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制訂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內容全文
上海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密對接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主要任務,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最佳化稅收營商環境,充分發揮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聚焦為民便民,深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切實把稅收征管改革探索實踐轉化為“我為民眾辦實事”的制度性成果;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系統集成,推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整體性集成式提升;堅持改革創新,聚焦數據賦能,推動智慧稅務生態系統建設與城市數位化轉型發展互促共融。
  (三)主要目標
  到2022年,進一步深化拓展動態“信用+風險”監控體系試點、精細化納稅服務試點,鞏固提升雲化智慧稅務建設成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與新發展階段稅收現代化相適應的稅務執法新體系、稅費服務新體系、稅務監管新體系和形成稅收共治新格局,稅收征管服務效能明顯提升。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建成全國一流的智慧稅務生態體系,全方位提高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能力。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位化升級和智慧型化改造
  1.大力推進智慧稅務建設。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位化轉型的意見》,科學有序推進稅務領域全面數位化轉型。對接上海政務雲,積極融入數字政務體系,夯實智慧稅務技術支撐,推進上海一體化智慧稅務建設領跑全國。
  2.深度融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不斷拓展稅務事項“一網通辦”,深化推進“不見面辦理”,從納稅人繳費人辦成“一件事”角度出發,加強部門協作共享,提供更大範圍集成服務。擴大電子營業執照等電子證照涉稅套用範圍,豐富“隨申辦”涉稅套用場景。探索與城市運行“一網統管”相銜接的稅收格線化服務與管理。
  3.拓展動態“信用+風險”監控管理在電子稅務局的創新套用。將動態“信用+風險”管理理念貫穿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全過程,驅動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豐富電子稅務局線上線下套用場景。實現從經驗式執法向科學精確執法轉變,從無差別服務向精細化、智慧型化、個性化服務轉變,從“以票管稅”向“以數治稅”分類精準監管轉變。
  4.有序有力推進數據共享。推動跨部門涉稅涉費數據匯聚聯通,由市大數據中心統籌協調,建成涉稅涉費數據常態化、制度化共享協調機制,依法保障稅務部門獲取必要信息和依法安全對外提供信息。有效銜接稅務統計標準與國家統計標準。
  5.深化稅收大數據套用。強化稅收大數據在經濟運行研判和社會管理等領域的深層次套用,打造“上海稅收經濟發展指數”等稅收分析拳頭產品。紮實做好稅務數據治理,最佳化完善“一戶式、一人式、一局式、一員式”智慧型歸集和套用。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社會保險費徵收、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套用。完善稅收大數據安全治理機制,形成稅收數據安全常態化管理。
  6.積極參與發票電子化改革。上線套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台,24小時線上免費為納稅人提供電子發票申領、開具、交付、查驗等服務。大力推進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化,根據全國發票電子化改革進程,推動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實現發票全環節即時驗證和監控、動態風險精準推送。協力推動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二)進一步最佳化稅務執法方式
  1.加強稅費徵收組織領導。堅持組織收入原則,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稅費”以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進一步完善稅費收入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合力,共同做好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增強地方公共財力可持續性。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跨區遷移。加強稅收收入分析,開展收入質量監控,確保稅費優惠政策惠及市場主體。加強稅收區域產業分析,為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提供決策依據。
  2.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推動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體系,結合稅收法律法規修訂情況,配套做好我市現行稅費政策措施立改廢釋工作。落實稅率確定、減免稅操作、所在地確定等稅法授權事項。做好新稅法實施後各項征管準備和宣傳培訓輔導工作,確保平穩實施。
  3.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積極探索非強制性執法方式。推廣“首違不罰”清單,落實稅務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加強法制辦案成果轉化利用,深化法制建議書制度。
  4.強化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加強對稅務執法行為的監督,完善稅務執法內部控制監督體系,建立健全稅務執法內部風險自檢自查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執法風險防控綜合能力。持續加大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力度。對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因疏於監管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三)推行優質高效智慧型稅費服務
  1.確保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精簡稅費優惠政策申報辦理流程和手續,套用AI技術逐步推行稅費優惠政策“智慧型推送+申報即享+事後監督”服務方式。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辦稅服務指南、系統功能調整與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精準推送。
  2.大幅減輕辦稅繳費負擔。依託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實現涉稅涉費事項減資料、減環節、減時間。結合動態“信用+風險”監管體系建設,試點建立容缺辦理和資料留存備查機制。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3.全面推進智慧型型納稅繳費服務。不斷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基本實現企業稅費事項全程網上辦、個人稅費事項掌上辦。持續推進線上線下服務深度融合,規範服務標準,更好滿足特殊人員、特殊事項的服務需求。提升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站位和智慧型化水平,實現24小時智慧型諮詢,支持全國諮詢“一線通答”,加強與12345市民服務熱線的深度融合。
