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山市人民政府

潛山市人民政府

潛山市人民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

潛山市人民政府實行首長負責制。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

潛山市人民政府對潛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潛山市人民政府在潛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潛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潛山市人民政府每屆任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山市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潛山市潛陽路370號
  • 性質:潛山市國家行政機關
  • 現任市長王國林 
主要職權,領導成員,內設機構,政府辦公室,政府組成部門,政府派出機構,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垂直管理機構,公共企事業單位,鄉鎮單位,機構改革,市政府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章第七十三條,潛山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計畫和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城鄉建設等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人口與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
(八)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幫助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十)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一)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姓名
職務
潛山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黨組書記、市長,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潛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潛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潛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兼)
潛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潛山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潛山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潛山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掛職)
潛山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潛山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掛職)
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宋子明
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參考資料來源(截至2023年11月)

內設機構

政府辦公室

政府組成部門

政府派出機構

安徽省潛山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天柱山旅遊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潛山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潛山市招商中心
潛山市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服務中心
潛山市砂石站

垂直管理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潛山市支行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潛山市分公司
安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潛山管理部
潛山市菸草專賣局
潛山市氣象局
安慶市潛山市生態環境分局

公共企事業單位

潛山市供電公司
潛山市自來水公司
潛山市中醫院
潛山市安潛公共運輸有限公司
潛山市野寨中學

鄉鎮單位

潛山市梅城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源潭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黃鋪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余井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王河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水吼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槎水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官莊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天柱山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黃泥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黃柏鎮人民政府
潛山市痘姆鄉人民政府
潛山市塔畈鄉人民政府
潛山市龍潭鄉人民政府
潛山市油壩鄉人民政府
潛山市五廟鄉人民政府

機構改革

市政府機構

(1)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
(2)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農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
將市農業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不再保留市農業委員會。
潛山市五廟鄉人民政府
不再保留市文化委員會、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體育局。
(4)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齡工作相關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5)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6)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以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草原防火相關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的震災應急救援相關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減災救災委員會、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等職責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7)最佳化市司法局職責。將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政府法制工作相關職責劃入市司法局。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8)最佳化市審計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市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承擔的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等劃入市審計局。
(9)最佳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的專利管理相關職責等劃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改為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
(10)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1)最佳化市林業局職責。將市農業委員會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委員會、市水利局等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劃入市林業局。市林業局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12)組建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將市政府辦公室(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的扶貧開發相關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水庫移民管理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水庫移民管理局牌子。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13)最佳化市政府辦公室職責。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市外事僑務辦公室更名為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仍在市政府辦公室掛牌。
(14)最佳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局)、市民政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等管理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物價局、市糧食局牌子。
(15)組建市科技經濟信息化局。將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市交通運輸局的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相關職責等整合,組建市科技經濟信息化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
(16)最佳化市財政局職責。將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局)的融資租賃、典當、商業保理監管等職責劃入市財政局,加掛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市財政局不再保留市投融資與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17)組建市商務局。在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局)的商務管理相關職責的基礎上,組建市商務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8)調整市委市政府信訪局管理體制。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改為市政府信訪局,由市委工作機關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委信訪局與市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19)組建市城市管理局。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職責,以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園林綠化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城市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組建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將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科技信息化委員會的數據資源管理相關職責整合,組建市數據資源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直屬事業單位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將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志辦公室的職責整合,組建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
不再保留市委黨史研究室、市地方志辦公室。
(2)組建市融媒體中心。將市廣播電視台的職責、相關單位的新聞宣傳職責整合,組建市融媒體中心,作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歸口市委宣傳部領導,保留市廣播電視台牌子。
(3)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市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4)剝離行政職能後的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更名為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再保留原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下屬的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市招商局更名為市招商中心。
(6)市土地與徵收補償辦公室更名為市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服務中心。
(7)市砂石管理局更名為市砂石站。
按照中央及省委關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要求,繼續深化完善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按照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實行綜合設定的原則,區分情況推進改革,根除“事業局”。改革後保留設定的事業單位,名稱不再稱“委、辦、局”。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及省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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