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在2005.07.22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取消、新增和調整的部分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5年07月22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9月01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經2005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規定,省人民政府對全省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目錄管理(以下簡稱《目錄》)。隨著新的法律法規出台和省政府規章設定的臨時行政許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已到,需對《目錄》作部分取消、新增和調整。經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對省人民政府規章設定的臨時行政許可項目,未上升為地方性法規的,予以取消,在《目錄》中刪除;對新出台的法律、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予以新增,在《目錄》中增加;對許可設定依據變化了的行政許可項目,予以調整,在《目錄》中修改。
本決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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