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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職業教育2007―2010年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省農墾總局教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
《海南省職業教育2007―2010年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實施。
二○○七年七月九日
具體內容
海南省職業教育2007―2010年發展規劃
一、當前我省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形勢
近幾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加強了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使職業教育特別是
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走出了低谷,規模增長明顯加快,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明顯增強。至2006年底,全省有
中等職業學校79所,在校學生7.8萬人;高等職業院校9所,在校生3.3萬人;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53家,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中、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與普通教育相溝通,學歷教育、職業培訓並舉的職業教育體系,為社會輸送了大批有一技之長的合格勞動者。
我省農村勞動力文化技術素質普遍較低,現有的農村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不足10%,嚴重製約了農村和農業的發展以及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建設
社會主義新農村,實現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迫切需要培養新一代的高素質農民。
隨著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城鎮化進程加快,三次產業從業人員的比重將發生明顯變化,要實現人人安居樂業,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職業教育和培訓,迫切需要加快從業人員轉崗和農民轉移培訓。
但職業教育仍然是我省教育事業的薄弱環節,認識不到位,投入不足,發展不平衡,基礎能力薄弱,辦學條件差,辦學機制及人才培養的規模、結構、質量都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
面對新形勢,必須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出發,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使命感,採取有力措施,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培養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
二、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
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把發展職業教育與繁榮經濟、促進就業、消除貧困緊密結合起來,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
中等職業教育為重點,以深化改革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動力,以基礎能力建設為著力點,以加強職教師資隊伍建設為關鍵,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規模,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
(二)總體目標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靈活開放、比較完善的職業教育網路,基本形成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結構合理、形式多樣,適應海南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基本滿足人民民眾學習需求,具有鮮明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到2010年,全省
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規模達到16萬人,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全省高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達到8萬人,高等職業教育在高等教育招生規模中占一半以上;每個地級市重點建設好一所
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每個市、縣至少建成一所獨立建制的在校生達1500人以上的
職業教育中心;建立和完善遍布城鄉的職業培訓網路,每年培訓城鄉勞動者30萬人次。
到2010年,職業教育辦學條件顯著改善,完成省屬18所中等職業學校的資源整合和項目建設任務,完成5-8個共享型實訓基地的建設,教師隊伍人數滿足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雙師型”教師比例明顯提高。
(三)主要任務
大膽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職業教育招生制度,大力鼓勵和積極引導國中畢業學生和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創新職業教育培養模式,將職業崗位所需的關鍵能力培養融入專業教學體系,增強畢業生就業競爭能力。
2、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效益
爭取中央專項,保證地方配套,擴大資金來源渠道,扶優扶強,撤併規模小、效益低的職業學校。制訂職業教育生均辦學條件標準,按規模和標準配置教育資源,使願意接受職業教育的學生在符合辦學標準的學校里學技能,長才幹。
3、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思想的轉變,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辦學模式,建立健全半工半讀制度,推動省市縣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探索“三段式”教育模式。合理調整專業設定,促進職業教育教學與生產實踐、技術推廣、社會服務緊密結合,加強學生實踐能力和職業技能培養,提升學生的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
三、重點項目
從2007年到2008年,全省共完成22所面向農村、特色鮮明、集勞動力轉移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與推廣、扶貧開發和普及高中階段學歷教育為一體的多功能縣級職業教育中心。其中:省財政重點支持16個市縣職教中心的建設,海口、三亞、洋浦自行建設。
(二)職業教育院校基礎能力建設
到2010年,在對23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進行資源整合的基礎上,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全省重點建設18所密切聯繫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專業對路、招生規模增長率高、畢業生就業率高、實訓條件較好、有品牌及管理優勢的中等職業學校。在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基礎上,省財政安排的職業教育專項經費,重點建設12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其餘6所學校分別由海口市、三亞市、省農墾總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資金投入;重點支持建設3所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聯繫緊密、學校定位準確、辦學特色鮮明、辦學實力較強、就業率高、輻射能力強,在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和機制中起到示範作用的高水平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
到2010年,採取“學校負責、政府支持、企業參與”的方式,在國家專項資金支持下,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建設高水平綜合性共享型省級職業教育技能人才實訓基地5-8個,提高教師和學生的技能水平和動手能力。
(四)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到2010年,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規模達到10000人,其中兼職教師占教師隊伍總量的比例達到30%,生師比達到16:1左右。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最佳化,素質明顯提高。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90%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的比例穩步增長。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中持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的人數達到50%以上;教師普遍樹立現代教育理念,能夠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職教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基本完善,依託省內高校組建海南省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滿足為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培養培訓教師的需求。職教教師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全省職業教育教師資格標準及認定基本符合職業教育教師的職業特點和要求,教師職務制度逐步規範,編制管理和人事分配製度更加靈活。廣泛吸引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積極支持職業教育機構面向社會聘用能工巧匠、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兼職專業課教師或實習指導教師。加大中職教師隊伍的培訓力度,組織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在20個重點建設的精品專業中設立首席技師。
