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13年2月8日,國務院批准撤銷海東地區,設立地級
海東市,駐地位於平安區平安大道208號
機構設定
行署工作部門
海東地區行政公署工作部門(截止2013年6月):
海東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
海東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東地區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海東地區糧食局)
海東地區經濟和商務委員會(海東地區招商局)
海東地區教育局
海東地區局科學技術局
海東地區公安局
海東地區民政局
海東地區司法局
海東地區財政局
海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東地區國土資源局
海東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海東地區水務局
海東地區農牧局
海東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海東地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
海東地區衛生局
海東地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海東地區審計局
海東地區林業局
海東地區行政公署金融工作辦公室
海東地區旅遊局
海東地區扶貧開發局
海東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海東地區人民防空辦公室
海東地區供銷合作社
海東地區檔案局
海東地區地震局
海東地區無線電管理處
海東地區行政公署接待辦公室
海東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垂直雙管單位
海東地區機構編制管理辦公室
海東地區地方稅務局
中國建設銀行海東地區分行
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海東地區分公司
海東地區國家安全局
海東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青海省海東公路總段
海東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東地區國家稅務局
海東地區菸草專賣局
中國工商銀行海東地區分行
海東地區郵政局
青海平安國家糧食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