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財物價格認定與鑑定案例選編》是2014年6月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涉案財物價格認定與鑑定案例選編
- 作者: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
- 出版社:中國市場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
- 頁數:755 頁
- 定價:12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09212172
《涉案財物價格認定與鑑定案例選編》是2014年6月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
《涉案財物價格認定與鑑定案例選編》是2014年6月中國市場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認證中心。內容簡介《涉案財物價格認定與鑑定案例選編》包括115個案例,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900多個案例...
《陝西省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條例》是為了規範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保障紀檢監察、司法和行政執法等案件辦理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共利益,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
西藏自治區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條例,於2011年5月27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涉案財物價格認定管理,規範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有效提供公共服務,維護公共利益以及公民、...
(一)價格認定人員是案件當事人、代理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二)價格認定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三)其他可能影響價格認定客觀公正的情形。價格認定工作人員的迴避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人決定。縣...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涉案財物價格認定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涉案財物價格認定,是指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認證機構接受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辦案機關)委託,對辦案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涉及價格不...
本辦法所稱涉案財物,是指可以證明違紀違法行為的財物和違紀違法所得的財物,包括房地產、金銀珠寶、文物、藝術品、家具、電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有價證券等。第三條 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涉案財物價格認定工作,應當遵循依法、公正、...
第十條價格鑑定人員在涉案財物價格鑑定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也可以申請其迴避:(一)案件當事人、代理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案件有利害關係;(三)與案件當...
稱涉案財物價格鑑證,是指價格鑑證機構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仲裁機構(以下簡稱辦案機關(機構))的委託,對辦案機關(機構)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財物進行價格鑑定、評估和認定的...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以下統稱辦案機構)在辦理案件中,對價格不明或者價格難以確定的涉案財物,委託價格鑑證機構進行價格認定的活動。第四條 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應當遵循合法、客觀、...
第三章 價格鑑證程式 第十三條 委託人辦理刑事案件以及行政執法案件,需要進行價格鑑證的,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所屬的價格鑑證機構進行價格鑑證。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仲裁案件中的涉案財物價格鑑證,...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涉案財物價格鑑證,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鑑證機構對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以下簡稱辦案機關)提出的涉案財物進行價格鑑定和認證。本條例所稱涉案財物,是指辦案機關在辦理刑事、行政執法案件中涉及的...
第五條 自治區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工作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鑑證機構依照本條例對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仲裁機構(以下簡稱辦案機關)在辦理案件中提出的涉及價格不明、價格難以確定或者價格有爭議...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涉案財物,是指委託人在辦理案件中扣押、追繳、沒收和有爭議的有形財產和無形資產。本條例所稱涉案財物價格鑑證,是指價格鑑證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需要鑑證的涉案財物的價格進行的鑑定、認證。第四條 縣級以上...
第七條 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需要進行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或者認定的,應當委託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鑑證機構承擔,不得委託非價格主管部門設立的價格鑑證機構承擔。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仲裁案件的涉案財物價格鑑定,可以...
第一條 為規範涉稅財物價格認定行為,保護國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執法的公正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陝西省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
一、價格鑑定與價格評估的區別 價 格鑑定是指國家機關委託的司法行政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中涉及財物的價值認定,簡稱“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或者“價格鑑定”。這種鑑定從 法務部門的角度看,是司法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
價格鑑證機構依法獨立開展涉案財物價格鑑證工作,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涉。第六條 從事涉案財物價格鑑證的人員應當取得價格鑑證資格,並按照國家規定登記註冊。 第七條 辦案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需要對涉案財物或者標的進行價格鑑證的,...
社會中介機構從事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仲裁案件涉案財物價格鑑定的,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價格評估機構和司法鑑定機構資質。第七條 委託人提出涉案財物價格鑑證,應當向價格鑑證機構提供所需的涉案財物及資料,並出具加蓋委託人公章的價格...
本辦法所稱涉案財產價格鑑證,是指市、縣(區)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價格鑑證機構接受國家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等有關機構(以下簡稱“委託機關”)的委託,對辦理各類案件所涉及的各種有形與無形財物和資產等進行的價格鑑定、...
第一條 為規範涉稅財物價格認定行為,保護國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執法的公正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陝西省涉案財物價格鑑定條例》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