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2021年09月11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稅費服務和稅務監管三大新體系,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稅收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
條文,內容解讀,

條文

一、工作目標
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範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稅費服務和稅務監管三大新體系。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稅收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位化升級和智慧型化改造
1.積極參與推進智慧稅務建設。落實稅收業務制度改革總體設計方案,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推動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慧型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慧型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依託智慧稅務,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大數據智慧型化套用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面升級。
2.落實發票電子化改革任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上線套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24小時線上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結合銷售稅開徵,進一步加大電子發票推行力度;推動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有序有力推進數據共享。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大數據信息資源協同推進機制,依法獲取、規範共享和智慧型歸集各類主體、項目的涉稅涉費信息,推進信息資源的歸集整合、共享開放和融合套用。完善稅收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稅收大數據安全治理常態化工作機制。
4.深化大數據和新技術套用。做好稅務統計標準與國家統計標準的有效銜接,持續完善分析指標,持續打造稅收分析拳頭產品,服務政府決策。持續拓展區塊鏈技術在促進涉稅涉費信息共享等領域的套用。
(二)進一步最佳化稅務執法方式
5.嚴格稅收管理許可權。依法維護國家和地方的稅收利益,維護廣大納稅人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稅收管理許可權,要依法規範實施。
6.維護稅費徵收秩序。堅持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稅費”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縣級以上財政部門編制和調整稅費收入預算,應當徵求同級稅務機關的意見。嚴禁將稅費收入規模、增幅納入考核評比,不得違規向企業分解稅費收入任務,不得向稅務部門下達稅費收入指標,不得將稅費收入與徵收單位經費掛鈎。
7.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結合稅收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和海南自由貿易港稅制改革進程,配套做好有關稅費政策措施立改廢釋工作,穩步推進銷售稅開徵各項工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修訂《海南省稅收保障條例》等法規。
8.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行政執法網上錄入、流轉、監督、查詢,全面提高執法效能。分階段、分層級推廣套用稅務執法質量智慧型控制體系。根據《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最佳化完善全省統一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
9.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準度。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創新行政執法方式的意見,推廣非強制性執法方式,開展稅務稽查“說理式執法”。運用稅收大數據,以“信用+風險”為基礎,採取差異化措施,對中高風險納稅人實施精準執法,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執法。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處理涉稅案件,做到罰當其責。在稅務執法領域推廣套用全國統一的“首違不罰”清單。落實支持和規範平台經濟健康發展的稅收征管服務措施,持續跟蹤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動向,以問題為導向完善稅務執法。
10.推進稅務執法區域協同。推動實現海南自由貿易港與內地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落實簡化企業涉稅涉費事項跨省遷移程式的措施,基本實現資質異地共認。落實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清單,推動擴大跨省經營企業全國通辦涉稅涉費事項範圍。
11.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建設,推行“數據+實地”督察方式,開展稅費政策落實、風險應對和稅務執法專項督察,有效防範稅務執法內部風險。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強化對稅務執法行為的監督。強化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堅持查糾並舉、標本兼治,切實發揮“一案雙查”綜合效應。
(三)提供高效智慧型稅費服務
12.實現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進一步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辦理流程和手續,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後監管”範圍。運用12366、電子稅務局等渠道,推送特色服務信息,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推動實現依法運用大數據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
13.大幅減輕辦稅繳費負擔。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著力減少納稅人繳費人重複報送。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落實容缺辦理事項配套制度,持續擴大涉稅資料由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範圍。
14.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持續推進企業社保費繳費事項網上辦理;2021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稅費事項能網上辦理、個人稅費事項能掌上辦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協同推進電子稅務局建設。進一步推進“非接觸式”“不見面”辦稅繳費服務。積極推進電子化、要素化申報模式,2022年底前探索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年度彙算和部分優惠政策自動預填申報,實現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自動預填申報;2023年底前基本實現企業所得稅、契稅、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菸葉稅等稅費自動預填申報;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銷售稅自動申報。
15.進一步壓減納稅繳費次數和時間。擴大稅務、商務、人民銀行、海關等部門間數據共享範圍,加快企業出口退稅事項全環節辦理速度,2021年底前將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底前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高信用級別企業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深入實施財產和行為稅10稅納稅申報表,整合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申報表。
16.積極推進智慧型型個性服務。全面推廣12366稅費服務新模式,基本實現諮詢“一線通答”。運用稅收大數據智慧型分析識別納稅人繳費人的實際體驗、個性需求等,精準提供線上服務。持續最佳化線下服務措施,更好滿足特殊人員、特殊事項的服務需求。
17.強化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制定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權利救濟和稅費爭議解決機制的措施辦法。建立完善訴求有效收集和快速回響機制。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並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依法加強納稅人繳費人個人信息保護,建立常態化管理及檢查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行為。
