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學院醫療費管理辦法

湖北文理學院醫療費管理辦法,為保障學校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類本專科學生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湖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和《襄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為保障學校職工、離退休人員和全日制普通類本專科學生患病時得到基本醫療,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湖北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和《襄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等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所有職工和退休人員按規定參加襄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具體政策按《襄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
二、暫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離休人員,其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每季度由學校報銷一次。
三、全日制普通類本專科學生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四、學校正式女職工按國家政策生育1個孩子時,其醫療費按照順產600元,剖腹產800元包乾使用,超支不補。
五、學校正式職工未滿14周歲的獨生子女,其醫療費按照單職工每年300元,雙職工每年600元包乾使用,超支不補。每年十一月一次發放。
六、學校正式職工申請工傷的,必須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醫院鑑定,憑鑑定書全額報銷工傷範圍內的醫療費。
七、暫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需定點就醫,定點醫院為:湖北文理學院校醫院、解放軍四七七醫院、襄陽市中心醫院、襄陽市第一人民醫院、襄陽市中醫醫院。
八、學校鼓勵教職工、退休人員、全日制普通類本專科學生參加商業醫療保險。
九、本辦法施行後學校原則上不再辦理醫療費借款。因大病就醫存在經濟困難的,可預借本人6個月以內的工資,借款次月起按月扣還,1年內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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