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

《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5月31日印發的工作要點,旨在全面推動我省各級各部門、各行各業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湖南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
  • 印發機關: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4年5月31日
  • 發文字號:湘政辦發〔2024〕17號
印發信息,要點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4〕17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31日

要點全文

湖南省2024年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要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根據國家關於數據和政務服務管理系列決策部署和我省“八大行動”總體安排,以“數惠三湘”為引領,以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主線,堅持數據管理開拓創新與政務服務提質增效協同聯動,統籌推進數字湖南、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務建設,著力健全基礎制度、釋放要素潛能、強化科技創新、完善基礎設施、加快轉型賦能、強化安全保障,推動省級一體化政務服務能力提升、力爭達到“非常高”水平,努力開創數據和政務服務新局面,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一、完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
1.推進數據立法。加快推動出台《湖南省數據條例》,為實現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全全”提供法律保障。(省數據局、省司法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均為責任單位,以下不再列出)
2.探索建立數據產權制度。落實國家關於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創新安排,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湖南統一數據要素登記存證等系列制度,破解數據產權界定難題。(省數據局牽頭,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數據流通標準。貫徹執行數據流通領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修訂一批數據流通領域地方標準。推動氣象、地理信息、醫療、金融等條件成熟行業研究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引導市場主體合規授權使用數據。(省數據局牽頭,省氣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構建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機制。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多方協同的安全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分級分類、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機制,加強對數據採集、儲備、流通、使用的全過程安全管理。(省數據局、省委網信辦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充分釋放數據要素活力
5.全力推進“數據要素×”行動。聚焦工業製造等12個重點行業領域和“文化+科技”等湖南優勢特色領域,組織開展“數據要素×”行動,打造一批典型套用場景,培育一批數據商和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乘數效應。(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6.開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率先在長株潭都市圈等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和金融、電力、氣象等重點行業開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解決方案和典型模式。協調推進數據資產入表,配合開展數據資產管理試點。(省數據局牽頭,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省氣象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湖南監管局、湖南證監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辦好全國“數據要素×”大賽湖南分賽。力爭通過賽事吸引一批專業化人才,孵化一批新技術、新產品、新套用,培育一批新模式、新業態、新動能。(省數據局、長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8.積極申報“數據要素×”典型案例。結合“數據要素×”試點示範、大賽等工作,鼓勵各地各部門深入挖掘數據要素套用的好經驗、好做法,爭取有更多帶有湖南標識的案例在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上發布。(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數據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依託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中非經貿博覽會等平台優勢,積極拓展對外數據合作與交流。鼓勵自貿區因地制宜制定數據跨境流動負面清單。(省數據局、省商務廳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推動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10.爭取在新一輪全國一體化算力網路國家樞紐節點布局中將湖南納入布局範圍。(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探索推進數據基礎設施試點工程,抓好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和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建設試點。(省數據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出台省級政務雲管理辦法等制度規範,提升省級政務雲服務能力和安全運行水平,抓好統一雲管平台、電子政務外網IPv6改造及安全監測平台建設。(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省財政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探索“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企業算力使用成本,提升算力資源使用率。(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創新算力電力協同機制,支持算力中心、數據中心參與綠電交易。(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建好用好省算力調度和綜合管理平台,進一步最佳化算力資源供需配置。(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國家超算長沙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政務數據共享
