定區域內,依法採取限制或者禁止無線電台(站)、無線電發射設備和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的使用,以及對...
(一)業餘無線電台、公眾對講機、制式無線電台使用的頻率;(二)國際安全與遇險系統,用於航空、水上移動業務和無線電導航業務的國際固定頻率;(三)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使用的頻率。第十五條 取得無線電...
第六條 使用微功率無線電設備不需辦理無線電電台執照手續,但必須接受無線電管理辦事機構對其產品性能指標進行必要的檢查或測試。第七條 研製微功率無線電設備須按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發布的《研製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無線電台(站)址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第十六條 已取得無線電頻率使用權,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無線電發射設備;(二)具有熟悉無線電管理規定、具備...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無線電頻率,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和維修無線電發射設備,使用輻射無線電波的非無線電設備,建設和保護無線電監測設施,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非法干擾依法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不得利用無線電台(站)、無線電頻率、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第二章無線電頻率資源管理 第七條無線電管理機構根據國家規定的許可權,...
設定、使用國家規定的微功率無線電設備除外。第八條 申請設定無線電台(站)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擬使用的無線電頻率;(二)擬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參數;(三)用途說明和技術方案;(四)...
第二條 鐵路行業使用無線電頻率,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研製、生產、進口、銷售和維修無線電發射設備,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國家鐵路局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下,負責鐵路行業無線電管理工作。鐵路運輸企業負責企業內部無線...
許可部門(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對無線電台(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二條研製、生產、銷售和維修大功率無線電發射設備,應當採取措施有效抑制電波發射,不得對依法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進行實效發射試驗的,...
縣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無線電管理機構加強對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督、檢查。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應當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或者其派出機構備案。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必須按照國家《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辦理...
許可部門(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對無線電台(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十二條研製、生產、銷售和維修大功率無線電發射設備,應當採取措施有效抑制電波發射,不得對依法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產生有害干擾。進行實效發射試驗的...
(一)業餘無線電台、公眾對講機、制式無線電台使用的頻率; (二)國際安全與遇險系統,用於航空、水上移動業務和無線電導航業務的國際固定頻率; (三)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使用的頻率。 第十五條 取得無線電頻...
第十一條進行體育比賽、科學實驗等活動,需要攜帶、寄遞依法應當取得型號核准而未取得型號核准的無線電發射設備臨時進關的,應當向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臨時進關審批手續,憑批准檔案辦理通關手續。按照前款規定申請辦理臨時進關審批手續的...
六是完善了監督檢查制度,要求無線電管理機構定期對在用無線電台(站)進行檢查和檢測,及時查處非法干擾活動,保證人民民眾人身和財產安全。四、完善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 加強無線電設備管理,對於從源頭上防止非法設定無線電台(站)、減少...
第七條 業餘無線電台按全國無委和國家體委頒發的《業餘無線電台管理暫行規定》辦理手續。第八條 國外團體來黔訪問、旅遊、援建、舉辦展覽會等需使用小型無線電發射設備,由接待部門按《無線電管理規則》履行批准手續,報省無線電管理委員...
根據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頻率、呼號規劃和使用規定,審查、審批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指配頻率、呼號,核發無線電台(站)執照或使用證書,並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備案;審核轄區內研製、生產、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技術性能、技術指標和...
無線電管制是在特定的時間、區域、頻段範圍內,對全部或部分無線電發射設備及其它輻射無線電波的設備的使用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定》將於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國家重大任務...
第十六條 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干擾公民正常生活秩序的無線電發射設備銷售行為,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積極協助國家安全、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第十七條 銷售者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未按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無線電管理機構處500元...
1.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頒發。表明該無線電發射設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信息產業部關於加強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的通知》等檔案要求。2.起重機遙控裝置守全合格證書:由...
23. 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規定24. 建設衛星通信網和設定使用地球站的暫行規定25.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定和操作業餘無線電台管理暫辦法》(三)市政府及本局制發檔案1、《轉發市無線電管理局關於保障航空通信安全消除無線電...
一是一些事項申請人不再組織安全評估,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開展安全評估,明確了審批責任。二是審批部門加大現有的專家評審或技術覆核等安全評估力度。三是審批部門頒布強制性安全標準,並相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下一步,國務院有關...
(一)無線電設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二)操作人員熟悉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有相應的業務技能和操作資格;(三)無線電網路設計符合經濟管理的原則,工作環境安全可靠;(四)設台單位或個人有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條 需要設定...
以下簡稱深圳大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無線電安全,保證無線電台(站)、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正常運行,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無線電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深圳大運會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十條 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頻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的規劃;(二)擬設無線電台站開展的業務應在國家無線電管理許可範圍內;(三)擬用無線電設備應具有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代碼,...
設定使用各類無線電台須繳納註冊登記費、頻率占用費和設備檢測費。 生產、銷售、進口無線電設備須繳納註冊登記費和設備檢測費。 研製無線電發射設備,須繳納頻率占用費。第四條省、市、地、州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為無線電管理收費的合法...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使用無線電頻率,不得非法干擾依法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不得利用無線電台(站)、無線電頻率、無線電發射設備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第二章 無線電頻率資源管理 第七條 無線電管理機構根據國家規定的...
EN50364:2001對於工作頻段為0Hz-3GHz 的、用於電子物品監控(EAS)、無線電頻率識別(RFID)及類似用途的裝置,人體暴露於其電磁場的限制 EN60215:1989 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安全要求 EN300065-2V1.1.1(04-2001)電磁兼容性及無線電頻譜...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管和業餘無線電管理;負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在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指導本區無線電監測站開展業務;完成市無線電管理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