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溫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是2017年溫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
  • 發布日期:2017年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統領,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執法水平、防範化解社會矛盾、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為重要手段,穩中求進,勇於創新,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進展,為我市打造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標桿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開展政府立法工作。出台《溫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和擬定法規草案程式規定》,制定《溫州市人民政府基層立法聯繫點管理辦法》《溫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和法規草案立法技術規範》等相關配套制度,規範我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及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保證規章和法規草案的質量。統籌安排我市地方立法年度計畫和調研項目,在充分徵集立法項目建議及深入開展實地調研基礎上,確定《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為2016年度地方性法規制定項目,《溫州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為2016年度規章制定項目,同時列入項目庫調研項目總計20件。探索立法聯繫點制度,確定鹿城區五馬街道八仙樓社區等20家單位作為市政府立法基層聯繫點,進一步拓寬政府立法徵求意見渠道。面向全社會公開選聘17名立法專家,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
(二)加強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出台《溫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關於貫徹落實<溫州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指南》,對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的啟動、起草、審查、決定、公布等程式作了具體、科學的規定,建立順暢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保障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監督管理有章可循。出台《專家參與市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溫州市法制辦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流程規定》等配套措施,進一步細化合法性審查的重點內容、操作規程和工作機制。建立規範性檔案專家庫,對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問題複雜的規範性檔案進行評估論證,確保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及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備將出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做到“應報盡報”。組織全市政府法制業務骨幹及法律專家對全市525件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有21件,全部按規定要求予以糾正,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開展2015年行政規範性檔案全面清理後續工作,將清理後有效的477件行政規範性檔案、2015年新制定的78件行政規範性檔案(合計555件),及11個縣(市、區)政府行政規範檔案清理結果目錄彙編成冊(400份),供全市各級政府、部門參閱。
二、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管理服務創新
(一)不斷深化“五單一網”改革。編制基本公共服務清單,調整完善權責事項147項,完成市級功能區和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編制,實現權責清單全覆蓋。全面推行“企業核准目錄”和“負面清單”外的工業企業投資項目採用“承諾+備案”的模式進行管理,全市23個項目從簽訂承諾書到領取施工許可證僅需50天,壓縮了1/3時間。拓展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工作,已推動兩批41家252項職能向社會組織轉移,已簽訂轉移協定251個、落實職能99項。在全省率先推行“一號一窗一網”自助服務,全面推廣實施“網上申報、快遞送達”“網上開證明”,50%保留的涉批事項可實現網上即辦,254項涉批事項實現跨層級聯動網上審批;整合設立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建立政務雲、數據交換共享、數據集中管理三大基礎平台,46個部門的230個信息化系統在“雲端”進行整合,25個單位通過統一平台開展數據共享,節約新建信息化項目硬體投入1.2億元。被列為首批國家“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試點城市。政務服務“一張網”全面覆蓋市、縣、鎮街、社區四級,已實現202個證照審批事項和58個常用證明事項“網上申請、網上辦理、快遞送達”,開通101個政府非稅收入網上繳費項目,整合36個手機端便民服務套用,服務人次超120萬,有關經驗做法得到國家層面的充分肯定並推廣。率全省之先完成視聯網平台建設,視聯網已延伸至全市所有鄉鎮(街道),並對公安、交通、消防等9個部門的視頻監控、無人機、指揮車等視頻資源進行整合,為應急指揮提供重要保障。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工作,匯總2016年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清單30項,總計9.8億元,並首次納入部門預算同步編制。對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進行整合,形成收費項目庫並實施動態管理,通過浙江省智慧價格項目支撐平台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紮實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行政審批補短板工作舉措,重點補齊在加強企業服務方面的17項行政審批短板。率先編制4類市縣通用審批事項目錄和明確審批性備案、告知性備案事項,繼續取消和下放事權,加快推進縣級與市級審批同權一體化。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建項目全流程線上線下100天完成審批,實行企業“零地”技改項目審批和園區前期捆綁審批,推進投資項目高效審批。加快涉批中介服務市場化改革,全面清理各種限制執業的中介服務市場保護政策,建立中介服務事項目錄庫和在溫執業中介機構信息庫,推行“圖審並審”“多評合一”“三測合一”等高效模式,其中施工圖審查時限壓縮66%、收費下降50%,“三測合一”收費下降50%左右、服務時限提速30%以上。推行商事登記先照後證改革,設立“雙創”便民諮詢服務中心,試點食品藥品經營“多證合一”,審批時限縮短90%以上。推進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相對集中審批許可權試點,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顆印章管審批”模式,審批機構由原來的16個縮減至1個,審批人員縮減30%,許可事項由原來的304項縮減至185項,審批時限平均縮短三分之一,大大方便民眾辦事。
(三)轉變社會管理服務方式。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制,推動“三社”互聯互促互動,全年共有13.45%(778個)的村居(社區)開展協商民主工作,培養新增社工1003名,榮獲全國社會工作服務綜合示範地區稱號。紮實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統一登記管理試點,全市教育衛生公益服務機構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已達26家。加強現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全面推進溫州市信用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市財政局等22個部門已出台黑名單制度或產生失信黑名單並在信用溫州網站公布,市法院、市安監局、市金融辦、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已出台信用聯合獎懲辦法,市公安局等20個部門已制定信用產品套用清單,在1144個事項中開展信用信息查詢或信用報告套用。
