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標準化改革服務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工作方案

深化標準化改革服務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工作方案是四川省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檔案加快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更好地服務我省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化標準化改革服務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四川省政府
深化標準化改革服務全面創新改革驅動
轉型發展工作方案
(國發〔2015〕13號)、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畫(2015—2016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67號)和《中共四川省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川委發〔2015〕21號)精神,加快推進標準化工作改革,更好地服務我省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地方標準化管理體制,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新格局,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科學合理、協調配套的新型地方標準體系,完善標準化公共服務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進一步彰顯標準化基礎功能,讓標準成為對質量的“硬約束”,為我省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及分工
(一)加強地方標準化法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調整,推動《四川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四川省企業採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的修訂工作,研究制定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團體標準管理等政策檔案,加快形成符合我省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需要的標準化制度體系。(省質監局牽頭,持續推進)
(二)制定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圍繞《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總體要求,貫徹落實川委發〔2015〕21號精神,研究制定《四川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進一步明確“十三五”期間我省標準化工作的發展目標、基本原則、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科學安排部署“十三五”全省標準化工作。(省質監局牽頭,省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配合,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三)開展質量對標提升行動。圍繞我省主導產業、重點產品和出口產品,以國內外先進標準和標桿企業為參照,分期分批開展質量對標提升行動。通過標準和產品質量實測比對,分析查找“四川造”產品質量短板和標準差距,激勵和推動企業標準創新,著力培育標準引領產業產品創新發展新優勢,帶動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質量提升,努力打造一批“四川造”產品品牌、企業品牌和區域品牌,推動四川經濟發展質量邁向中高端。〔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配合,2018年底前完成〕
(四)全面清理強制性地方標準。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3號)精神,加快對我省現行強制性地方標準的全面清理、評估和整合精簡工作。對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對不宜強制的,轉化為推薦性標準;對確需強制的,按照國家規定提出制修訂強制性國家標準建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國務院關於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中明確按照或暫時按照現有模式管理的領域外,到2018年,我省原則上不再保留強制性地方標準。(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五)加大推薦性地方標準複審力度。開展推薦性地方標準複審工作,對標齡超過5年的推薦性地方標準分期分批進行集中複審。對不再適用的,予以廢止;對不同層級、同一層級不同標準間存在矛盾交叉的,進行整合修訂;對與國際、國內先進標準存在較大差距且已滯後產業和技術發展的,加快修訂步伐,促進標準提質升級。〔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六)加強地方標準制修訂管理。在項目管理上,開展標準立項調研,強化標準立項評估,突出標準的公益屬性,以市場配置失靈不願、不宜、不能提供的標準為重點。在程式管理上,簡化制修訂程式,縮短制修訂周期,強化對標準起草、意見徵求、技術審查等環節的監督和全過程信息公開,提高標準制修訂的質量、效率和工作透明度。〔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七)推進地方標準評估評價。在農業領域率先開展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評價試點,探索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推動地方標準有效實施,提升地方標準的質量水平(省質監局、農業廳牽頭,2017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在農業先行試點基礎上,逐步擴大到工業和服務業,力爭用3—5年時間在一、二、三產業重點領域全面推開(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2020年全面推開)。
(八)改革企業標準備案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試點,建立完善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落實企業的標準化主體責任。制定《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辦法(暫行)》,在抓好成都、綿陽、宜賓3市試點基礎上,儘快在全省全面推開。〔省質監局牽頭,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配合,2017年底前完成〕
(九)培育發展團體標準。研究引導和規範團體標準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關於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實施意見》,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標準,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產品類標準較多的領域,著力培育發展一批有影響力的團體標準。(省質監局、民政廳、省科協牽頭,持續推進)
(十)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標準化建設。圍繞《中國製造2025四川行動計畫》,組織開展高端裝備製造業標準化試點工作,在成、德、綿以及周邊輻射帶布局一批標準化示範試點項目,打造一批標準化、專業化的特色產業園區和現代產業基地。加快構建軍民標準創新發展體系,推動軍用標準和民用標準通用化,加快軍用標準向民用領域轉化和套用,促進軍用標準和民用標準資源共享。抓好軍民技術協同創新,推動軍民關鍵技術、核心技術向標準集成轉化,實現軍民技術同步發展、軍民標準“雙輪”驅動。〔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省國防科工辦、省質監局牽頭,成都市、德陽市、綿陽市及有關市(州)人民政府配合,持續推進〕
(十一)努力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積極營造更加開放、透明、公開的國際標準化工作環境,加強國際標準化交流合作;鼓勵支持有條件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主導或參與制修訂更多的國際標準,逐步提高我省主導或參與國際標準比例;努力提升四川標準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程度,不斷提高四川標準的國際影響力。(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持續推進)
(十二)服務四川製造“走出去”。研究制定《四川省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加強“一帶一路”沿線相關國家標準研究,結合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海外工程承包和對外援建等,推動與主要貿易國之間的標準互認,推廣四川標準;建立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跟蹤、通報和分析、評議工作機制,增強我省企業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能力,服務我省產品、技術、裝備“走出去”。(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持續推進)
(十三)加強標準化技術組織建設。修訂《四川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廣泛參與、公開透明、協商一致、管理科學的工作機制。清理整頓現有地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已無存在必要的予以撤銷,對負責領域存在交叉的進行整合〔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前完成〕。積極承擔國際、國家標準化技術組織工作。科學規劃,加強和規範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與管理〔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十四)加快標準化創新平台建設。依託成都高新區和我省標準化專業機構技術創新優勢,積極爭取建立成都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省質監局牽頭,成都市人民政府配合,2017年底完成)。發揮現有省級技術標準研發基地、創製中心優勢,加快重點領域省級技術標準研發基地、創製中心建設,爭取出台一批標準化重大創新成果(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2020年底完成)。
(十五)加強標準信息化建設。圍繞“質量對標提升行動”,分類建立和完善涵蓋我省主導產業、特色優勢產業以及重點產品的標準資料庫和主要出口產品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資料庫,構建覆蓋全省、運行高效的標準信息服務平台和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預警信息服務平台。免費向社會公開地方標準文本。(省質監局牽頭,2017年底完成)
(十六)強化資金和政策支持。各級財政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統籌安排標準化工作經費,制定強制性標準和公益類推薦性標準以及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的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安排〔財政廳、省質監局牽頭,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建立四川省標準化創新獎勵制度,對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標準化創新成果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省質監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持續推進)。
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對標準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強化合力推進。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本部門工作方案(計畫),細化工作措施,落實責任分工,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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