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3日海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10月1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並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4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4年11月28日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大常委會
1994年9月23日海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10月1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並施行。
1994年9月23日海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1994年10月14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94年11月28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並施行。第一條 為...
本條例所稱營業性演出,包括文藝演出物時裝、健美、雜技、氣功等表演。本條例所稱文化娛樂場所,包括影劇院、歌舞廳、卡拉OK廳等場所。本條例所稱遊戲娛樂場所,包括電子遊戲、電腦遊戲等場所。第五十六條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制定單項管理規章,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第五十七條本條例具體套用問題由省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遊戲遊藝設備,是指提供遊戲遊藝內容或者服務的專用電子、機械操作設備。第三條遊戲遊藝設備機型機種分為電子遊戲設備(機)和遊藝娛樂設備。電子遊戲設備(機)是指通過音視頻系統和內容集成方式,主要為娛樂場所或者其他經營場所提供遊戲內容服務,且遊戲內容、形式等方面不適宜未成年人獨立或者長時間...
營業期間,歌舞娛樂場所內亮度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第十八條 娛樂場所使用的音像製品或者電子遊戲應當是依法出版、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螢幕畫面以及遊藝娛樂場所的電子遊戲機內的遊戲項目,不得含有本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歌舞娛樂場所使用的歌曲點播系統不得與境外的曲庫聯接。第十九條 ...
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2019年11月20日,文化和旅遊部網站訊息,文化和旅遊部印發《遊戲遊藝設備管理辦法》。《辦法》明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娛樂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2020年1月25日起,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全國多家KTV、娛樂場所暫停營業。
(一)受理範圍:文化行政部門受理申辦娛樂場所的範圍包括:營業性歌舞廳、卡拉OK廳(含量販式KTV)、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含有電子遊戲機的遊藝娛樂場所;營業性多功能綜合娛樂場所;兼營娛樂項目的場所,如賓館、飯店、酒吧兼營歌舞廳、卡拉OK廳等,其兼營部分適用《條例》規定;其他營業性歌舞、遊藝等場所。根據《條例...
(二)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檯球、電子遊戲及其他各類遊樂場所的經營活動;(三)美術品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四)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五)文物經營活動;(六)電影發行、放映;(七)書刊經營活動;(八)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九)其他文化經營活動。縣級以上地方...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民眾的文化娛樂活動的健康開展,加強對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開辦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或在其他場所設定營業性電子遊戲機的,均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是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室的主管部門。省文化...
《昆明市電子遊戲娛樂場所管理辦法》已經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代理市長 章振國 二000年九月八日 昆明市電子遊戲娛樂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營業性電子遊戲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有效遏制電子遊戲經營場所的違法經營活動,根據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及國家的有關...
(三)康樂球、檯球、電子遊戲(藝)機;(四)時裝表演;(五)文化遊樂;(六)與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項目相關的文化娛樂大獎賽;(七)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項目。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營業性文化娛樂活動。依法從事營業性文化娛樂活動的,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四條上海市文化局(以下簡稱市...
(二)電子遊戲機的機種型號和磁卡資料;(三)上級主管部門或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證明檔案;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應在接到申請書(含本條所列材料)之日起,15日內予以答覆。第八條申辦營業性電子遊戲活動的單位、個人,憑《文化經營許可證》向同級公安、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娛樂場所治安驗訖證》、...
加大對無證照經營場所的清查力度,對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娛樂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擅自從事電子遊戲經營活動的,嚴格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規定予以處罰。(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把好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市場準入關,對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娛樂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不予辦理登記手續。對已經...
二、擴大服務業開放,暫時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徵信業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
(三)聘用無證演出團(隊)進行營業性演出;(四)設定各種賭博機型、賭博工具,設定有中獎功能的電子遊戲機型,使用有淫穢、反動、恐怖等圖象的遊戲機電路板;(五)利用電子計算機、電腦磁卡、軟碟經營電子遊藝活動;(六)歌舞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人,電子遊戲廳(室)除節假日外接納未成年人;(七)法律、法規禁止...
並增加一款:“營業性電子遊戲機娛樂場所不得對未成年人開放。”作為本條第三款。二、將第二十六條第(五)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在學校門口200米範圍內設定營業性錄像放映、電子遊戲和桌(台)球場所的,同時責令停業或限期遷移。”...
(5)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超過限定時間、超出核定消費人數經營的娛樂場所,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歌舞娛樂場所和非節假日向未成年人開放的電子遊戲場所。縣工商局 (1)負責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的管理;(2)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3)對無有關許可證的經營場所,及時...
