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範危險住宅的處置,消除危險住宅安全隱患,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危險住宅處置規定
- 通過時間:2017年10月31日
- 批准時間:2017年11月30日
- 施行時間:2018年3月1日
為了規範危險住宅的處置,消除危險住宅安全隱患,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為了規範危險住宅的處置,消除危險住宅安全隱患,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引言(2017年10月31日溫州市第十三屆人民...
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制定本規定。第二...
(五)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危險房屋治理與應急處置;(六)按照規定進行白蟻防治;(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建築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檢查和修繕、維護,建築區劃實行委託管理的,由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
杭州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辦法是杭州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危險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該法案於2004年7月1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7月21日杭州市...
對無相關手續或手續不完善的房屋依法不予備案;對拆違過程中涉及的困難家庭,按有關規定納入住房保障範圍;依法對非法房開經營行為進行查處,指導、督促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範房屋交易、租賃行為,對“黑房開”行為進行公開曝光,禁止...
第十一條 經備案後的《××危險房屋安全鑑定意見書》是危險房屋加固、重建、避險、幫扶資金申請等事項的基本依據。第十二條 對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按建設部令129號《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置:(一)觀察使用。適用於採取...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力,...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加速危險房屋改造,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建設部頒發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危險房屋,系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城市居民居住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五區內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危險房屋,系指房屋結構已嚴重損壞,隨時有可能喪失...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有效利用, 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各種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危險房屋,系指...
(二)建議處理使用的,應當對房屋採取修繕、加固等措施解除危險。房屋危險解除後可以繼續使用。(三)建議停止使用、整體拆除的,應當停止使用房屋,立即遷出。房屋所有人按照前款規定對危險房屋進行治理時,應當保證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房屋,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力,不能...
《撫順市危險房屋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9.07由撫順市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提高房屋完好率,促進房屋的有效利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七、第十七條第二款改為第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房屋安全鑑定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取得國家規定的房屋安全鑑定資格證書。”八、刪去第三十三條。九、刪去第三十六條。此外,根據本決定對部分條文的文字作相應修改並對條文順序...
《長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在1996.11.20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危險房屋管理和治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本市市區內的房屋管理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鎮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大連市區及縣(市)、旅順口區、金州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內的各類危險房屋。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所稱危險房屋,是指...
《青島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是青島市人民政府1992年11月1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引言 【發布單位】81508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11-18 【生效日期】1992-11-1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青島市...
(七)負責受理轄區內有關房屋安全的信訪和舉報投訴,依法查處違反《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行為;(八)負責轄區內白蟻防治監督管理。第八條 各類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按照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第...
一、名稱修改為《石家莊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 二、原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危險房屋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安全,促進房屋有效利用,根據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修改為“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三)依法進行房屋裝修活動;(四)依法申請房屋安全鑑定;(五)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危險房屋治理與應急處置;(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第七條 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當定期對其房屋進行安全檢查。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