16.持續推進全量編制政務數據目錄,推動數據資源全面掛接,加快政務數據歸集共享,年底前實現政務數據“應共享盡共享”。(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7.落實國家政務數據直達基層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政務數據直達基層。(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機制和流程,發布推廣政務數據共享典型套用場景案例,推動政務數據安全有序共享。(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9.貫徹落實國家政務數據共享條例及工作指南,做好法規宣傳工作。(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根據全國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實施要點,持續推進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建設。(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2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政策檔案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公共數據開發利用辦法。(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2.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試點,研究制定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相關制度。(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升級改造省政務大數據公眾門戶,打造省公共數據開放運營平台,推進公共數據開放開發,提升數據供給水平。(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指導數據交易場所建設,提升數據流通交易規模。(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數據領域技術創新
25.聚焦數據領域,以智慧型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重點,用好超算中心、湘江實驗室、計算產業生態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促進數位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省科技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快推進數據採集與治理、大數據分析、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一批數據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省科技廳、省數據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快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27.聚焦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5G以及北斗規模套用、低空經濟、音視頻等領域,培育一批引領性數據產業集群。(省數據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廣電局、省機場管理集團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8.組織實施2024年數位化轉型工程,支持跨領域跨行業跨區域的數位化轉型,帶動企業數位化發展。(省數據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探索培育一批數據流通交易活躍、數商企業集中度高、數據產業發展生態優的數據要素示範園區。(省數據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0.深化智慧城市建設,協同推進城市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全域數位化轉型。(省數據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數字政務發展水平
31.落實省重點民生實事部署,實施數字政務提質增效惠民工程,新增上線17個“高效辦成一件事”,新增惠民便企示範套用場景和高頻特色服務事項超過100個,企業和民眾辦事紙質證照免提交率提升至60%以上,政務服務統一受理辦結率提升至90%以上。(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2.以用戶體驗為中心推動“湘易辦”疊代升級。最佳化用戶界面設計、智慧型搜尋、智慧型客服等,建立服務事項用戶綜合評價機制和熱門套用排行機制,實現服務精準推送,事項管理可監控、可統計、可調度、可評價。(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3.推動更多高頻服務在“湘易辦”全程“掌上辦”。建好做優省直部門和市州旗艦店。推進中介服務超市入駐“湘易辦”,拓展“高效辦成一件事”場景套用。(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4.積極推進省電子證照系統改造,建立健全電子證照制發匯聚機制,完善電子簽章套用機制,推出電子證照“用證清單”,逐步實現電子證照“免提交”。鼓勵和支持市州拓展電子證照套用場景,深化“無證明城市”建設。(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提升“跨省通辦”水平。依託“湘易辦”,深化跨省APP聯盟建設,強化與泛珠三角區域、長江經濟帶區域各省合作,推動更多“跨省通辦”高頻事項掌上可辦。協同推進湘鄂兩省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互聯互通工作。(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6.提升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服務能力。及時傳遞黨和政府權威聲音,豐富政策解讀形式,提升政策解讀效果。推動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共享共用業務諮詢問答知識庫,更好滿足企業和民眾個性化信息需求。(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7.開展“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專項整治。對各級各部門使用的政務APP、政務公眾賬號、工作群組、小程式等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進行全面排查,持續開展“關停並轉”工作,確保總體刪減率達到60%。對強制下載安裝、重複索取數據、隨意攤派任務、打卡簽到、積分排名、統計線上時長等行為進行集中規範整治,切實為基層“減負鬆綁”。(省委網信辦、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8.切實為基層賦能。加強基層治理信息化建設,推動各地政務服務平台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探索統一基礎數據採集入口,建立政務資料庫,打破數據壁壘,實現一網統管,讓基層不再耗費大量精力多頭重複填表格、報數據、交材料。(省委社會工作部、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
39.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推動17個“高效辦成一件事”事項在年內落地見效,進一步提升集約化辦事、智慧化服務水平,務實推進“一件事”辦實、辦快、辦簡、辦成。(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各事項所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0.完善“揭榜競優”督導、評價、推廣、套用機制,發布2024年數字政務場景套用“揭榜競優”榜單,激勵各級各部門深化數位化改革,推動形成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創新案例。(省數據局牽頭負責)