第四條 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娛樂場所進行管理。第五條 下列地區不得設立娛樂場所:(一)中、國小校周邊200米以內;(二)居民樓內(含商住兩用樓);(三)市政府規定的其他不宜設立娛樂場所的地區。第六條 下列場所內不得設立電子遊戲場所:(一)圖書館、博物...
第一條 為了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文化市場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文化市場管理範圍:(一)營業性文藝演出(表演);(二)營業性歌廳、舞廳、卡拉OK廳、桌(台)球、電子遊戲等文化娛樂活動;(三)營業性文化藝術...
(二)允許中小學生及其他未成年人進入歌舞娛樂場所和電子遊戲場所;(三)歌舞娛樂場所燈光照度低於規定額度;(四)設定封閉包廂(包房);(五)塗改、轉讓、出租、出賣各項文化經營許可證;(六)擅自將內部觀摩的錄像資料帶(盤)、影片和其他非法錄像帶(盤)進行營業性播映;(七)擅自放映未經國家允許發行的電影...
歌舞娛樂場所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遊藝娛樂場所的電子遊戲機經營區不得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向未成年人開放。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參加電子遊戲、遊藝活動負有教育和監護的義務。第二十五條 娛樂場所應當在營業場所的大廳、包廂、包間內的顯著位置或視屏內設定、安裝含有禁毒、禁賭、禁止賣淫嫖娼、禁止在...
第二十一條 從事營業性文化娛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不得利用文化娛樂活動及其場所、工具、設備進行賭博、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第二十二條 對電子遊戲機經營場所實行總量控制。電子遊戲機經營場所與中國小校的距離不得少於二百米,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開放。禁止從事電子...
三、電子遊戲、保齡球等項目,參照上述辦法執行。第十一條 經營文化娛樂活動,不得影響附近單位的工作,周圍民眾的休息,不得妨礙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嚴禁利用各種文化娛樂方式和工具進行賭博、測字、算命等非法活動。第四章 圖書報刊管理 第十二條 經營圖書、報刊批發業務單位,須報經昆明市文化局審核同意轉報省新聞...
第二十條 在文化娛樂經營活動中嚴禁演出、進口、製作、銷售、插映內容反動、淫穢、色情、封建迷信、暴力兇殺的文藝節目、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第二十一條 營業性電子遊戲廳、舞廳、卡拉OK廳,不準對中小學生和其他未成年人開放。第二十二條 嚴禁利用電子遊戲機、檯球等文化娛樂設施進行賭博活動。不準以任何理由開設...
3、加強對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電子遊藝廳等社會文化場所的管理。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意見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最佳化校園周邊環境,中國小校園周邊200米內不得有電子遊戲經營場所,不得在可能幹擾學校教學秩序的地方設立經營性娛樂場所。牽頭單位: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
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文化部公安部關於嚴禁利用電子遊戲機進行賭博活動的通知 文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電子遊戲機娛樂場所管理取締 有獎電子遊戲機經營活動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貫徹《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開展電子遊戲經營場所管理...
第三條、加強演出、娛樂、藝術品、網路文化等市場管理 (七)研究簡化文化部涉外營業性演出特別是外籍華人、邊境城市涉外演出審批程式,試行演出審批電子政務;(八)調研起草有關政策檔案,加強對音樂節等大型演出活動的監管;開展網路演出試點工作;(九)會同相關部委研究調整遊戲遊藝機市場管理政策;聯合工信部制定遊戲...
其職責範圍:營業性文藝演出(含時裝、健美、氣功表演和民間藝人的演出活動);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檯球、電子遊戲及其他各類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美術品收售、展銷、拍賣等經營活動。有贊助的美術品比賽;音像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文物經營活動;書刊經營活動;電影發行、放映;經營性文化藝術培訓;廣播電視節目...
第五十八條 學校、幼稚園周邊不得設定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遊藝娛樂場所設定的電子遊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
28.昆明市燃氣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政發〔1998〕102號 說 明:已被2005年制定的《昆明市燃氣管理條例》代替。29.昆明市電子遊戲娛樂場所管理辦法 發文字號: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1號 說 明:(1)已被國務院2006年修訂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代替;(2)第十三條設定的年度檢驗制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指導體育產業的發展。文化市場管理崗位責任 按規定監管文化市場;負責全縣範圍內電子遊戲、音像、圖書報刊、影視、演出、美術工藝、文物展銷與拍賣、印刷、歌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錄象播放廳和其他娛樂場所的管理及審核、審核、登記、發證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產業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