(五)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計畫
按照中央、省、市縣按比例分擔的資金籌措原則,對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可保證每個家庭有一名學生同時免除學費、住宿費,並適當向農林水等專業的學生傾斜,使每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學歷教育或者培訓,掌握一門勞動技能,實現就業。
四、保障措施
要逐步完善“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形成政府統籌,教育部門主管,部門協調配合,行業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機制。建立省政府統籌協調職業教育項目管理,相關部門(或市縣政府)負責項目實施的體制。
2、推動職業教育辦學機制改革
公辦職業學校要積極吸納民間資本和境外資金,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的多種辦學形式。推動公辦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形成前校後廠(場)、校企合一的辦學實體。
建立
職業教育集團,逐步形成政府主導、教育部門主管、其它部門參與、連鎖辦學、集團運作、多方融資的辦學模式和運行機制。大力支持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與縣級職業教育中心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採取靈活的辦學模式,帶動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發展。積極穩妥推行“三段式”教育模式,學生第一學年在縣級職教中心學習通識,第二學年由學生自主選擇專業到相應高水平職業學校學習技能,第三學年到合作企業頂崗實習。
制訂民辦職業教育發展優惠政策,對民辦職業學校在招生和學生待遇等方面與公辦學校要一視同仁。依法加強對民辦職業學校的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促進民辦職業教育積極健康發展。
大力宣傳和切實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07號),引導企業積極主動的接收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
3、深化職業教育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中等職業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聘任制,高等職業院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和任期制。全面推行教職工全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夠吸引人才、穩定人才、合理流動的管理制度。深化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將教職工收入與學校發展、所聘崗位及個人貢獻掛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進一步落實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建立學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機制。
(二)建立職業教育投入保障機制
1、增加公共財政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從2007年起,省、市(縣)兩級財政每年要按規定安排國家職業教育各類專項經費的配套經費,確保重點項目順利實施。
2、積極拓寬資金來源
市縣
城市教育費附加安排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得低於30%;農村科技開發、技術推廣、扶貧開發等相關專項資金,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職業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合理確定職業教育的學費標準,確保學費收入全額用於學校發展和扶困助學。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和新上項目技術人員的培訓經費,加大員工技能培訓力度。
3、建立職業教育學生資助體系
建立職業教育學生助學制度,加大對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所有農村家庭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職業院校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獎、助學金和學費減免,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半工半讀和創業實踐。大力引導、鼓勵企業、金融機構和個人對貧困生進行資助。
(三)提高教育質量,促進職業教育發展
1、推進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
要根據崗位需要設定課程結構、課程內容,建立以職業技能為核心的課程體系,將技能型人才培養目標落實到專業教學的各個環節。加強實踐教學,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有一年的時間,高等職業院校學生至少有半年時間參加實習實訓。推行項目教學、現場教學和案例教學方法,建立健全以學生實習作品為主要指標的專業課程評價方法。
2、推動校企合作
職業院校要改革以學校和課堂為中心的傳統人才培養模式,密切與企業的聯繫,大力開展訂單培養。要成立校企合作機構,負責指導教學改革,協調學生實習、教師實踐等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讀和
彈性學習制度,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依託企業開辦專業,開展套用技術研究和推廣,提高職業院校套用技術研發能力。
3、調整專業,最佳化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結構
推動職業院校主動服從和服務於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市場需求,積極調整專業科類。圍繞我省汽車製造、油氣化工、林漿紙、醫藥、商貿旅遊、現代農業、海產品加工、建材等重點產業,調整招生的專業結構,最佳化技能型人才的培養結構。
(四)營造職業教育發展良好環境
落實“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嚴格執行技能崗位的就業準入制度,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與各相關部門協調合作,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力度。
各職業院校要積極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在全社會實行學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重製度”的要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的有關規定,積極做好職業院校學生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3、加強輿論宣傳,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
廣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傳優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在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貢獻,宣傳我省職業教育的成功經驗和對社會的貢獻,改變輕視職業教育的傳統觀念,提高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對職業教育的領導
1、加強對職業教育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各級政府要切實把發展職業教育擺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大對職業教育的統籌力度,為職業教育提供強有力的公共服務。
省政府成立以省領導為組長,教育、發改、財政、人事勞動、國土、農業、交通、文體、科技、稅務、建設、衛生、國資委和扶貧等部門領導參加的全省職業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職業教育的有關工作。市、縣級政府也要加強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實際,制定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有關各部門要明確各自的職責,加強合作,相互配合,共同承擔發展職業教育的重任。
2、建立監督評估機制
建立省職業教育發展水平的年度公報制度,重點對各市縣職業教育發展和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建立職業教育工作不定期巡視檢查制度,把職業教育督導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對職業教育的評估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