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合所有制經濟是什麼
- 外文名:What is the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於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 從巨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有國...
所謂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財產權分屬於不同性質所有者的經濟形式。從巨觀層次來講,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即在所有制結構中,既...
混合所有制企業,是指由公有資本(國有資本和集體資本)與非公有制資本(民營資本和外國資本)共同參股組建而成的新型企業形式。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出現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
混合所有制是指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
混合所有制是指資本權益與勞動者權益共同結合後形成的所有權形式。資本權益指的是歷史資本形成的權利歸屬,勞動者權益指的是當期勞動超額收益或扣除資本權益後的剩餘...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20世紀90年代提出的改革方案,目的是引入民資促進生產力發展。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革,經濟改革的實踐...
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種社會經濟成分,又是一種企業資本組織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種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經濟,又包括非公有制經濟,是不同所有制經濟按照一定原則實行聯合...
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是國務院以國發〔2015〕54號印發的檔案。《意見》分總體要求、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分層推進國有企業混合...
作為目前國內第一部對混合所有制經濟進行系統介紹和研究的專著,本書運用大量的理論分析和實證分析,從理論界關注的什麼是混合所有制經濟,以及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歷史發展...
中國國企改革總體改革方案由發改委、財政部、國資委、人社部分別牽頭,各部委分工已經明確:由發改委負責制定混合所有制改革辦法;財政部負責牽頭三個檔案,包括國有...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為了混合而混合,而是為了讓國企在改革中能夠增加競爭力和活力, 混合的目的是為企業打造一個符合現代企業治理的有競爭力能夠培養競爭力和創新...
《混合所有制研究》是廣東人民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曹立。本書通過闡述混合所有制的內在結構、運行特點以及中國經濟發展的關係等給出問題的答案。...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關於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指導意見》是為了積極穩妥推動集團公司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1月,《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關於發展混合...
2014年7月7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印發了《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的通知,以推進上海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
日前,由中國非國有經濟研究會(中經會)主辦的首屆中國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論壇在北京大學順利召開。論壇以:“凝聚共識發展經濟”為主題,論壇邀請來自發改委、工信部、...
2014年8月2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30號印發《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該《意見》分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以...
2015年9月24日,國務院發布《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共29條),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企混改,有序吸引外資參與國企混改,鼓勵國有資本多種方式入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及省委十二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國有資本競爭力,進一步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加快轉型升級,增強發展活力,現就推進...
當前對混合所有制經濟存在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的理解認為,混合所有制經濟既可以是公有資本與非公有資本的融合,也可以是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的融合,或者是私營資本...
《中國混合所有制企業產權制度研究》是由萬華煒編著,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籍。...
經濟成分是指以不同所有制為基礎的構成某一社會經濟關係體系的不同經濟關係類型。現階段,在我國的經濟“百花園”里,各種經濟成分爭奇鬥豔,主要有國有經濟、集體...
“社會主義經濟”是從所有制性質角度界定的一個概念,即指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和國有、集體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目前我國正在向社會主義經濟前進。“社會主義”一詞,...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 川府發〔2016〕1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深化國有企業...
聯合所有制亦稱“混合所有制”。各種所有製成分相互滲透、相互交融形成的一種新的所有制形式。其最一般特徵表現為多種經濟成分在不同程度上共同占有生產資料。目前,...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市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1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