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規定》在1988.02.06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規定
- 頒布時間:1988年02月06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2月06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 適用範圍:湖南省境內一切機關、事業單位
《湖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規定》在1988.02.06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規定》在1988.02.06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各單位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教學、科研、生活秩序,保護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
湖南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全省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判定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安機關監督指導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據《人民警察法》、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內保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是關係國計民...
長沙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分五章共二十九條內容,為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市實際情況而制定。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檔案發布 (1991年9月27日湖南省長沙市第九屆...
《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是由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2007年5月30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則規定。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行為,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縣級以上公安...
為了規範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教學和科研秩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應當突出保護單位內人員的人身安全,單位不得以經濟效益、...
第三十五條 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旅遊景區、車站等公共場所以及其他單位設立的內部保全機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不得對外提供保全服務。設立內部保全機構,必須報當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內部保全機構及其保全人員,適用本條例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以及第三章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釋義》,專業類書籍,中國物價出版社出版,作者是李建。內容簡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釋義》結合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實際情況,逐條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進行了闡釋和解析。本書由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條文釋義以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的安全防盜工作,均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各單位的安全防盜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範責任制。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就當加強對各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領導。主管部門應當認真組織所屬單位做好安全防盜工作。公安機關負責對...
湖北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 (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2001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修訂)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維護單位治安秩序,預防、減少違法犯罪及治安災害事故的發...
為了配合《內保條例》的貫徹實施,為廣大公安機關內保部門及其民警和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提供一部有益的學習參考書,我們特地編寫了《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執行手冊》一書。???本書的結構共包括三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內保條例》釋解,是對《內保條例》的規定和相關規定提出問題並一一加以回答,以幫...
保衛機構的設立或撤銷,應徵求公安機關的意見。企業事業單位需要設立公安機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三條 保衛機構應依照國家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在單位的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積極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公安機關應加強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業務指導,開展業務訓練,提高保衛人員的素質。第十四條 保衛機構在公安...
(四)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教學、科研、醫療等活動的正常秩序;(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破壞公共設施;(六)偷窺、偷拍個人隱私;(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第十五條 嚴格控制穿越機飛行活動;嚴格控制城市重點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上空的多台無人機集群飛行表演。穿越機,...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治安秩序,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的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第三條 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應堅持...
保衛幹部是一個崗位。保衛幹部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幹部。他們依據《內保條例》(高等院校保衛幹部還依據《高等學校內部保衛工作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有關制度,履行相關職責。工作職責 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即內保條例),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機構、治安保衛人員...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個人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國有及集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本行為表現為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影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行為人往往企圖通過實施這種 行為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施加壓力,製造事端,以實現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發泄不滿情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 第一項之...
1.1.1 為保障國防科技工業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規範單位內部的保衛工作,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消防法》及《國防科技工業企業事業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制定本標準。1.2 適用範圍 1.2.1 本標準適用於國防科技工業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的保衛工作。
武漢市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第四章 保衛機構和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 編輯 第十三條 單位保衛機構既是單位的職能部門,又是公安機關的基層組織,在本單位和公安機關的領導下依照國家規定的職責和許可權進行工作。第十四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單位規模大小、重要程度設立保衛...
第一條 為了維護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秩序,預防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南京市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第三條 治安保衛...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單位治安保衛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方針,貫徹專門工作和民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單位治安保衛工作的...
1989年11月4日浙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浙江省...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維護鐵路運輸生產、施工、經營秩序和內部穩定,保護鐵路國有、集體資產和職工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鐵路機關、團體、企業(國有、集體企業,合占有國有、集體企業資產的股份制、中外合資、合作、獨資等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七條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一)貫徹執行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二)建立健全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責任制;(三)組織制定治安保衛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四)依照《條例》規定組建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五)保障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所需的經費和裝備;(六)...
(七)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工作。(八)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防範工作。(九)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科學技術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路安全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建設,負責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