(四)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
18.大力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方式。強化部門聯動,將納稅信用深度融入到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稅務領域信用分類服務和管理,依法依規對違法失信企業和個人採取相應措施。落實納稅繳費信用評價制度,對納稅繳費信用高的市場主體給予更多便利。全面推行實名辦稅繳費制度。落實動態“信用+風險”監管辦法,健全以信用評價、監控預警、風險應對為核心的新型稅收監管機制,實現既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又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逐步健全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不斷提高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水平。
19.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根據稅收風險分析識別結果,將風險高的納稅人作為隨機選案的主要對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推進跨部門聯合抽查,增強執法合力。加大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契約”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稅制改革進程,創新稅收風險防控手段和方式,有效防範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內地之間不同稅制銜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特有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風險。
20.依法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依託稅務網路可信身份體系對發票開具、使用等進行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實現對虛開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從事後打擊懲處向事前事中精準防範轉變。健全違法查處體系,推動查處稅收違法犯罪行為跨部門合作的制度化機制化常態化。充分依託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多元數據匯聚功能,嚴厲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惠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查處曝光並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21.持續加強部門協作。大力推進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化,根據全國發票電子化改革進程,推動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全面落實《海南省稅收保障條例》,規範深入開展“銀稅互動”,助力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依託省社會管理信息化平台、省政務信息交換平台等,強化稅務部門與公安、海關等部門在信息共享、聯合辦案等方面的協同措施;加強稅務部門與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交換和聯動執法,以“網際網路+監管”為契機積極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完善稅務部門與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房地產交易網簽備案、不動產登記辦稅等方面的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方稅徵收管理。
22.持續加強社會協同。積極發揮涉稅專業服務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執業監管和行業監管。利用稅法宣傳月、稅法進校園活動、全國稅收普法教育示範基地等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法普及宣傳。
23.持續加強稅收司法保障。公安部門要強化涉稅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力量,加強與稅務部門的協作,做實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推動稅務與公安經偵合署辦公,成立警稅聯合執法隊伍。落實警稅雙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態化聯合辦案機制,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銜接。檢察機關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責的,應依法提出檢察建議。
24.持續強化國際稅收合作。立足區位優勢,豐富稅收服務“一帶一路”舉措。落實穩外資相關稅收政策,持續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便捷性,防範協定濫用風險。積極參與國際稅收征管合作,加強涉稅情報信息共享。持續深化跨境利潤水平監控,精準推進反避稅調查。
(六)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
25.提升資源配置效率。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納稅人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適當上移全局性、複雜性稅費服務和管理職責。進一步最佳化稅務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探索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稅制相適應的組織架構。
26.提升幹部能力素養。推進“1115”素質提升工程,加大稅務領軍人才和各層次骨幹人才培養力度,構建全方位、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務執法隊伍。積極爭取國家稅務總局支持,選派優秀幹部到海南掛職,選派海南稅務系統幹部到發達地區跟班學習。利用學習興稅平台促進學習日常化、工作學習化。
27.提升績效考核評價。在實現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行為全過程記錄和數位化智慧型歸集基礎上,推動績效管理滲入業務流程、融入崗責體系、嵌入信息系統,逐步實現績效考評的機生機匯機考,提升稅務執法等方面的自動化考評水平。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支持保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按照稅務系統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規徵稅收費、落實減稅降費、推進稅收共治、強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強稅法普及、強化經費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加強宣傳引導。稅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準確解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積極穩妥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輿論,營造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查考核。將本方案貫徹落實情況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和督查督辦事項,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促進執法方式持續最佳化、征管效能持續提升。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健全容錯糾錯機制。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結合海南實際,圍繞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位化升級和智慧型化改造、進一步最佳化稅務執法方式提供高效智慧型稅費服務、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明確了27項主要任務,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方案》緊密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稅收制度安排,在實施簡併稅制、推動自貿港與內地稅制銜接、強化自貿港特有稅收優惠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對逐步構建與自貿港相適應的稅收征管服務作出了總體安排。
《實施方案》還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海南省稅收保障條例》,強調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涉稅涉費大數據信息資源歸集整合、共享開放和融合套用機制,在推廣成立警稅聯合隊伍、深入開展“銀稅互動”、不動產登記辦稅等方面,進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門協作和聯合執法,充分發揮跨部門協同治稅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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