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

《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機關下發的通知,針對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給出了解決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
  • 發文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 文 號:瓊教高〔2008〕86號
  • 發布日期:2008-7-3
  • 執行日期:2008-7-3
總體規劃綱要,指導思想,目標要求,工作進度,評估安排,組織實施,保障措施,

總體規劃綱要

各高等職業院校:
為切實貫徹落實教育部印發的《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教高(2008)5號)要求,做好我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評估工作,我廳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訂了《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和《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
請你們根據規劃安排並對照《細則》規定,做好學校人才培養工作,並據此配合評估專家組開展學校人才培養評估工作。
二○○八年七月三日
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2008-2013)
為認真實施教育部印發的《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教高(2008)5號),做好我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評估工作,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2008-2013)》。

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省高職評估機構和工作規程,加大政府對評估工作投入力度,增強評估工作的計畫性和科學性,提高評估工作實效,並建立起評估長效機制。

目標要求

2008年開展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試評估;2009年正式實施。五年內完成對現有高職院校的評估工作。
通過評估,促使我省高職院校更好地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精神,加強內涵建設,深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現我省高職教育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工作進度

(一)2008年上半年:
1、制定海南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總體規劃和評估實施細則,報教育部備案後實行;
2、舉辦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培訓班,對全省高職院校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使各高職院校熟悉新評估方案的精神和體現的理念,進一步轉變辦學觀念。
3、健全省高等教育評估機構,成立海南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發揮專業評估機構和專家的作用。
4、制定海南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規程和評估專家工作規範、院校評建工作規範。
下半年:
1、以海南政法職業學院為試點院校,開展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試評估(12月)。
2、做好2008年度試評估工作的階段性總結。
3、組織高職院校填報《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採集平台》(10月)。
(二)從2009年起,按照《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有計畫地、全面推開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

評估安排

組織實施

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由省教育廳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組織進行,省高等教育評估中心負責具體實施評估工作,評估結論由省教育廳予以公布。

保障措施

1、成立省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建立評估專家庫,加強對評估專家的培訓;
2、爭取評估專項經費,保證評估工作順利實施;
3、建立評估激勵機制。對辦學成績突出的院校予以表彰獎勵;對評估不通過的院校,採取減少招生直至停止招生的措施,促進其儘快達到人才培養基本要求。
附屬檔案:海南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方案》實施細則(試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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