三、嚴格行政決策程式,確保科學民主決策
(一)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式。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和《浙江省行政程式辦法》,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式。行政決策前,充分開展調查研究,形成調研意見或比較方案,如在制定《溫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過程中,通過政府網站刊登、報紙報導、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徵求政府工作部門、行業內部、社會公眾的意見,共收集意見建議1638條,涉及九個方面56類,採納27類,採納率達48.2%;關於市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市區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等直接涉及全社會公眾利益問題的決策,則通過政府網站刊登、召開聽證會形式徵求公眾意見。決策過程中,重視發揮專家的作用,如在制定溫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各專項規划過程中,對涉及專業性的問題,組織專家論證,聽取意見。對有關決策事項中涉及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等方面且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組織風險評估,並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如由溫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聯合浙江省交通運輸科學研究院對溫州市出租汽車行業深化改革實施意見及網約車管理細則實施詳細的風險評估,提出社會風險防範及應急預案和行業發展的建議。同時,對所有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議題進行會前合法性審核,2016年共對1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的101項涉法議題內容進行法律審核。
(二)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召開全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推進會,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精神,全面動員部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召開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座談會,聽取20位市政府法律顧問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會議綜述和專報。進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顧問服務模式,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專報制度,落實首席法律顧問統一提交法律意見制度,確保法制機構在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在鹿城區試點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顧問人才庫,規範外聘政府法律顧問的遴選程式。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參謀作用,全年共為市政府及部門提供法律服務60餘人次,其中參與重大項目協定的合法性審查20餘件,涉及金額達600億元。
四、推進執法體制改革,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一)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出台《溫州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實施方案》,召開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動員部署會,完成縣級綜合行政執法局機構編制調整和設定。印發《關於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合執法指揮協調調度機制。將街鎮層面行政執法指揮調度機制與街鎮“四個平台”建設有機結合,統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住建、國土、規劃、水利、消防安全管理等行政執法力量,構建統一的基層綜合執法平台。夯實基層基礎,將不低於85%的執法人員編制用於基層執法隊伍,實現編制資源重心下移。原則規定基層執法中隊主要負責人任命以街鎮為主,增強街鎮對基層執法力量的調配力。出台鄉鎮(街道)“四個平台”建設實施意見,鼓勵各試點鄉鎮(街道)打造各具特色的基層治理模式。
(二)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出台《關於推進溫州市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指導意見》,著重強調科技裝備在行政執法中的套用,規定對直接接觸行政相對人、可能引發雙方爭議和衝突的關鍵執法環節必須進行音視頻記錄。深入推進行政處罰網上辦案系統建設,在市、縣兩級各明確4個執法單位進行試運行,重點關注試點單位權力事項發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引用、網上處罰案件模擬辦理情況。根據全省行政處罰權力事項再拆分和裁量權再細化情況,各縣(市、區)和市屬各統建單位統一在行政處罰網上辦案系統中模擬測試辦案。截至12月底,全市共梳理36751條權力事項,引用處罰裁量基準11634項,行政處罰網上辦案系統模擬辦案2528件。梳理形成行政執法決定事項目錄,起草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規程。將2016年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及全市萬人評機關中層處室和基層站所活動相結合,對市級35個執法部門和11個縣(市、區)安監、市場監管、環保、國土、水利等5部門及參評的機關中層處室、基層站所共252個行政執法案卷和193個服務類案卷進行重點評查,督促相關單位抓好問題整改落實。開展全市1000多家單位21234個行政執法證件清理工作,發現不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單位287個,不符合執法資格證件1553個,註銷執法證件2290個(包括調離、退休等原因)。
五、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強化監督制約效果
(一)完善監督機制。制定《2016年溫州市行政執法專項監督計畫》,確定市市場監管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落實情況和市安監局的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綜合整治情況為2016年監督重點,並成立專項執法監督小組跟蹤督查。修訂完善《溫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條件、職責,健全選聘程式,從77名申報的新聞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社會志願者、企業從業人員、法律工作者、專家學者等社會人士中確定25人為新聘的市政府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
(二)拓寬監督渠道。採取上門徵求意見、電話聯繫等方式與代表、委員面商,認真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完成市“兩會”期間立案並交由政府系統承辦的900餘件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答覆工作,按時答覆率100%,整體面商率85%。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認真履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及時反饋法院司法建議,對全市未履行的生效裁判案件進行全面梳理、督辦。開展全市萬人評機關中層處室和基層站所活動,全市141個單位中的700個面向企業、民眾的處室(視窗、站所)參加評議,經對其中60萬人次進行隨機簡訊調查,收到17.6萬人次的評價回復,總體滿意度達到98%。
(三)創新監督載體。開展行政處罰結果網上公開督查,對全市2015年7月1日至2016月7月31日期間適用一般程式作出的行政處罰案件在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情況開展統一檢查,重點檢查公開的要素、公開的時間、應當隱去的內容及公開的文本規範等問題,其中大多數案件都能按照《浙江省行政處罰結果網上公開暫行辦法》要求及時、完整、正確地公開信息要素。進一步深化行政複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工作,定期將符合公開條件的行政複議決定書在溫州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公開。下發《關於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上開設“政策解讀”欄目,同步公布重大政策解讀材料。市直機關主要負責人參加網路問政31次,積極參與政策解讀,解讀內容同步公布在市政府入口網站“網路問政”欄目。
