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於2021年7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 公布日期: 2021/10/20
烏魯木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於2021年7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烏魯木齊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於2021年7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第...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的法規。修訂信息 2003年5月7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經國務院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5月9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6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2011年1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事件劃分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
烏魯木齊市鼠疫防控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鼠疫疫情的發生與蔓延,加強鼠疫防控工作管理,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
記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適用範圍包括哪些內容?負責人:條例中規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社會公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
一、本市預防和控制“非典”工作,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
關於加強衛生應急工作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全面提升衛生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動衛生應急工作依法科學、有序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和檔案...
本規定所稱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確定的傳染病疫情。本規定所稱交通衛生檢疫,是指根據《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對車船、港站、乘運人員和貨物等實施的衛生檢驗、緊急衛生處理、緊急控制、臨時隔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釋義》是2003-5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康泰。作品簡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是在國務院領導親自指導下制定的,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關心、高度重視,充分反映了...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社會公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提供及時、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應急條例)等法律...
為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來華外國專家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維護正常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外國專家工作應急辦法》。該《辦法》於2003年6月10日由國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依據國務院制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根據突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回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的相關法律條款和規定,...
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當對執行應急救援、救助任務,並標有紅十字標誌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賦予優先通行權,依照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免交通行費。教育部門應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市、自治區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回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標準》的相關法律...
加強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是加快公共衛生事業發展,保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的戰略性舉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按照國務院的...
(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制度,協助開展傳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性事件,需要開展生活救助工作的,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2017年3月1日起,新疆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
(四)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訂自治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
二、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建設 第三章 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法律制度的建立 第二節 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律制度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透露,今後一年將繼續實施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畫,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
從2006 年1 月1 日起實行,是衛生部為了進一步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工作,確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時、準確地掌握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有效地開展預測、預報、預警工作並及時採取有效的公共衛生措施,在總結分析近幾年突發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