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應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相關要求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