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廣播電視管理辦法》在1999.03.1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廣播電視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3月18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3月18日
- 頒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廣播電視管理辦法》在1999.03.1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
《湖北省廣播電視節目管理辦法》在1999.03.18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廣播電視節目管理,繁榮和發展我省廣播電視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
《湖北省廣播電視條例》旨在加強廣播電視管理和保障廣播電視公共服務,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繁榮發展及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由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8年5月31日通過,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條例發布 湖北...
《湖北省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辦法》在1996.12.30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和其它有關法律...
《湖北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辦法》已經2001年2月5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張國光 二00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北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廣播電視設施的保護,確保廣播電視播放質量,根據國務院《廣播...
60、《湖北省廣播電視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8號)61、《湖北省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4號)62、《湖北省水產品市場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5號)63、《湖北省出版物市場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
第八條 文化市場經營活動中的有關定價和收費標準由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部門會同同級財政、物價部門按照分管許可權制定。文化市場管理中使用的許可證由省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統一印製。第三章 文藝演出市場管理 第九條 從事...
(二)執行文化市場管理規定成績顯著的;(三)檢舉、揭發和協助查處有關違法犯罪行為有功的。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下列規定的,由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處罰:(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
省政府法制辦按照立法程式,分別向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國家保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廣播電視局、湖北通信管理局等十多個部門和單位徵求意見和建議。對於反饋的意見和建議...
《辦法》在明確電信設施建設應當遵循“協商共建、資源共享”原則的同時,對電信設施與交通道路、廣播電視、市政、電力等公共基礎設施“大共建大共享”,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將極大地提升電信設施的共建共享水平。三是明確了違反光纖到戶國家...
第六條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號發布、更新、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各級廣播電視、通信等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配合氣象主管機構做好預警信號傳播的有關工作。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的基礎設施建設...
(二)執行文化市場管理規定成績顯著的;(三)檢舉、揭發和協助查處有關違法犯罪行為有功的。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下列規定的,由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處罰:(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二...
(二)執行文化市場管理規定成績顯著的; (三)檢舉、揭發和協助查處有關違法犯罪行為有功的。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下列規定的,由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或其委託的管理機構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處罰: ...
二、全面貫徹執行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省、市頒布的政策、法規、制度和事業發展規定,制定、實踐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的戰略目標、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三、抓好全縣廣播電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有線電視(站)的建立、發展規劃及批准、撤銷等...
內部發行的出版物,不得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媒上宣傳或者刊登廣告,不得公開徵訂、陳列、宣傳、展示、銷售。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只能在本系統、本行業或者本單位內部免費發放,不得公開發行。第十九條 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或者...
第十九條對於違反本《辦法》,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處罰、處分。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省文化廳、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省新聞出版局負責解釋,自...
網路作品的著作權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著作權管理工作。新聞出版、文化、教育、科技、經濟和信息化、廣播電影電視、財政、公安、工商和海關...
研究擬訂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經濟政策和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物等專項經費,管理本級財政核撥經費,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統計工作;負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