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

2021年10月11日,海南省科技廳印發《海南省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將依託科研實力較強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科研院所,選拔一批工作熱情高、創新意識強、創新資源豐富、了解行業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的科研人員,派駐企業擔任科技特派員,進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套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11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 分類:法規公文/科技、教育
修訂信息
《方案》提出,每年向全省30家左右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派駐科技特派員。經過三年努力,累計服務高新技術企業和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00家左右,其中領軍企業5家,瞪羚企業10家,種子企業15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30家。
《方案》要求,企業科技特派員要摸清技術需求,協助制定企業技術發展戰略;要協助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建立長效合作機制;要參與企業研發,解決企業生產和新產品研發中的技術問題,提升企業產品競爭力;要促成企業與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科研院所共建創新平台,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要最佳化企業研發團隊,聯合培養人才;要完善技術創新體系,發揮典型示範效應。
企業科技特派員主要採取兼職方式派駐企業,時間一般為2年,服務企業時間累計不少於100天。海南省將提供支持派駐企業布局建設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聯合重點實驗室、院士創新平台等高水平創新平台等一系列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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