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該意見是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上水平、惠民生中的重要支撐作用,推動吉林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 文號:吉政發 〔2009〕20號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 性質:意見
簡介,總體目標與基本原則,主要措施,政策保障,

簡介

吉政發 〔2009〕20號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總體目標與基本原則

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的總體目標是: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依靠科技進步,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加速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推進產業升級,為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上水平、惠民生做出切實貢獻,推動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發揮科技支撐作用要堅持5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標本兼治,鼓勵自主創新,增強經濟發展後勁的原則;三是堅持遠近結合,著力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的原則;四是堅持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原則;五是堅持深化改革,充分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的原則。

主要措施

按照上述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力做好以下8個方面的工作。
(一)抓緊實施與擴內需、保增長密切相關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
組織實施首批10項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首批組織實施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支撐能力強,已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成果,對擴大內需因素產生直接作用,能夠儘快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和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省政府投入專項資金1?8億元,用於解決重大項目轉化過程中的相關問題。要抓緊落實項目經費,儘快安排項目實施,加快項目進度,爭取通過2-3年的努力,每個項目產值超過10億元,同時形成一批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產業基地。
繼續培育遴選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保持項目實施的接續性。要堅持科學發展規律,充分利用多年自主創新的成果,篩選出對當前產業發展和擴大內需具有較大影響,已有較好基礎、市場前景廣闊的項目,加快投入,力爭早出成果。
(二)圍繞我省八大產業躍升計畫,立足上水平、調結構,實施十大科技攻關項目,促進我省產業振興。
結合落實中央擴大內需10項措施和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緊密圍繞我省八大產業躍升計畫,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2009年,主要圍繞我省八大產業躍升計畫中的重點領域:汽車和零部件、石油化工、農產品加工、醫藥和生物藥、電子信息、冶金建材、新材料、裝備製造業,選擇10個具有方向性、基礎性和前瞻性的關鍵共性技術項
目,加快論證,儘快推出,全力組織實施。通過實施重大科技攻關項目,解決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技術瓶頸問題,開發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做大做強我省支柱產業,壯大比較優勢產業和特色產業。
(三)大力推動民生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加快推廣有利於擴大內需、改善民生的技術和產品。對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能帶動形成新的市場需求、改善民生的成熟技術和產品,要加大產業化、商業化和規模化套用力度。
加強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新能源與清潔生產研究。主要是加強新能源技術,清潔能源技術、生物能源技術,清潔生產新工藝、新技術,節水、節油、節電新技術及產品的研究。推進長春市 “十城千輛”示範城建設,推動節能環保汽車的示範運行;推進電動汽車關鍵技術自主創新。按照《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中開發低能耗與新能源汽車的要求,促進產學研合作,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增強電動汽車的研發能力和競爭能力;推進新能源開發與重點行業的節能減排。利用吉林省油頁岩、生物質能資源優勢,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突破一批工業、建築、交通等重點耗能領域的關鍵技術。
加強公共安全研究。主要是加強對飲用水檢測、保護和治理關鍵技術,煤礦安全生產及災害救援關鍵技術,食品安全控制技術與設備,公共環境安全控制技術,工業安全生產與危險防控技術,自然災害預警與減防新技術,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等關鍵技術的研究。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研究。主要是加強對西部糧食增產工程生態安全保障技術,富營養化水體防治關鍵技術,典型受損生態系統恢復與治理技術,典型環境污染預防、控制技術,城鎮化人居環境最佳化控制技術,中小城鎮污水處理新技術,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循環利用技術等關鍵技術的研究。
加強人口與健康研究。主要是加強對重大傳染病、非傳染疾病的預防、診斷和治療技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控制技術,農村和社區衛生適宜技術,新型醫用材料與器具,化學創新藥物,化學製藥產業化等關鍵技術的研究。
設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引導計畫。支持大學應屆畢業生領辦、創辦科技型小企業,重點支持在高新技術領域自主創新、能夠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一定作用的項目。引領具有創新思維和開拓精神的大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創業發展、服務社會,幫助大學生開拓一條科技創業之路。
(四)培養創新創業人才,加強科技人力資源建設。
加快各類人才培養,加強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構建層次分明、結構合理的科技人才隊伍。
繼續實施青年科研基金計畫。支持具有新穎學術思想和創新創業思維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推動高水平傑出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促進青年科技人才隊伍的快速成長。
實施百名中青年科技創新帶頭人計畫。採取利益激勵、項目帶動、團隊建設、培訓交流等多種措施,使科技創新帶頭人脫穎而出,充分發揮作用。用3年時間,培養和引進100名在原始創新方面有重大發現,在技術創新方面有重大發明,在領辦企業方面有重大作用的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
引進一批高級人才。抓住國際金融危機引發新一輪人才流動的契機,貫徹落實好省里出台的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辦法,引進一批高級研發人才、管理人才、金融人才。
(五)開展千名科技人員服務千戶企業行動。
在全省開展千名科技人員服務千戶企業科技行動 (以下簡稱“雙千”行動),即在全省範圍內組織千名以上科技人員,擔任企業科技特派員,深入千戶以上企業開展服務,幫助企業改善管理、開發產品、推廣技術、解決困難。實現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的緊密對接,促進產學研長效機制的建立;引導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深入合作,推動在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形成一批產學研戰略聯盟,共建各類研發平台和產學研結合示範基地,攻克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業核心、關鍵及共性技術,提升企業的研發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
(六)加強高新區建設,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進一步發揮長春、吉林兩個國家級高新區引領我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科技成果轉化重要平台的作用。支持高新區內企業參與國家、省重大專項的實施、承擔各類科技計畫項目,推動高新區的產業集聚和特色產業基地發展。加強軟體園、現代中藥園、生物醫藥園、光電子產業園、汽車工業園、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圍繞重點行業和優勢產業,在有條件的科技園區、科技型企業建立若干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推動我省高新區建設創新型科技園區,在政策、資金、計畫和工作指導上給予傾斜,儘可能多地爭取我省高新區進入國家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試點。
推進延吉高新區升級。要緊緊抓住國家加快推動省級高新區升級的契機,抓緊完善升級高新區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充分發揮延吉高新區的優勢和特色,推進延吉高新區升級為國家級高新區。
(七)加強科技創新服務平台建設,統籌資源,服務基層。
推動國家、省級實驗室等重大源頭創新平台建設。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新建一批省級重點實驗室和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努力打造大型公共開放基礎研究平台。
強化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要繼續加強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進一步強化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管理,完善審批、考評和驗收工作,提高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支撐和服務行業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中介服務平台建設。圍繞支柱、優勢產業,創新體制機制,整合科技資源,探索建立重點領域公共研發平台,選擇中藥、農業產業進行試點。加強技術市場建設,大力發展各類科技中介機構。整合科技信息網、技術標準、專利等各類科技資源,完善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和建立開放共享機制,面向全社會提供科技服務。發揮東北大型科學儀器協作網等信息資源平台的作用,推進省科技文獻信息服務平台建設。
(八)進一步突出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增強經濟發展後勁。
啟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積極引導科技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自主創新,逐步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和企業競爭能力,提高科技對經濟貢獻率。通過設立自主創新引導計畫、加強對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獎勵、推進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實施企業經營戰略諮詢計畫、組建高新技術企業聯盟、構建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支撐信息平台、充分發揮中介機構作用、調整科技人員評價指標體系、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人才等具體措施,到2010年,培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500戶,其中,重點扶持50戶與吉林省優勢產業相關的高新技術企業,使其進入國內同行業先進行列,在創新能力、企業規模、經濟效益、市場競爭等方面有明顯優勢。
實施百戶科技型創新企業培育工程。主要在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範圍內開展培育工作,選擇一批在技術創新、品牌創新、機制體制創新、經營管理創新、文化與理念創新等已有一定基礎,通過培育,能夠取得實效和形成典型示範作用的企業。從2009年開始,3年內培育和認定省級科技型創新企業100戶左右。重點培育企業開展自主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
企業研發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科技投入,鼓勵企業技術發明,創建企業創新文化。通過百戶科技型創新企業培育工作,引導和提升我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與開發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重點骨幹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建立和完善有利於企業自主創新的內在機制;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縮短科技創新與市場需求的距離,加快一流科技人才和成果向企業集聚;建設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引領和帶動我省企業走創新發展之路。

