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城鎮特種用水管理辦法

《溫州市城鎮特種用水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城市特種行業用水管理,明確供水企業和特種行業用戶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溫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印發的檔案,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出台《辦法》進一步健全城市供節水法規制度,規範特種行業用水管理,以價格槓桿,提高用水效率,促進節約用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城鎮特種用水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1年12月1日
  • 發布單位:溫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內容解讀
《辦法》全文共8條,明確了特種用水的具體範圍、適用對象、單位職責等,還明確了特種用水單位或個人的分級計量、分類計價的要求。在特種用水的具體範圍方面,由省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現行特種用水行業主要有高爾夫球場、水療、桑拿等。市、縣(市、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行政區範圍內特種用水的指導監督工作;發展和改革、水利、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文化廣電旅遊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特種用水管理和促進等相關工作。
而對於新建、改建、擴建的特種用水項目,應配套建設、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節水設施;節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後,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已運營的特種用水設施(器具)不符合節水要求的,應當對用水設施(器具)進行節水技術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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