六、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認真履行複議應訴職責。認真辦理複議案件,2016年度全市各級行政複議機關共收到複議案件889件,立案受理789件,審結766件(含上年結轉案件)。落實行政複議陪議員制度,對個別案情疑難複雜、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及時召開聽證會,組織案件當事人、複議陪議員等進行聽證,增強行政複議公信力。召開全市法制系統複議、應訴案件疑難問題培訓分析會,邀請市法院行政庭法官就當前行政敗訴案件原因進行研究分析,探討執法疑難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力求將行政爭議化解在行政複議階段。
(二)開展各項調解工作。開展行政調解權力義務清單制定工作,各地、各有關單位進一步梳理行政調解事項、調解依據、調解期限等要素,制定行政調解權力義務清單,進一步深化行政調解工作。加強行政調解與行政複議的有機結合,在審理過程中,結合案件實際,對於符合調解條件的,全部運用調解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行政爭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全市鄉鎮(街道)共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3153人,每萬常住人口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為3.5人。全市185個鄉鎮5786個村(居)已有2965個村(居)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比例達51.2%。全市200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共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447個,平均每個調委會配備2名專職人民調解員。落實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建立動態增長機制,並將人民調解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
(三)強化複議與信訪、司法聯動工作。召開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議,研究部署新時期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工作任務。召開全市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專題研究公安執法中因客觀原因超過法定治安案件辦案期限的行為是否構成程式違法等問題。以瑞安市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為突破口,制定出台《溫州市行政複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關於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濫訴甄別機制的指導意見》,成立濫用政府信息知情權聯合甄別小組,加大對濫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權、行政及司法救濟權的懲治力度。開展法定途徑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清單梳理工作,全面釐清信訪與司法、行政程式的邊界,市級35家政府部門於2016年9月底前全部制定公布《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將信訪事項依法納入法定途徑處理。
(四)發揮仲裁作用。2016年共受理各類民商事仲裁案件845件,同比增長17.7%,共審結案件789件(包括往年結轉289件),同比增長23%。著力健全“金融機構與仲裁”對接機制,以銀行業為突破口,打造金融仲裁“名片”,更好服務金改工作。創新仲裁服務民生工作機制,開通簡易智慧財產權案件的仲裁調解對接通道,加快推動我市製鞋、服裝、低壓電器等產業提升發展。積極探索與行業組織的合作,推行仲調解決模式。創新建立仲裁員輪流辦案制,修訂《仲裁員指定操作規程》。進一步加強對鑑定案件的程式掌控,謹慎啟動鑑定程式,避免造成資源浪費和案件審限拖延情形的發生。加大案件信息化管理力度,最佳化完善案件日常流程和案件檔案管理。
七、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提升法治素質能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要求,結合省、市全會精神,立足我市實際,在全省率先出台《溫州市法治政府建設第十三個五年規劃》,明確我市法治政府建設的方向和重點,科學謀劃我市未來五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下發《2016年溫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明確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實行內部評價、社會滿意度調查和專業機構評估相結合的三維考核體系,並將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增強了考核的科學性和實效性。進一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定期研判,準確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動態。召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貫徹落實,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增強法治能力。建立並落實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製度,將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領導幹部任職重要參考,全年共組織非人大任命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1028人,參考率、及格率均為100%。以政府全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和政府學習會為主要形式,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法》和《安全生產法》主題學習。舉辦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圍繞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以及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熱點問題開展學習研討,著力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進發展、維護穩定的能力。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和年度法律知識考試。
(三)加強法治宣傳。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通過多平台、多載體、立體化方式開展法治宣傳,廣泛宣傳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重要舉措、典型做法。在全省率先推出7期溫州政府法制手機報,在溫州日報推出12次專題報導,在2000多輛公車上播放法治政府建設公益宣傳片,營造良好的法治輿論氛圍。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宣傳下基層公益活動,送法進社區,為社區居民答疑解惑、排憂解難,提供法律諮詢和志願服務。集中舉辦12333諮詢日活動、全市工傷保險集中宣傳活動、企業關愛職能和職工熱愛企業活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及教育活動及“12·4”全國法治宣傳日活動。
回顧過去一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行政程式有待最佳化、制度建設有待加強、行政執法不夠規範等問題,有待在今後工作中予以改進。2017年,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精神,圍繞省市中心工作,繼續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完善行政決策機制,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嚴格執法程式,創新監督方式,強化問責機制,提高社會糾紛解決效率,加強法治宣傳,增強社會法治觀念,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溫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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