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4年8月2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試行)
陝政發〔2014〕30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及省委十二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
國有資本競爭力,進一步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加快轉型升級,增強發展活力,現就推進我省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重大意義。
近年來,我省
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領域不斷擴大,效益不斷提升,活力不斷增強,2013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業達到7.17萬家,占全省企業總量的38.8%,實現經濟增加值6884億元,占生產總值比重為43%。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各類企業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強化產權約束,實現產權多元化;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對於打造經濟升級版,加快建設富裕陝西、和諧陝西、美麗陝西,具有現實和深遠意義。
(二)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工作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多措並舉,系統推進,著力打破所有制界限,鼓勵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雙向進入、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著力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形成產權多元、自主經營、治理規範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著力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和體制機制束縛,最佳化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環境,促進各類所有制優勢互補、深度融合、共同發展繁榮。
(三)目標任務。
——2014年,完成省屬國有企業分類改革,積極推進子公司層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業。
——到2017年,大多數省屬國有企業實現股權多元化,國有資產證券化率比2014年提升10%以上。
——到2020年,國有企業基本建成現代企業制度,混合所有制企業成為市場經濟的主要微觀主體,國有資產證券化率再提高10%以上。
(四)基本原則。
——堅持頂層設計,統籌兼顧。準確把握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科學內涵,同步謀劃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等相關配套改革,協同推進存量和增量改革,不斷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堅持市場導向,效率優先。圍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尊重企業經營自主權、投資決策權,引導各類所有制企業遵循市場規律,依據實際需求,採取多種方式合作,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堅持依法規範,公開透明。堅持在法制框架下推進改革,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嚴格規範,陽光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止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受損。
——堅持試點先行,有序推進。按照先易後難、先子公司後母公司、先競爭類後公共服務和功能類企業的思路,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企業先行試點,重點突破,分類實施,有計畫、分步驟推進。
二、以“六個一批”為抓手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發展
(五)吸引各類
社會資本培育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按照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方式多樣化的基本方向,堅持增量優先、盤活存量、示範先行、分類推進的原則,在具有自然壟斷性質、過去以政府資金和國企投資為主導的投資領域,選擇符合規劃布局要求、有利於轉型升級的示範項目,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公私合作等方式參與建設營運,以項目合作為載體培育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六)推進改制上市做強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積極穩妥、分類分層推進省屬國有企業母公司及子公司改制。充分利用國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積極推動有條件的集團公司實現整體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經營機制市場化。加強後備上市資源培育,對暫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國有企業,要比照上市的要求,合理設定股本規模,最佳化股權結構。發揮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資源整合平台作用,運用增減持股份、增發配股等多種手段,加強股權運作和資本運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七)實施“引進來、走出去”戰略發展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抓住“一帶一路”建設機遇,積極引進世界500強、行業龍頭企業和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在精細化工、裝備製造、文化旅遊和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開展合作。支持國有資本與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等各類戰略投資者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國企改制重組,共同開展戰略投資。鼓勵和支持國有資本以併購、參股、控股等形式與戰略性民營企業開展合作;支持我省優勢企業以市場拓展、資源配置、技術創新、培育品牌為重點,開展跨國境跨地區投資經營。
(八)加快整合重組步伐搞活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對產業相近、行業相關、主業相同的國有企業,通過合併、劃轉、併購等方式加快重組整合,允許民營企業以智慧財產權、高新技術等生產要素形成股權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力爭到2020年,新增10家以上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大企業集團。通過國有股減持、轉讓等方式,引導省屬國有企業從一般競爭性領域和不具有競爭優勢的產業中有序退出或只保留參股權。
(九)探索員工持股轉化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不是全員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無償持股。要有序推進企業關鍵崗位管理者、業務骨幹、核心技術人員等,以貨幣、股權、智慧財產權等參與本企業改制;對國有資本準備退出的企業,創新型、研發類、基金類等人力資本要素占比較高的企業,科研院所轉制企業,允許員工持股,鼓勵技術入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研究制定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的條件、持股比例以及員工股權流轉和退出的具體辦法,完善約束機制,依法加強監管,嚴格規範運作,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十)著眼準入引導新增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今後新建政府投資項目和新增國有企業,除涉及國家安全、核心機密的項目外,原則上應與社會資本合作。開展省級產業發展資金轉為股權投資試點,從2014年起,省級產業發展資金按不低於50%的比例轉為股權投入,並逐步提高股權投資比例,形成的股權委託省級投融資平台管理。加強企業登記註冊政策諮詢和跟蹤指導,鼓勵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轉型升級為混合所有制企業。
