溮河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溮河年鑑》(2011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溮河年鑑》是記錄溮河區發展歷程,積累地情資料,提供地情信息服務的重要載體。在建設魅力溮河新的歷史進程中,為充分發揮《溮河年鑑》存史、資政、育人的社會功能,更好地服務於全區中心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建設,現就2011年卷溮河年鑑編撰組稿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溮河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溮河年鑑》(2011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 類別:通知
  • 地點:溮河區
  • 類型:撰稿工作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
關於做好《溮河年鑑》(2011卷)撰稿工作的
通知
溮辦文〔2011〕3號
各鄉、鎮、辦事處,區直各單位:
《溮河年鑑》是記錄溮河區發展歷程,積累地情資料,提供地情信息服務的重要載體。在建設魅力溮河新的歷史進程中,為充分發揮《溮河年鑑》存史、資政、育人的社會功能,更好地服務於全區中心工作,服務於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建設,現就2011年卷溮河年鑑編撰組稿工作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主體內容
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用志工作的意見》(豫政辦〔2006〕111號)的要求,《溮河年鑑》的主體內容共分23個類目:依次為特載、專文、數字溮河、大事記、人物、組織機構及組成人員、概況、政治、工商聯和群團組織、人民武裝、法制、農業、工業和非公經濟、交通郵電、建設、土地、環保、貿易流通、財政稅務、金融保險、經濟管理、監督管理、科學教育文衛體育、社會生活、鄉鎮辦事處概況、附錄等。各相關單位一是要把本單位工作或事業的各主要方面分別設為《溮河年鑑》的主體條目進行記述,並保持這些主體條目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確保本區重要的地情資料及時、系統、不間斷地積累和保存下來,服務當代,惠及後世;二是在分項記述年度工作或事業各主要方面情況時,要注重反映新進展、新變化、新情況。同時,要深入發掘資料,把本單位年度內的新成績、新經驗、新事物分別設為《溮河年鑑》的典型性條目,及時記載下來,以豐富和深化年鑑內容,更準確深刻地反映時代特點、地方特點、行業特點和年度特點,發揮典型帶動和啟迪作用,增強年鑑的資治和教育功能;三是要通過區發改委、中小企業服務局、商務局、工商局、統戰部、工商聯(總商會)等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進行聯繫協調,依據《條例》及時收集整理反映改革與發展成就的有關本區民營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中介組織等的發展情況,使年鑑記述的年度地情更加系統、全面和真實。
二、內容撰寫要求
(一)鄉鎮辦事處撰稿內容要求
1、概況:主要包括位置、面積、所轄村(居)委會個數、人口、地理環境、特色資源、經濟社會發展、獲得相關榮譽等,字數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內。
2、主要工作:包括經濟工作(鄉鎮可分設〔農業生產〕、〔鄉鎮(集體)企業〕、〔水利漁業〕等)、農村綜合開發改革、新農村建設、土地流轉、基礎建設、文教衛生、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民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內容,每項內容分開敘述,每項內容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未涉及的內容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添(可附年終總結一份)。
3、2010年度國民經濟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列表顯示。
4、2010年鄉鎮辦直屬機構、村、居委會、主要鄉鎮集體企業分別列簡表顯示,主要項目包括:
單位名稱、負責人(站所長、支書、主任、經理等)主要業務、固定資產、人數、辦公電話等(村、居委會要增加總人口、面積等)。
5、2010年度領導班子成員情況(有變動的要註明時間)。
6、本單位2010年度的大事要事及獲個人市以上獎勵的情況。
7、名村(居)要覽,包括名稱、位置、面積、人口、經濟狀況、特點特色等基本情況。
(二)區直局委辦和垂直管理部門撰稿內容要求
1、單位基本情況(包括位置、人口、內部機構設定等)。
2、工作簡述(包括職責職能等,500字以內)。
3、主要工作:列若干條目分項敘述,每條目控制在300字以內(可附年終總結一份)。
4、內設機構及下轄二級機構(包括所轄企業)列簡表顯示,主要包括:單位名稱、負責人、主要職責(業務產品)、固定資產、人數、電話等。
5、2010年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情況(有變動的註明時間)。
6、本單位2010年度的大事、要事及獲個人市以上獎勵的情況。
(三)涉及黨務部門的撰稿內容,可參照局委辦的要求進行。
(四)撰稿要求
1、觀點正確,資料翔實,真實準確。
2、文字簡練、樸實,實事求是,符合志體要求。
3、突出單位特色。
4、形象宣傳的圖片資料要清晰、明了、真實。
5、稿件報送時必須由單位分管領導審核把關,撰稿者署名。
三、組織領導和時間要求
年鑑供稿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時效性強,各鄉鎮辦和各部門要明確一名領導負責本地、本單位的供稿工作。要精心挑選一至兩名有較好政策水平、熟悉全面工作,具有相當文字功底的人員承擔撰稿任務。如果人員變動,要有合適的人員接替,以保證此項工作的連續性。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溮河年鑑》征編工作,認真完成年鑑供稿任務。各撰稿單位在接到通知後,要及時確定具體的撰稿人,並報《溮河年鑑》編輯部,撰稿任務必須於4月30日前完成,報送文字稿件和電子拷貝檔案各一份,文字稿件須經本單位領導審定簽字、加蓋公章後,報送到區地方史志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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