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山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根據《中共安慶市委辦公室、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潛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7號)和《中共潛山市委、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潛山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潛發〔2019〕6號),制定本規定。

潛山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市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山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潛山市
  • 所屬部門:潛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市文化、旅遊、體育、新聞出版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產業發展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安排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方面的有關經費和計畫、財務、統計、人才計畫工作。
(五)參與規劃、實施全市重點文化、旅遊、體育重點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管理全市旅遊事業,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七)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重點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品牌建設,指導協調推進全市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產業轉型升級。
(八)指導協調鄉村旅遊與休閒產業、紅色旅遊等特色旅遊和旅遊購物消費,指導全市旅遊景點的規劃、申報和開放開發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
(九)貫徹落實《安徽省全民健身條例》,指導全市群體、競訓體育工作。指導監督中國體育彩票銷售活動。
(十)監管全市出版物市場、出版活動和出版內容;負責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印刷業的監管;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地方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進城鄉文化創新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推動各類藝術共同發展。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農村基層文化建設,管理和協調全市性重大文體活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十三)擬定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繼承創新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工作;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省、安慶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的相關審核、申報工作;監督檢查各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使用。
(十五)管理全市公共圖書館事業,指導協調各類圖書館相互合作、資源共享和協調發展;推動公共圖書館自動化、網路化和標準化建設。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研究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態勢,指導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對行業和系統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管理所屬單位,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的業務活動。
(十八)指導全市對外文化、旅遊、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點工作落實。承擔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信息、信訪等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事項。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會工作。負責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行業相關協會黨建工作。會同其他部門審核辦理文化、旅遊、體育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資產管理、財務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廣電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督導、監督局屬單位預決算編制及預算執行工作。
(四)公共服務科。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文化惠民工作。負責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利用和發展。負責全市群體、競訓體育工作。指導體育強縣、農體工程、體育協會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全市公共文化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文化社團開展工作。承擔上級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宣傳科。承擔宣傳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提升和品牌創建工作。負責重要文化旅遊產品對外宣傳推廣工作,提供文化旅遊市場信息。負責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工作。
(六)發展規劃科。指導協調全市藝術展演、展覽及重大文藝、節慶活動。負責重大文化旅遊體育活動策劃與組織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代表性文藝作品和具有市級水準的地方特色文藝團體,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組織策劃中國體育彩票銷售活動。組織協調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
(七)項目產業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工作。負責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體育產業、廣電新聞出版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品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文化產業園區、鄉村旅遊、休閒度假區旅遊建設。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負責產業扶貧與鄉村振興工作。
(八)綜合管理科(行政許可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文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及出版市場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活動。監管文化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提升。負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旅遊經濟監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九)廣播影視科。負責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及相關技術政策。組織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覆蓋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廣播影視系統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指導和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城鄉電影放映網的建設。承擔上級廣播電視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文化資源科。組織貫徹落實國家、省、安慶市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研究制訂文物保護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和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安全保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全市內文物項目申報工作,並進行監督和檢查。監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使用。協同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紅色旅遊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經濟師1名。
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成盧
副局長:程澤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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