  4.建成國際一流納稅服務營商環境。進一步壓縮辦稅次數、辦稅時間,推行多稅種綜合申報。推廣各類申報表“數據自動預填+信息補正申報”模式。深化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廣貨物出口和技術服務出口退稅申報“免填報”,力爭出口退稅再提速。持續擴大離境退稅即買即退範圍。不斷最佳化簡化開業、變更、註銷等業務流程,進一步最佳化破產企業涉稅事項辦理流程,推進房地產交易涉稅事項革命性改造和財產登記事項簡併環節、壓縮時間。
  5.強化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完善納稅人繳費人稅費爭議解決機制,暢通權利救濟渠道。探索建立納稅人繳費人訴求有效收集、快速回響和及時反饋渠道,健全“好差評”常態化工作機制。探索實施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製度,健全納稅人繳費人個人信息保護等制度。
  (四)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
  1.大力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規範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全面推行實名辦稅繳費,健全以信用評價、監控預警、風險應對為核心的新型稅收監管機制,既以最嚴格的標準防範逃避稅,又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健全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
  2.建設風險精準防控體系。加強風險任務規劃統籌,運用稅收大數據提升稅收風險精準識別和快速應對能力,強化風險應對質量管理和風險聯動反饋,打造“無風險不打擾、有違法要追究、全過程強智控”的風險動態防控體系。
  3.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群,根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淨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窪地”、“陰陽契約”和關聯交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
  4.依法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以“網際網路+監管”為依託,健全違法查處體系,進一步強化稅務與公安、海關、人民銀行聯合辦案,精準有效打擊“假企業”虛開發票、“假出口”騙取退稅、“假申報”騙取稅費優惠等行為。公安部門要強化涉稅違法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力量,做實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推動稅務與公安經偵合署辦公。對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依法從嚴查處曝光並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信用記錄,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
  (五)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
  1.服務國家戰略和上海城市數位化轉型。發揮稅務保障性作用,助力強化“四大功能”、深化“五個中心”建設、發展“五型經濟”,加快打造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連結。協調推進財政稅收政策出台和落實,支持和規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促進依法納稅和公平競爭。
  2.服務區域經濟協同發展。進一步落實稅收支持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各項征管服務創新舉措,便利企業跨省稅費事項通辦。建立跨區域稅費事項協調機制,推動長三角信息共享、信用互認、資質互通。進一步統一長三角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推進長三角區域稅務稽查協作,持續推進長三角電子稅務局建設,大力推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在制度創新層面先行先試。充分發揮改革“試驗田”作用,持續推出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征管服務措施。
  3.持續加強部門協作。推進非稅收入平穩有序劃轉,實現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高效便利徵收。建立健全徵收職責劃轉後部門間全過程依法、有序、規範的管理機制。完善“普惠金融”“銀稅互動”工作機制,開展數字人民幣納稅繳費試點。推進房地產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信息共享與部門協作。充分發揮社會協同作用,支持和規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健康發展。加強稅務部門與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等的戰略協作和工作協同。
  4.營造誠信納稅氛圍。持續推進稅務部門與高校戰略協作,通過稅法宣傳月、“青少年稅法學堂”專題網站、稅法進校園活動、全國稅收普法教育示範基地等,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法普及活動,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
  5.持續強化國際稅收合作。深入推進“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作用,為高質量“引進來”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撐。支持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離岸貿易創新突破。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便捷度,持續深化跨境利潤水平監控,精準推進反避稅調查。
  (六)強化稅務組織保障
  1.發揮雙重領導優勢。進一步夯實常態化雙重管理機制,健全完善上一級稅務局黨委與下一級稅務局所在地方黨委的協調會商機制,探索推進在幹部培育、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稅務人才培養體系。
  2.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科學分析稅收征管服務資源狀況,全面梳理稅費征管服務事項,健全崗位責任體系,最佳化人力資源配置。調優配強風險管理、稅費分析、大數據套用、稅務稽查、稅收信息化等領域力量。
  3.強化稅收征管經費保障。嚴格執行稅務部門經費保障實施辦法,做好稅收征管經費保障工作。
  4.提升績效考核評價。在實現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行為全過程記錄和數位化智慧型歸集基礎上,推動實現績效管理自動化考評,促進工作質效持續提升。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大對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徵稅收費、落實減稅降費、推進稅收共治、強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強稅法普及、強化經費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障《意見》貫徹落實工作順利推進。市稅務局要牽頭組織實施,加強協調溝通,積極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跟蹤問效
  紮實開展“精細服務”專項試點,適時開展對《意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減輕基層負擔,促進執法方式持續最佳化、征管效能持續提升。健全激勵和問責機制,對擔當作為、作出突出貢獻的,及時褒獎鼓勵;對工作不力、進度遲緩的,依規嚴肅問責。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切實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激勵廣大幹部積極投身改革。
  (三)加強宣傳引導
  相關部門要做好宣傳引導,準確解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創先爭優”等多種形式,全面展示稅收征管改革成效,推出一批創新項目、梳理一批先進典型,營造創新突破、比學趕超的濃厚氛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