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辦法》是深圳市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深圳市衛生健康委
《深圳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辦法》是深圳市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檔案。
《深圳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辦法》是深圳市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市醫療機構對陪護人員的管理,規範陪護行為,保障醫療安全,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
第十八條符合建床條件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以下簡稱參保人)所產生的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目錄範圍的家庭病床服務醫療費用納入市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第十九條 參保人按照本辦法規定申請建床,提供家庭病床服務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家床定點機構)確定予以建床的,應當核實參保人的參保狀態、醫保記賬...
第二條 深圳市醫療機構中醫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中醫專科護士,是指參加中醫專科護士專業培訓,經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考核合格,取得深圳市中醫專科護士證書的護士。第三條 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統籌中醫專科護士培訓和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職責:(一)組建市中醫專科護士專家委員會及專家組;(...
第一條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各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結合本區的人口分布、醫療資源、醫療需要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區的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報市衛生行政...
《〈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解讀》是2018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庹明生。內容簡介 作者為理解與適用《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而著本書。該條例的制定經過三年四審,並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主任擔任立法小組組長,相關立法工作非常審慎。該條例出台於醫改進入深水區之時,正確理解與適用條例,有利於特區內醫療機構...
1994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4年6月6日公布 1994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深圳經濟特區(以下簡稱特區)醫療機構的管理,規範醫療機構的執業條件和醫務活動,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基本原則,...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有關問題的解釋在2003.09.08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圳經濟特區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公立醫療機構門診號源由市衛生健康信息化平台統一管理,並優先滿足社區健康服務機構為患者提供的預約和轉診服務。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完善轉診服務制度,確定轉診服務機構或者人員,並公開轉診服務流程和諮詢方式。基層醫療聯合體牽頭醫院應當制定聯合體內醫療機構轉診規範,並組織實施。轉診管理辦法以及轉診標準...
前款具體辦法由市民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第二十一條 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社區高齡老年人巡訪制度,定期對高齡老年人的生活狀況進行上門巡訪或者電話巡訪。第二十二條 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家政服務企業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提供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委託相關社會組織和專業...
(一)擬開展市重點監管醫療技術;(二)二級醫院擬開展四級手術;(三)一級或者未定級醫院擬開展三、四級手術;(四)其他醫療機構擬開展二、三、四級手術。醫療技術臨床套用專家論證的具體辦法,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五條 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託全市衛生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深圳市醫療技術臨床套用管理信息...
區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網路布局規劃在轄區內的實施,並監督、指導所管理的醫療機構實施醫療急救。市、區發展改革、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保障、規劃和自然資源、交通運輸、文化廣電旅遊體育、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醫療保障、城管和綜合執法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醫療急救相關工作。第六條 加強深圳與...
基層醫療聯合體和連鎖中醫醫療機構,可以實行中藥統一審核、調劑、配送。第三十三條 符合規定條件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可以上門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中醫醫療服務、養生保健指導、中藥用藥指導、中醫居家護理等中醫藥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會同市醫療保障部門另行制定。第三章 中藥保護與發展 第一節 ...
深圳市醫患糾紛處理暫行辦法 詳細信息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及時、高效解決醫患糾紛,遏制醫患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深圳市內醫療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以下統稱醫療機構)發生的...
本辦法。印發通知 各有關單位:《深圳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深圳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市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藥品採購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鼓勵本市其他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自願參加本市公立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