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於2005年12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是市政府的直屬正處級特設機構。漳州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監管範圍是市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
(二)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考核、任免,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負責所監管企業的黨建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提出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三)依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的規定,代表市政府向部分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提出本級國有資產預算編制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完善考核制度,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評價,建立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監交國有資產收益,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研究探索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資產經營的有效形式,提出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國有企業改制監督工作,組織並監督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政策及制度的貫徹實施;負責所監管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等工作;依法對縣級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