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水市林業和草原局

瀘水市林業和草原局,是雲南怒江州瀘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水市林業和草原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瀘水市林業和草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設計、計畫、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草原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抓好林業和草原系統的普法工作,並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生態修復工作。制定生態修復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草原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封山育草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和生態修復工作,承辦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承擔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森林資源採伐限額,經省林業和草原局、州林業和草原局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組織、指導林地、草原、林權管理;編制轄區內林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應由本級政府批准的林地和草原徵收、徵用、占用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及有關契約管理、森林和草原資源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林草權流轉交易,調處契約糾紛,協同調處權屬糾紛等。負責林業和草原分類經營和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四)負責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按照國家濕地保護的有關標準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水利景區的設立、規劃、建設、管理和保護;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濕地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和草原資源,促進林業和草原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生物多樣性資源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五)負責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定監督實施,監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石漠化影響的審核。
(六)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對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承辦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自然保護區、世界遺產地、國家地質公園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世界遺產地、國家地質公園,加強自然保護區、世界遺產地、國家地質公園的建設工作;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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