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

名 稱: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索 引 號:
000217883/2017-00412
發布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
文 號:
冀政辦字〔2017〕46號
主 題 詞:
發布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主題分類:
其他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貫徹實施〈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5日
貫徹實施《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
改革實施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重點任務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國辦發〔2017〕27號)精神,推動實施《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確保我省標準化工作改革第二階段(2017-2018年)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現提出如下分工。
一、完善標準化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市標準化委員會組織協調職能,建立統一管理、分工明確、協調有序的標準化工作新機制。進一步明確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加強任務分解、督導檢查、跟蹤問效、考核獎懲等制度建設,推動各行業標準化工作規範開展。建立軍民標準化協調機制,加快軍民通用標準的制定,推動軍民標準相互兼容,促進軍民合作。加強標準化專業機構建設,在主要行業建立相應的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10個以上,對口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標準制修訂、標準化研究、標準實施推廣服務等方面的技術工作。加強對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管理,建立考核、獎懲制度,實行增補退出機制。(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防科工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積極參與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跟蹤國家強制性標準精簡整合進程,動員我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修訂、整合、轉化工作,提出適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意見和建議,爭取在生態環境安全、社會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更多地體現河北發展要求。完善河北省標準化信息平台,開設強制性標準專項服務單元,及時將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廢止、整合、轉化等信息傳達到各有關單位。加強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檢查,確保強制性國家標準貫徹落實。按照國家規定,嚴格限制強制性省地方標準的制定範圍,及時修訂、廢止現行強制性省地方標準,使其成為強制性國家標準體系的必要補充。(省質監局、省衛生計生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安全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精簡最佳化推薦性地方標準。廢止或修訂標齡過長或已不適用的推薦性省地方標準,減少數量,提高質量,最佳化地方標準體系結構。2017年完成對2005年以前發布的省地方標準修訂、廢止和確認工作;2018年完成標齡超過5年的省地方標準複審工作;其他省地方標準凡已不適合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要隨時進行修訂或廢止。制定《河北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範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式,加強地方標準管理。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等領域,加快制定一批體現我省技術優勢和地域特色的省地方標準,豐富標準有效供給。探索開展省地方標準實施評估,建立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機制。各市要抓好市級農業地方標準的精簡工作,圍繞當地農業標準化生產需要,補充制定先進的市級農業地方標準。(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企業標準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管理辦法》,在全省全面實行企業標準自我公開聲明制度。督促企業將執行標準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上進行公開,查處無標生產行為。鼓勵標準化專業機構對企業公開的標準開展比對和評價,發布企業標準排行榜。建立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培育一批標準創新型企業。探索建立企業標準化需求直通車機制。支持標準化服務業發展,組織各標準化技術機構加強對企業制定和實施標準的指導和服務,提高我省企業標準水平。加強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已公開的標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採用隨機抽查、比對評價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標準的合法性。充分利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加強企業執行標準的統計分析工作。(省質監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培育團體標準。選擇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產品類標準較多的領域,鼓勵具備相應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協調相關市場主體自主制定一批快速反應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促進產業發展。不斷總結團體標準試點經驗,擴大試點範圍,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團體標準制定機構。加強對團體標準的管理,在國家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管理措施,嚴格制修訂程式,推行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和信息公開制度,強化團體標準制定主體的誠信自律。建立團體標準評價、評估和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團體標準健康有序發展。(省質監局、省民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河北標準“走出去”和“引進來”。鼓勵我省企業、產業技術聯盟和社會組織參加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化組織,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活動。落實標準化資助政策,對主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企業和團體給予資助,支持我省企業或團體標準上升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認真研究中央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畫(2015-2017年)》,制定相應措施,積極引導我省企業積極參與中國標準“走出去”各項工作,創立“河北標準”品牌。積極收集、翻譯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和我省產品出口國標準,並轉化為我省標準,引導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加強國際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省質監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標準技術水平。鼓勵企業在技術研發中形成相關技術標準,強化科技與標準的互動支撐,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試點,加快推進河北省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發揮技術標準在促進新技術推廣套用的引領作用,促進“產、學、研、標準”一體化發展。積極支持我省優勢龍頭企業、技術機構發起成立京津冀等區域性標準化聯盟,以標準為橋樑和紐帶,加強區域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打造我省產業、技術競爭新優勢。(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區域標準化合作。完善京津冀區域標準化會商機制、標準信息共享機制和“3+X”協同地方標準制修訂機制,統籌協調跨區域、跨領域的重大標準化問題,不斷拓寬京津冀標準化合作領域。以生態環保、交通、安全生產、產業協同發展等領域為重點,加快制定一批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圍繞河北雄安新區建設,探索建立城市標準化創新聯盟,加強城市規劃、基礎設施、交通、綠色環保、智慧新城、城市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標準化合作。(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大力推進標準化學歷教育,支持高等學校、各類培訓機構開設標準化專業課程,強化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高等學校和企業“雙元”標準化專業培養機制,培養一批高素質的標準化專業人才。加強與中國標準化協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國家標準化機構的合作,積極開展各專業領域的標準化培訓,培養一批懂管理、懂技術又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綜合性標準化人才。採取多種方式引進標準化高端人才,建立河北省標準化專家庫,為推動我省標準化發展提供智力支撐。支持我省技術專家、管理專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廣泛開展標準化學術交流活動,為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牽頭,省有關部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標準化工作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標準化工作經費。制定強制性標準和公益類推薦性標準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安排。對參與國際或國家標準化活動,特別是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所開展的重大標準化項目(包括交通、商貿物流、社會管理、循環經濟、高端裝備製造、高新技術產業、節能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化示範試點項目),同級財政應予以支持。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標準化工作,探索建立多元化經費投入機制。(省財政廳、省質監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和我省任務分工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落實責任分工,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化工作改革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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