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瀘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瀘定縣林業和草原局是瀘定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瀘定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瀘定縣林業和草原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 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瀘定縣成武路17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 規章。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 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 織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還草等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 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 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執行最嚴 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 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 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 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建設工作,執行濕地保護規劃和 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執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 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理。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執行重點保護 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外來陸生物種野外放生活動,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執行各類自然保護 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森林公園、 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國際重要濕地等 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申報和建設等工作,負責縣級政府直接行使和 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 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 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 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 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執行集體林權 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 執行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 林地承包經營工作。
(八) 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執 行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負責開展林草產品質量監督,開展生 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開展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 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 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九) 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開展林木種 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資料庫,負責良種選 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 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 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 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 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按照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貫徹執行森林 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 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 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實施國有林區林場和草原 牧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森林草原火災預防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 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縣級及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 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 項目。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負責開展林業和草原 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 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 約有關工作。
(十四)加強黨對縣屬林業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協助縣委組織 部管理縣屬林業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 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 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 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綠化全縣 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草原建設,加快實現林業草原生態、 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 和歸併整合工作。
(十七)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應急管理局與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草局等部門要做到 各司其職、無縫對接。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 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自然資源局、水 利局、林草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 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 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 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 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 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 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重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 責組織重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 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 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草局、氣 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 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 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 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 按照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 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 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 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 林區林場和草原牧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森林 草原火災預防工作。
3. 必要時,林草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 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 任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機要保密、安全生產責任制、環境 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 休人員管理、政務公開、檔案管理、會務、文電、機關後勤保障 等工作;牽頭辦理信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機 關財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工作。牽頭本單位本行業各類改 革工作。
負責局機關財務和統計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提出縣財政 林業和草原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林業和草原建設專 項資金;負責林業和草原各類生態效益補償補助資金的兌現落 實;負責資金稽查、績效評價;負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和直屬企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指導監督國有林場、國有林區財務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產業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綠化國土甘孜行動, 負責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 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 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 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 理。承擔全縣荒漠化動態監測工作。實施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 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程。組織實 施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負責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 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有關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原平 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退化草地治理等草原重點 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和草原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縣陸生野生動植 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 辦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提出全縣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植物名錄調整建議。負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外來 陸生物種野外放生活動。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 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濕地 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修 復工作。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政策、擬定規劃並指導實 施。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發展政策,推進 林業和草原綠色發展,指導林業和草原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承擔 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承擔全縣林木種苗、草種 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 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研究、成果轉化、資源評價 和技術推廣與套用。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 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科技交流和科 技協作項目。負責縣級以上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擬訂全縣 林業和草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林業和草原年度計畫和 投資計畫,監督管理預算內投資項目,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 補償制度的實施。牽頭項目招投標及政府採購工作。
承辦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指導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森林草原資源管理股(四川大熊貓棲息地世界自然遺產 瀘定縣管理辦公室)
承擔全縣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動態監測和森林、草原資源 考核評價工作。執行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關技 術規程,監督國有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編制 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林地保護 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森林經營 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 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草原行政執法工作。管理全縣重 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 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 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國際重要濕地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負責申報設立和規劃建設,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 保護地的審核建議。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 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承擔世界遺產保護地(瀘定縣)的監督管理 職責。貫徹執行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負責林木種苗、 草種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負責依法 治縣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等有 關工作。監督指導本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 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縣本 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 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 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調解工作,開展法律諮詢。負 責本系統的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宣傳工作。負 責林業規範性檔案管理。承辦領導幹部任期綠化目標及國土綠化 的階段性目標的考核驗收。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負責組織指 導林業改革。執行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 措施。指導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
指導木材檢查站、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工作。
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森林草原防火股
負責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護、隱患排查整 治、監測預警、基礎設施建設、專業防火隊伍組建管理、未達到 林草火災應急預案中啟動應急回響條件的初期火情火災處置、牽 頭災損評估等工作,一旦火災達到本級應急回響最低條件,林草 部門第一時間提請同級防滅火指揮部啟動相應等級應急回響。
機關黨委及機關黨辦。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 作條例〉實施細則》(川委發〔20126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 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川委辦〔201649號)和《關於〈瀘定縣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瀘機改發 〔2019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設定。達到設定條件的,由縣委編 委按規定程式研究設定並明確領導職數。機關黨委及機關黨辦負 責本部門及下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組織工作。

人員編制

縣林草局行政編制10名(含森林草原防火股3名編 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程師1名,股長4名(含 辦公室主任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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