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溫州市水利局制定出台《溫州市建設項目施工自備取水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把取用水監管工作覆蓋到建築工地自備取水行為,讓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建設項目施工自備取水管理辦法
- 編制單位:溫州市水利局
2022年8月,溫州市水利局制定出台《溫州市建設項目施工自備取水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把取用水監管工作覆蓋到建築工地自備取水行為,讓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2022年8月,溫州市水利局制定出台《溫州市建設項目施工自備取水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把取用水監管工作覆蓋到建築工地自備取水行為,讓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1發展歷程2022年8月,制定出台《溫...
第二十九條 新建城鎮(含城市新區)、工業園區和舊城改造項目,鼓勵根據不同的用水需求實行分質供水。第三十條 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建築施工等用水,應當優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城鎮綠地、樹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應當推廣噴灌、微灌等節水型灌溉方式,鼓勵利用經無害化處理後的廢水。第五章 獎勵和懲罰 ...
建設項目中取水事項有較大變更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進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並重新申請取水。第二十三條 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竣工後,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取水審批機關報送取水工程或者設施試運行情況等相關材料;經驗收合格的,由審批機關核發取水許可證。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取水的...
第二十九條 新建城鎮(含城市新區)、工業園區和舊城改造項目,鼓勵根據不同的用水需求實行分質供水。具體辦法由省城市節水、水利、財政、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另行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第三十條 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建築施工等用水,應當優先利用江河湖泊水、再生水。城鎮綠地、樹木、花卉等植物的灌溉,應當推廣噴灌、...
建設需要取水的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勘探開發單位應當安裝取水和回灌線上計量設施,並將計量數據實時傳輸到有管轄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 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等有關部門,根據地下水控制指標管理、地下水超采治理、地下水儲備監督等要求,完善國家地下水監測站網,開展地下水動態監測。 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徵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徵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
第十二條 水土保持治理區域內的林草的管護措施按照本縣林業和草原的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三條 新建生產建設項目立項之前(臨時取土場取土前),必須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現有採石場、採砂場、磚廠、水泥廠、白灰廠及其它礦山企業,在工商局和礦產資源辦辦年檢執照時,均要出示康平縣水行政主管...
在地下水超採區,禁止農業、工業建設項目和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並逐步削減超采量,實現地下水採補平衡。深層承壓地下水原則上只能作為應急和戰略儲備水源。依法規範機井建設審批管理,限期關閉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自備水井。抓緊編制並實施全國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劃以及南水北調東中線受水區、地面沉降區、...
(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七)列入高耗水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和淘汰類高耗水產業目錄的建設項目;(八)可能對第三者或者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條 取水許可審批實行分級管理。市取水許可審批部門負責下列取水許可...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組織擬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三)負責監督協調重要水事案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鑿(鑽)井市場和取水市場的監督管理。(四)擬定全...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對第三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七)屬於備案項目,未報送備案的;(八)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淘汰類的,或者產品不符合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的;(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辦法》要求堅持規劃引領,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編制地下水保護利用規劃,並根據實際情況實時修訂。《辦法》明確,取水需履行相關審批程式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其中,建設項目取水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提交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建設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單位和個人,還應當附具地下水取水工程建設...
(五)水資源緊缺或者生態脆弱地區新建、改建、擴建高耗水項目;(六)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墾種植而取用地下水。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設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對開挖達到一定深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取水口管理,取水口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 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建成並試運行50日內,申請人應當向取水審批機關報送以下材料,申請核發取水許可證:(一)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准或者核准檔案;(二)取水申請批准檔案;(三)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建設和試...
第十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取水或者增加取水量,需要占用第三者的用水量時,建設單位或者項目法人應當在提出取水申請前,與第三者達成一致意見。第十八條 取水申請經批准後,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取水申請批准檔案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並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取水計量設施。本辦法施行前,未經批准並正在使用...
(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二)地下水已受到嚴重污染的地區;(三)可能對水功能區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地質水文狀況不適宜取用地下水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取用地下水的其他情形。第十條 取用...
第九條 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取水許可證,並按照規定取水。具有取水許可審批許可權的審批機關(以下簡稱審批機關)對需要取水的建設項目先核發取水申請批准檔案,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根據取水申請批准檔案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後再申領取水許可證。直接利用已有的取水工程或者設施取水的,經審批機關審查...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對第三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七)城市綠化、道路清洗、洗車、洗滌等行業使用地下水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中取水事項出現水源類型變化、取水量增加、取退水地點變更、取水用途變化等...
第十二條 凡新建住宅、辦公、生產用房、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個人和改造住宅的,需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在施工前向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取得臨時用水許可手續後,由供水企業安裝臨時供水管道供水。建設單位或個人對該工程項目施工完畢後,應由供水企業對其供、配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安裝或驗收,驗收...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能夠滿足用水需要時,建設項目自備取水設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對第三者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產生重大損害的;(七)屬於備案項目,未報送備案的;(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取水申請批准後3年內,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未開工建設,或者需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的建設項目...
(十)加強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管理。從源頭控制用水,減少污水排放。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三同時”制度。年取(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5萬立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填寫節水措施登記表;對涉及飲用水源地、重點水污染防治區和年取(用)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新建...
《取水計畫》為任前於1999-2021年間創作的持續性行為藝術作品。《取水:從這兒到那兒,為取水所作的計畫1999-》系列是任前迄今為止於1999年至2021年間創作的一系列持續行為藝術作品。此系列作品設定以藝術家自己的一生來完成,直至生命的終止。也可交由後續的藝術家來繼續實施。這一系列作品包括藝術家每年在中國和...
(九)自備水管理自備水全面實行計畫管理,自備水計畫用水率不低於90%;機井建設審批管理規範,有逐步關停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自備水井的計畫並實施,自備水供水量占城市供水總量的比重逐年降低。在地下水超採區,禁止各類建設項目和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十)節水“三同時”管理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備水的新建、改建...
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畫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到202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
第十六條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要求,對建設項目實行禁止或者嚴格控制等差別化環境準入。閩江、九龍江等重點流域禁止新建對流域水質、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已建項目應當逐步退出;嚴格控制污染型和資源消耗型項目。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小流域治理,開展水...
河湖管理手段不斷創新,河湖長制全面建立,在全國率先出台《浙江省河長制規定》和《浙江省水域保護辦法》,河湖水域實現動態監管,河湖“四亂”問題動態清零。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出台10項規程和地方標準,完成萬餘處水利工程標準化管理創建。水利工程建設安全規範,建設質量連年保持水利部考核A級,項目總承包...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關於加強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定 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 排污費徵收標準管理辦法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辦法 9.交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 企業自備貨車經國家鐵路過軌運輸許可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
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合理確定經濟布局、結構和規模。2019年底,出台重大規划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加強對重點用水戶、特殊用水行業用水戶的監督管理。以縣域為單元,全面開展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
2、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組織擬定全縣水利總體規劃、城市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質旬報。3、擬定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實施辦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