政策保障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調整財政投入結構。
按照 “保障重點、調整結構”的原則,加大財政對上述措施的支持力度。調整省科技發展計畫財政投入結構,在保證基礎研究投入的前提下,優先支持產業躍升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各項任務,優先支持加快實施、早見效益的重點項目。
(二)加大對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研發與推廣套用的政策支持。
支持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的研發與推廣套用。落實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意見》(吉政發 〔2009〕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組織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意見》(吉政辦發〔2009〕3號)、《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辦發 〔2009〕4號)等促進企業創新的有關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促進自主創新的政策,鼓勵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的研發。對使用節能照明和用於公共運輸的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等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用戶,按照相關政策,給予消費補貼。對各類涉及民生的高新技術和產品,在省科技發展計畫中優先安排。
鼓勵使用國產首台 (套)裝備。落實促進自主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支持產學研用結合,探索建立使用首台 (套)裝備的風險補償機制。
(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業投資機制,加大對技術創新的金融支持。
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投入機制,營造有利於企業創新發展的投入機制和金融環境。
設立省科技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現有科技專項資金要向科技創業投資傾斜,引導各類投資機構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投資,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加大對科技企業的融資支持。推進創業投資規範發展。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對符合信貸條件的科技項目和企業加強金融支持。
(四)對服務企業的科技人員給予政策支持。
激勵科技人員深入企業。科技人員在被選派服務企業期間,原單位應保留其職務、工資福利和崗位。允許科技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分享創新收益。落實《科技進步法》,研究制定職務科技成果股權激勵機制的政策,對做出貢獻的科技人員按照規定實施期權、技術入股和股權獎勵等形式的激勵。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發揮科技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的重要支撐作用,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和任務,確保取得實效。科技主管部門要會同各部門和各地區,加強協作,集成資源,共同推進以上各項措施的落實。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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