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節約用水條例》是濟寧市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節約用水條例
- 發布單位:濟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濟寧市節約用水條例》是濟寧市地方法規。
《濟寧市節約用水條例》是濟寧市地方法規。發布公告濟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濟寧市節約用水條例》已於2022年12月17日經濟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於2023年1月10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
《山東省節約用水條例》是 為加強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的條例。條例全文 山東省節約用水條例 2021年12月3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管理辦法。於2022年1月1日施行。《辦法》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據 原《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
(三)將第三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安裝計量設施或者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的,依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處罰。”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 ...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條 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應當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遵循全面規劃、節水優先、嚴格保護、統籌兼顧的原則。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水資源保護...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必須遵守本條例。跨省的河流、湖泊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濟南市節約用水條例於2020年8月25日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
煙臺市節約用水條例於2018年11月6日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30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促進水資源全面...
《濟寧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條例》是濟寧市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的首部涉農立法,也是山東省首部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的專項地方性法規,經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於2022年1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
《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條例。全文 濱州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 (2022年12月9日濱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5次會議通過 2023年1月10日山東省第十三...
本條例所稱農村供水,是指利用農村供水工程及其附屬設施向農村居民和單位提供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不包括農田灌溉)的活動。第三條 農村供水應當優先保障生活用水,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節約集約、保障安全的原則...
威海市節約用水條例於2017年6月28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7年7月28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根據2019年12月27日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水控水管理,促進黃河水等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推動黃河三角洲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山東省節約用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適應國民經濟發展,滿足人民生活需要,保護泉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審議情況的報告 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05年立法計畫以及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