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省民政廳《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浙民民﹝2014﹞142號)、《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溫委發〔2020〕19 號)精神,為激發社會組織活力,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獎勵並扶持參加社會組織評估且獲得3A及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社會組織評估獎勵辦法
- 實施時間:2021年1月1日
第一條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省民政廳《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浙民民﹝2014﹞142號)、《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溫委發〔2020〕19 號)精神,為激發社會組織活力,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獎勵並扶持參加社會組織評估且獲得3A及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省民政廳《浙江省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規程》(浙民民﹝2014﹞142號)、《中共溫州市委 溫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加快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溫...
1.制定計畫。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溫州市民政局統一安排,確定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評估時間,制定評估計畫。2.開展評估。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評估計畫及時做好評估的組織實施工作。3.出具報告。第三方評估機構應當在評估工作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綜合情況報告等相關材料給溫州市民政局。4.結果公示。溫州市民政局...
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規範化發展的意見 發布單位 溫州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社會組織規範化發展,根據《民政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溫州市民政綜合改革試驗區合作協定》和《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意見》(溫委發...
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應當按章程規定履行內部工作程式後,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審查事項應當包括:項目名稱、理由依據、評選範圍、評選數量、獎項設定、評選條件、評選程式、獎勵辦法、活動周期和經費來源等。第五條 全國性社會組織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由業務主管單位按歸口分別請示黨中央、國務院。全國評比達標...
其他政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提高慈善行業自律能力。要切實發揮慈善領域行業自律功能,推動各地建立慈善領域聯合型、行業性組織,建立健全行業標準和行為準則,增強行業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能力。根據社會組織評估辦法等要求,完善慈善組織評估規程和評估指標,逐步推行委託第三方...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社會組織是指以我廳為業務主管單位、經省民政廳登記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自承擔民事責任的冠以“浙江”字樣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基金會。第三條 省文化廳負責社會組織(除民辦博物館、民辦紀念館外)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前置審查工作,社會組織年檢初審,社會團體和基金會換屆審查...
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的總體思路主要包含三個“著力”、四個“促”和三個“重要”等內容。三個“著力”分別是:著力規範第三方評估的範圍、內容、程式,著力培育和發展第三方評估機構,著力建立第三方評估的體制機制和政策保障。第三方評估的範圍、內容、程式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中有明...
2013年8月22日,溫州市社會組織發展基金會成立。主要職責 依法募集資金,接收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扶持我市發展需要的社會組織發展;資助社會組織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公益活動;資助開展對社會組織的扶持、評估和獎勵;資助困難群體、扶貧濟困;政府部門委託(授權)的工作。機構地址 該組織辦公地址位於...
2.具有獨立健全的內部控制、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3.擁有慈善服務必需的工作場地、設施、專業團隊和較好執行能力;4.依法開展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業務事項,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受到登記管理機關或其他政府部門行政處罰;5.獲得社會組織評估等級4A(含)及以上的慈善組織。慈善組織...
社會組織等級是由民政部出台的《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中關於社會組織的等級評定標準,社會組織評估共設五個等級,獲得4A 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簡化年度檢查程式。獲得3A以上評估等級的社會組織,可以優先接受政府職能轉移,獲得政府購買服務,獲得政府獎勵。簡介 社會組織等級是民政部門對經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廣州市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管理辦法》是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2020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等法規政策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組織是指經廣州市各級...
本辦法所稱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是指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按照所需轉移職能的性質和特點,經過規定程式,依照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將有關職能事項交給社會組織直接履行或委託履行,並對履職情況進行指導、評估、監督的一系列活動。溫州市本級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職能轉移工作適用本辦法。縣(市、區)...
根據《浙江省慈善事業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浙財社〔2022〕94號)規定,申報參加評定的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經省和市、縣(市)(不含寧波)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認定的慈善組織;2.具有獨立健全的內部控制、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等制度,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3.擁有慈善服務必需的工作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