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山市農業農村局

潛山市農業農村局

潛山市農業農村局,是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李曉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山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潛山市舒州大道梅城鎮舒州大道755號
  • 所屬地區:潛山市
  • 現任領導李曉東 
  • 所屬部門:潛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市“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國家農業農村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指導全市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全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市農業投資管理,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田建設項目。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全市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各項農業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農業農村局系統內部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指導農業企業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市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全市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全市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市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殘留檢測方法等國家標準。組織全市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全市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指導全市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一)指導全市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牽頭開展全市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農業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整合執法職責,實行農業統一執法。
(十五)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現任領導

職務
姓名
黨組書記、局長
黨組副書記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聶鹹川、汪麗華
總農藝師
鄒祥
黨組成員
劉建、汪勝華
參考資料來源: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宣傳、督查、保密、統戰、信訪、檔案、安全、政務公開及有關會議的組織等工作。組織有關報告、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審核。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機關及全市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負責計畫生育、機關文明創建工作。擬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特色種養業等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相關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組織農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負責幹部的考察和年度考核工作。配合做好黨務、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受理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配合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三)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機關及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農業場所企業國有資產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系統內部的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方針政策。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以及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由市級行使的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牽頭開展農業農村領域“放管服”改革和有關清單制度工作。
(五)發展規劃與事業促進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農業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按管理許可權承擔農業利用外資項目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六)鄉村產業發展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並指導發展。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
(七)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政策與改革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指導發展農村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八)市場與信息化科。編制全市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指導農業農村信息化服務,指導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行銷相關領域的信息網路、電子商務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
(九)科技教育辦公室。擬定農業科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承擔農科教統籌協調工作。指導農業職業教育工作,組織開展農民科技培訓工作,組織協調農村基層幹部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農村農民體育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推廣農業科技成果。
(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種業管理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與擬訂地方農業生產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質量認證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一)農田建設辦公室。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年度及中長期開發規劃,擬定全縣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農田建設項目申報、評估、審批、實施檢查、竣工驗收工作。
(十二)綜合管理與生態能源辦公室。起草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相關工作並監督管理。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承擔農業生態建設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工作。指導農業生物質能產業發展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業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指導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的發展。
(十三)農產品檢驗檢測中心。負責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檢驗;農產品市場準入檢驗;農產品認證檢驗;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檢驗;農業投入品及土壤的抽查檢驗與鑑定等;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服務與指導;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宣傳貫徹有關農村產權流轉的法律和政策;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提供服務,負責對全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鑑證;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申請的受理,產權信息的蒐集、審核、信息發布和成交公告;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提供場地、設施和代辦服務,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活動情況的統計、分析、反饋及相關資料的存檔工作;開展流轉契約審查、登記、備案、建檔工作,推廣使用農村產權流轉規範契約文本,提供土地流轉的政策諮詢、契約簽訂、契約的變更、委託流轉等服務;辦理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書;開展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業設施等產權抵押貸款融資服務;開展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工作;承辦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水產服務管理站。負責全市水產技術,新品種實驗、示範及大面積推廣套用;負責對全市水產業生產和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負責漁業統計;負責全市漁業資源的普查、評估、保護修復和增殖;負責全市水生疫病監測和防控;依據相關法規應該承擔的服務職能。
(十六)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承擔農業投入品(種子、肥料、農藥、種畜禽、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權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植物保護及漁政、植物檢疫、農業環保、農村能源、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機、獸醫、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防疫、生豬屠宰等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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