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用好用活財政資金,支持重點產業發展、企業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促進稅收收入穩步增長,推動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現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壯大創業投資基金,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
以實施“營改增”為契機,結合我市開展國家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工作,採取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工業企業從主營業務中分離出科技研發服務、物流輔助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和有形動產租賃等業務,促進生產性服務業、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推進兩化融合,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
對市重點發展產業、高新技術初創期企業等,採取前三年優惠股息、在投入時約定退出期限和回報率、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或同期企業平均股息收取一定利息等方式給予適當讓利。
(一)市出資3億元,鐵西區政府出資2億元,組建一支創業投資基金,由
瀋陽恆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組織運營,主要支持現代服務業及裝備製造業發展。
(二)市出資3億元,東陵區(渾南新區)政府出資2億元,組建一支創業投資基金,由瀋陽恆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組織運營,主要支持IC裝備、軟體開發、機器人和自動化等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下屬瀋陽創業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出資2.6億元,市從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出資0.5億元,再統籌部分兩化融合專項資金,同時鼓勵有意願的區政府共同出資,組建一支創業投資基金,由瀋陽創業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組織運營,主要支持兩化融合,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業轉型升級和技術創新。
(四)市科技風險事業中心在清產核資基礎上,將資產注入瀋陽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同時,市財政另行籌資1億元,由瀋陽恆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出資人,投入瀋陽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做大市科技風險基金規模。
二、支持國有擔保機構做大做強,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支持國有擔保機構做大做強融資擔保、融資租賃業務,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範運作,有效放大資金規模,加大力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
(一)向瀋陽恆信擔保有限公司注資2億元,進一步擴大融資擔保規模,通過擴展抵押範圍,創新反擔保、再擔保、聯保等擔保方式,探索以恆信擔保有限公司為龍頭,吸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組建擔保機構聯盟,形成區、縣(市)擔保網路全覆蓋和業務聯動的局面,分散擔保機構風險,建立穩定的銀保合作關係,積極推進中小企業擔保事業發展。
(二)市出資1億元,由市中小企業局負責,在理順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現有股權關係的前提下,委託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作為出資人,注入瀋陽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擴大其融資擔保規模。
(三)市另行籌資1億元,由市科技局負責,委託市民營科技擔保中心作為出資人,注入瀋陽市科技擔保投資有限公司,進一步擴大市民營科技擔保規模,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新產品研發、試生產和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保證。
(四)向瀋陽恆信租賃有限公司注資1億元,進一步擴大融資租賃規模,拓展設備生產企業產品銷售市場,同時也為中小企業提升生產能力提供融資服務。
三、加快公租房建設進度
2013年,我市公租房續建項目計畫投資22.3億元,新建項目計畫投資33.7億元,總計56億元,目前市財政已多渠道籌集資金50億元,保障公租房建設投資需求。
四、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
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棚戶區改造,改善困難民眾住房條件,活躍房地產市場。
(一)結合房產部門對我市零星棚戶區改造地塊摸底調查情況,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支持。
(二)市投入3億元,比照省政策,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相應支持。
五、積極籌資支持土地儲備
加大土地徵收拆遷力度。對實施中的儲備地塊,加快徵收和土地整理進度,儘早具備淨地出讓條件;對有意向納入儲備計畫的地塊,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做好摸底測算等工作,儘早實現收儲。市財政要積極籌集資金支持土地儲備,降低土地收儲成本,提高土地出讓收益。
六、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
結合我市四環路重要節點開發,對我市新城新市鎮內的產業園區、教育園區,以及其他基礎設施建設給予支持,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對今年(2013年)8月1日至年底新增並投入使用的銀行貸款中需政府償還的,市財政按央行基準利率給予一年期貼息支持。
七、推進工業地產建設
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工業地產建設支持力度,重點保障列入市級重點工業地產項目,具備條件的按進度及時撥付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市場化方式推動工業地產建設。
八、加快政府專項資金支出進度
相關項目計畫主管部門儘快完成立項、審批、計畫下達等工作,項目實施單位要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凡已確定的項目,9月底前完成項目進度50%以上;11月底前項目進度不低於90%;全年按計畫進度完成預算。對年內沒有按計畫支出的政府專項資金,按有關規定平衡預算。財政部門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資金。重點是用好用足基建、教育、科技、支農等政府專項資金,儘早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瀋陽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