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身居住證申領及發放,要求非湖南省公民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及可申領居住證。居住證以市轄區、縣(縣級市)為單位發放,市轄區發放的居住證,適用範圍為該市全部市轄區行政區域。縣(縣級市)發放的居住證,適用範圍為本縣(縣級市)行政區域範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 外文名:Applica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residence permit in Hunan
- 有效期:1年
- 發證地:湖南省
湖南身居住證申領及發放,要求非湖南省公民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及可申領居住證。居住證以市轄區、縣(縣級市)為單位發放,市轄區發放的居住證,適用範圍為該市全部市轄區行政區域。縣(縣級市)發放的居住證,適用範圍為本縣(縣級市)行政區域範圍。
湖南身居住證申領及發放,要求非湖南省公民離開常駐戶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及可申領居住證。居住證以市轄區、縣(縣級市)為單位發放,市轄區發放的居住證,適用範圍為該市全部市...
第七條 《居住證》由市人事局商市公安局印製,由市公安局發放。第八條 《居住證》信息系統納入本市社會保障和市民服務信息系統。《居住證》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第三章 申領程式 第...
第二十七條 在賓館、酒店、飯店、旅店、招待所等場所(統稱旅館)住宿的人員,由旅館依照《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登記並向公安機關報送登記信息。第二十八條 在本省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收到居住證辦理申請後應當通過湖南省社區流動人口管理信息系統核驗流動人口的身份信息,在5個工作日內製作居住證,並通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登記申報單位於2個工作日內將居住證發放給申請人。第十三條 居住證可由本人...
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自2016年1月...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配合流動人口信息申報登記工作,努力做到登記項目內容完整、準確。 (三)居住證的申領受理髮放。公民本人或代辦人到居住地公安...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領居住證。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落戶條件等因素,...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回復申領人並說明理由。收費標準 流動人口在本省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損壞換領、遺失補領...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一條 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權益,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居住證管理,推進居住證持有人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維護居住證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海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居住登記和申領、發放、...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9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戶政管理研究中心、河北省公安廳治安局、江蘇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福建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湖南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治安局、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松陽縣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是松陽縣施行的辦法。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創新和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確保我縣流動人口IC卡式居住證申領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以及省政府辦公廳下發...
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發展歷史 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2018年8月31日報導,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
(四)泄露因辦理居住登記和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住證而知悉的流動人口個人信息,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五)在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侵害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第二十五條 流動人口在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申辦暫住證的,其...
為了加強和創新人口服務管理,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湖北省居住證服務與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細則。全文 第一條 第...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經營業主、房屋出租人及出租房屋中介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服務管理工作。第九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非本縣(區)戶籍人員,應按照《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向...
第二十一條 公安機關每年至少對居住證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審核、信息上傳等證件管理人員開展1次業務培訓;公安機關每年度的居住證製作費用應當於每年2月底前匯至省公安廳專用賬戶。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辦法如與上級規定相牴觸,...
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作出不予發放的決定,並說明理由。第十二條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丟失補領、損壞...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和《貴陽市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等相關服務與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或者本市跨區、縣(市...
《安慶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辦法》經2014年4月22日安慶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通過,2014年5月7日安慶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居住登記,居住證的申領、發放和管理,享有權益和公共服務,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自...
《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經2014年8月2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4年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居住登記、居住證申領和發放、居住證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法律責任、附則7章45條...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第三章使用和查驗 第十三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
2018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正式實施,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含義 港澳同胞是指生活和居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中國人,中國居民。政策 2018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國辦發[2004]62號)37 項目名稱 暫住證核發 實施機關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江蘇省暫住人口管理條例》(2003年6月24日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二次修正)《暫住證申領辦法》(公安部令第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