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證供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促進節約用水,維護供水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用水,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管理辦法。於2022年1月1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辦法》出台背景及政策依據
原《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自2011年實施,在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企業生產用水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供水管理面臨新情況、新問題,原《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已不能滿足調整供用水關係的發展需要,亟需修訂。同時,出台城市供水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也是省對市城市供水規範化考核的重要內容,能夠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據。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市城鄉水務局起草了《濟寧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
《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包括總則、供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工程建設、城市供用水管理、城市供水設施維護、二次供水管理、節約用水管理,共七章51條。一是明確了城市供水工程建設、設施維護的標準要求、範圍及責任。二是明確了城市供用水管理、二次供水管理中各主體的責任、義務等。三是明確了供水水源保護、節約用水等相關內容。
《辦法》的主要創新點
突出了城市供用水管理。針對城市供水用戶和城市供水企業在水費繳納、水錶計量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了各部門在水質監管方面的責任,建立了城市供水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新增了二次供水管理。針對目前存在的城市二次供水設施建設不規範、管理體制不理順、運行維護經費未落實、清洗消毒不及時等問題,明確了責任單位及解決措施,下步相關工作將逐步改造移交至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運行和維護。
細化了供水水源保護、節約用水管理相關內容。針對飲用水水源地劃分和監督管理,明確了責任主體,細化了水源地保護區以及公共供水管網覆蓋區域的保護措施,同時對節水措施實施、制度執行、宣傳教育等方面進行了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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