41.提升簡政放權賦能水平。加大向長株潭都市圈、省域副中心以及湘江新區、自貿試驗區、園區等經濟發展主陣地的放權賦權力度,結合實際向基層放權賦能。支持有條件的省級及以上園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全面推進“一張藍圖”“區域評估”“多圖聯審”“聯合驗收”等集成式審批服務。深化園區洽談即服務、簽約即供地、開工即配套、竣工即辦證“四即”改革。(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2.深入開展事項最佳化工作,對標先進省份,對全省政務服務事項逐項梳理、比對、改進。全面推行“申報表單”數位化和辦理材料數位化,支撐提升全程網辦率。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措施,全覆蓋編制行政許可實施規範,持續提升事項網辦深度。深入推行涉企經營許可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推進告知承諾制事項線上可辦、便捷好辦。(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3.提升視窗服務水平。持續推進清廉大廳建設,按照“受審分離”服務模式,推進綜合服務視窗改革。加強視窗人員服務技能培訓,組織開展湖南省第一屆政務服務辦事員職業技能大賽。(省數據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4.持續推進中介超市標準化建設。推動省中介服務超市管理運行辦法落實落地,推動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網上中介超市發布中介服務採購項目,持續打造服務高效、管理規範、公平競爭、監管到位的中介服務市場體系。(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行政效能綜合監管
45.進一步健全營商政務環境評價體系,最佳化評價方式,以評促改、以評促建、以評促優。聚焦“八大行動”,對市州、縣市區(園區)和省直有關單位持續開展最佳化營商政務環境和“高效辦成一件事”評價。(省數據局牽頭負責)
46.推動行政效能電子監察擴面增效,持續推進依申請類事項全面納入效能監管。推行“紅黃牌”聯動處置機制,對典型“紅牌”辦件做到“每件必查、逾時必究、出錯必改”。修訂《湖南省行政效能電子監察工作評價細則》,疊代升級評價指標體系和省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7.提高“差評”處置質效,做到“有評必有件、差評必處置”,實現每例“差評”核實到位、整改到位、反饋到位。強化對“湘易辦”上企業民眾申辦件的審批效能和“好差評”監管。(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8.推進“網際網路+監管”系統與各行業專業監管系統互聯互通,最佳化“網際網路+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強化各領域監管數據的歸集治理、共享分析和有效套用。構建聯合監測預警模型,及早發現和處置各類風險隱患。(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9.強化“省長信箱”、中國政府網、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等網上民眾訴求辦理效能監管,不斷提升問題解決率和民眾滿意度。(省數據局牽頭,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持續深化新時代政務公開
50.加快政務公開數位化轉型,強化數位化信息技術在政務公開領域的創新運用。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政府規章庫、行政規範性檔案庫,最佳化政策點對點推送服務,推動政策直達基層、直達企業、直達民眾。持續完善湖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平台,逐步擴大依申請公開辦理平台在省直單位的覆蓋度和使用率。(省數據局牽頭,省司法廳、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1.加強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出台《政務公開工作規範》湖南省地方標準。分領域、分層級確定法定公開事項,形成主動公開事項目錄,實行清單化管理。出台《湖南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覆規範》,進一步規範各級各部門辦理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為。(省數據局牽頭,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和大數據中心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2.繼續組織開展政務公開主題日活動,不斷促進政務公開和業務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續開展年度全省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有效發揮外部評價作用,不斷提升全省各級各部門政務公開整體水平。(省數據局牽頭,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業務統籌,強化配套保障
53.統籌推進數字湖南、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按程式組建數字湖南建設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工作協調,推進重大改革,組織實施重大工程,督促任務落實見效。健全數據管理運營組織架構,推動湖南數據集團組建。加強“十五五”數字湖南規劃謀劃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數字經濟發展形勢分析、趨勢研判,制定規劃、督促落實,推動數字經濟年增速不低於15%。(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4.多渠道整合資金,加強經費保障。加強各級財政資金保障,開展數據管理和政務服務基本建設,支持數字湖南建設工作;鼓勵社會力量依法合規參與數據運營和政務服務增值工作,發揮社會資金效益,反哺公共項目支出。(省財政廳、省數據局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5.打造數據鐵軍,加強人才保障。加強新型數字人才培養,加快數據相關學科專業和人才隊伍建設,舉辦數據大講堂,分層次、分類別組織開展全省數據管理和政務服務工作人員專題培訓,加強數據管理和政務服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打造省、市、縣三級協同的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富有活力、清正廉潔的“數據鐵軍”。(省數據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56.加強智庫建設,提升支撐水平。組建由技術、管理、法規等多專業組成的省數據和政務專家諮詢委員會,針對數據領域頂層規劃、政策措施、統計監測、試點示範、生態構建等領域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探索設立數據要素髮展協會和創新聯盟,持續打造數據管理與政務服務協同高效發展的健康生態。(省數據局牽頭負責)
57.加強考核評估,檢驗工作成效。建立各地各部門數位化發展評估體系,評估實施效果。對財政資金投入進行全過程績效管理,把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加強動態監測分析、定期督查指導,保障各項任務有序推進。(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內容解讀

《工作要點》提出,出台《湖南省數據條例》,落實國家關於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三權分置”創新安排,破解數據產權界定難題。分層分級執行和修訂一批數據流通領域標準,推動氣象、地理信息、醫療、金融等條件成熟行業研究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引導經營主體合規授權使用數據。
促進數據“管網設施”四通八達。探索各級各類數據流通利用的“水庫”“水廠”“水池”建設試點;探索“算力券”等政策工具,降低企業算力使用成本;創新算力電力協同機制,支持算力中心、數據中心參與綠電交易;建好算力調度體系等。
推動數據技術創新“走在前列”。用好超算中心、湘江實驗室、計算產業生態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促進數位技術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加快推進數據採集與治理、大數據分析、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等一批數據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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