三、創新完善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
(十一)實施國有企業分類管理。對競爭類企業,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兼顧社會效益,全面推進股份制,有條件的要整體上市。依託資本市場推進公眾化公司改革,不設股權比例,全面向社會資本開放。對公共服務類企業,以確保社會公共服務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目標,在發揮國有資本主導作用的前提下,實施全領域開放,積極引進社會資本參股投資。對功能類企業,以完成特殊任務或省政府重大專項任務為目標,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形成由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2014年,選擇10戶省屬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試點。
(十二)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轉變國資監管方式,最佳化監管體系,提高資產配置效率,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依託主業突出、具有一定國際競爭力或國內領先地位的國有企業,通過整合重組、劃撥股權、注入國有資本金等途徑,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增強資源整合、股權營運功能。依託陝西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公司、陝南移民搬遷工程公司等,打造服務民生和基礎設施項目的政策性投融資平台。創新政府與開發性金融機構的合作模式,搭建新型城鎮化的多元化投融資平台。依託陝西金融控股集團等公司,打造產融結合的投融資平台,發展一批保險、證券、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公司。充分發揮民東、和諧等民間投資公司作用,激活社會資本特別是陝北民間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和重大項目建設。
(十三)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快國有獨資公司規範的董事會建設,逐步引入外部董事。積極推進外部董事占多數的董事會制度。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出資人應健全其絕對控股公司董事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向其相對控股或參股企業派出國有資本產權代表。推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專業化、去行政化,規範企業高管聘任考核、薪酬管理和職務消費三項制度,深化國有企業內部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的制度改革。
(十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完善職業經理人制度,加大國際化、專業化人才引進培養力度,造就一支具有國際眼光和戰略思維的企業家隊伍,形成一支科技領軍人才、技術拔尖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隊伍,打造一支職業素養高、業務能力強、崗位業績優的職工隊伍。建立有利於改革創新的激勵機制和容錯機制,對企業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才,給予獎勵;對推進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的,不作負面評價。
(十五)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抓住創新型省份建設機遇,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健全科技創新市場導向機制,支持20家省級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重點突破一批產業共性和關鍵核心技術。完善科技大市場的功能,發揮好工業技術研究院作用,加快科技創新成果套用轉化,推進產學研有機結合。加快智慧財產權法人化、成果商品化、產權資本化等改革步伐,實施科技成果入股、專利獎勵,充分激活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創造性。鼓勵國有創投企業採用項目團隊參股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等方式,探索建立跟投機制。
(十六)建立多層次產權交易平台。依託陝西省股權交易中心以及區域性、全國性產權交易機構,加快多層次產權交易平台建設與有效整合,建立由審計、評估、投資諮詢、交易轉讓、股權登記等組成的一體化服務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進場公平公開交易,除國有資產經同級政府或監管機構批准的定向交易外,國有產權必須進場交易,實現項目對接公開化、評估規範化、競價制度化和交易平台化。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權、預期收益權、智慧財產權、債權等權益,通過產權市場進行交易。
(十七)大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程式,清理廢除不利於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定,深入落實和完善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開展對民間投資36條及我省配套實施細則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督查和第三方評估。制定新一輪促進非公經濟加快發展的意見,積極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進一步降低非公經濟準入門檻,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深化神木、府谷民營經濟轉型升級試驗區建設,適時向全省推廣試點經驗。
四、最佳化發展環境,完善配套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省中小企業局、省金融辦、陝西證監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積極參與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各類問題,重大情況報省政府協調決定。各地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要科學合理設立指標體系,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支持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情況的考核。
(十九)依法合規操作。按照國家部署,清理、修訂、完善政策法規,加快相關立法工作。規範財務審計和企業價值評估,按規定公開改革方案及產權交易、職工安置等重大事項,維護出資人、債權人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要認真吸取過去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制定嚴格的工作流程,完善財稅、土地、債權債務處理等配套細則,充分論證、規範操作,防止利用發展混合所有制謀取暴利,防止改革過程中的國有資產流失。對不按規定實施操作,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企業發展受損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大局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十)營造良好氛圍。進一步解放思想,廓清思想上的誤區,消除認識上的障礙,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形成社會各界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共識。積極培育發展目標同向、價值取向共生、創新活力迸發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文化,尋求不同所有制經濟價值觀的最大公約數,找準各種經營機制的最佳結合點。加強輿論宣傳引導,認真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增強改革意識,大膽創新,勇於實踐,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新路子。
本《意見》為試行,如與國家待後出台的相關檔案精神有不一致之處,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