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擴散、流動、共享、套用,建設和完善技術轉移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2月27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解讀二,解讀三,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部署,圍繞推動四川高質量發展,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加強技術供需對接,最佳化創新要素配置,完善創新政策環境,發揮技術轉移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著力打造西部技術轉移高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市場配置創新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政府注重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為技術轉移營造良好氛圍。
——堅持改革創新,示範。依託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及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推進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制機制改革。
——堅持縱橫聯動,區域協同。按照“一乾多支、五區協同”區域發展新格局完善省內技術轉移體系布局,推進區域技術轉移協同發展。按照“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立體全面開放新態勢推動技術轉移開放合作,加強與港澳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歐美國家的國際技術轉移合作。
(三)建設目標。
到2020年,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充分發揮輻射作用。天府技術交易市場初具規模,以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為樞紐,省、市、縣上下聯動,區域性、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網路基本形成。建設10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培育100家市場化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新增30家以上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培養1000名專業化技術經紀人,培育600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組織實施1000項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項目,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700億元以上。
到2025年,全面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體制健全、運行高效的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以天府技術交易市場為核心的全省技術市場規模持續擴大。各類創新主體高效協同互動,技術轉移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實現技術、成果、人才、平台、資金等創新資源集聚,構建起國內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生態圈。
(四)體系布局。
——基礎構架。發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在推動技術轉移中的重要作用,構建技術轉移體系的“四梁八柱”,形成以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為骨幹,區域性、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為支撐的全省技術轉移服務網路。
——轉移通道。通過科研人員創新創業以及跨軍民、跨區域、跨國界技術轉移,增強技術轉移體系的輻射和擴散功能,引導技術與人才、資本、企業、產業有機融合,推動科技成果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支撐保障。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政策環境,為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順暢運行提供制度保障。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收益合理分享。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確保技術轉移體系高效運轉。
二、最佳化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五)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
建設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圍繞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重大科技專項成果轉移轉化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模式,建成以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為特色的全國重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輻射源和集散地,支撐四川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建設。
建設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圍繞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推動地方創新驅動發展,在科技創新基礎較好、科技成果轉化特色突出、具有輻射作用的各類園區、技術產業化基地、大學科技園布局建設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打造形成一批政策先行、機制創新、市場活躍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區域高地,推廣一批適應不同區域特點、組織形式和發展階段的成果轉化模式和典型經驗。
(六)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
建設天府技術交易市場。依託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建設天府技術交易市場,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技術交易市場體系。探索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與職務發明公示免責模式,完善技術類無形資產掛牌交易、公開拍賣與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動技術市場與資本市場聯動發展,力爭建成全國樞紐型技術交易市場。
創新技術市場服務模式。貫徹《技術轉移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完善技術交易規則,最佳化技術轉移服務流程。根據技術轉移不同類型提供中試、熟化、孵化服務,通過創新技術市場服務模式,提升技術交易市場服務功能。
(七)發展技術轉移機構。
加強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建設。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崗,在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加強對技術轉移機構人員的激勵和保障。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技術經紀人市場化聘用方式,創新技術轉移管理和運營機制。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來川設立技術轉移機構。
大力發展社會化的技術轉移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建立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依託行業企業和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建設行業性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已備案的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建立監測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成立技術轉移聯盟,引導各類技術轉移機構規範運行。
(八)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完善多層次的技術轉移人才發展機制。加強技術市場從業人員、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人才隊伍建設,探索推進技術經紀人才評價工作,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成立行業組織,建立行業標準。注重引進國際高端技術轉移人才和培養本土高水平人才相結合,將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人才納入四川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
建好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人才培養基地。利用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教育資源,規範師資及課程大綱,開展技術市場管理和技術轉移從業人員培訓,實行技術經紀人聯合培養與跨區互認。與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與國際技術轉移組織聯合培養國際化技術轉移人才。加強技術經紀人認定,拓寬技術經紀人培訓、服務、獎勵通道。
(九)培育技術轉移示範企業。培育一批成果創造能力強、成果轉化水平高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推動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支持示範企業建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等。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技術研究院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共同開發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產品。支持示範企業主動吸納、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建立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創新聯盟、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等國際科技合作平台。
(十)打造技術轉移平台。
推進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建設。加快推進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各分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區域技術轉移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積極對接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共享服務平台,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共享服務平台西部數據中心及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西部路演中心,推動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技術轉移服務模式,精準助力西南地區科技成果的共享、套用和轉化,將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打造成為西南地區的國家級、區域性第四方綜合性技術轉移服務平台。
建設四川省科技成果匯交服務平台。建立全省統一、各地、各部門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線上匯交系統,向社會公布科技項目實施情況以及科技成果和相關智慧財產權等信息。持續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年度報告制度,統計分析全省成果轉化總體情況。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先進技術開展科技成果信息挖掘,為科技成果提供交易對接、智慧財產權、科技金融等服務。
三、拓寬技術轉移通道
(十一)依託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
鼓勵科研人員參與技術轉移。深化科技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擴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權,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探索設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兼職兼薪或在職創辦企業以及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
強化創新創業載體技術轉移功能。依託國家級、省級雙創示範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大學科技園等孵化載體,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鼓勵產業園區圍繞主導產業建設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提供實驗研究、儀器設備、中試生產線等資源,提供通用性、行業性的技術轉移服務。
(十二)推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和軍民融合成果轉化。
建立軍民融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圍繞落實四川省與科技部、中央軍委科技委以及國防科工局、央屬軍工集團公司簽訂的戰略合作協定,探索建立軍用技術再研發降密、解密機制和軍品市場準入機制。健全軍民兩用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對接機制,定期發布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民參軍”技術與產品推薦目錄,促進軍民融合科技成果雙向轉化。
建立軍工科技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強化軍民協同創新和系統布局,引導建設各類再研發平台和軍民融合創新實驗室,建設好國家軍民兩用技術交易中心、四川省軍民兩用技術再研發中心以及各級軍民融合技術轉移中心。推進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軍工重大實驗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等向社會開放。推進“四川軍民融合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台”建設,形成涵蓋儀器共享、儀器金融、儀器研發、儀器首發、報告溯源、認證培訓等的一站式服務平台,建立常態化開放共享和技術服務機制。
培育孵化軍民融合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大力推進科技部、中央軍委科技委和四川省政府共同建設的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平台建設,積極開展軍民融合科技成果雙向轉移轉化,培育孵化一批“專精特新”軍民融合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十三)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
完善省內技術轉移格局。發揮省內國家級和省級承載技術轉移的作用,通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我省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加快先進適用科技成果向縣域轉移轉化,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最佳化對口援助和幫扶機制,開展科技扶貧精準脫貧,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成果向貧困地區轉移轉化。
深化跨區域技術轉移合作。積極融入國家技術轉移體系網路建設,加強與其他國家技術轉移區域中心的協同合作。充分發揮國內外知名高校在川技術轉移機構的作用,暢通科技成果流通和共享渠道,圍繞四川省重點產業需求進行科技成果精準對接。
(十四)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結合我省技術和產業優勢,以創新合作平台為依託,以重大合作項目為抓手,共建聯合研究中心(實驗室)、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施科技援助項目,促進技術輸出。依託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四川西部醫藥技術轉移中心、中國—歐洲中心等技術轉移機構,建立與歐洲、北美及東南亞等國的國際技術轉移渠道,加大與以色列、日本等國家的產學研合作,加強與港澳全方位科技創新合作。
四、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
(十五)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推進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模式,完善創新與轉化並重的人才評價制度。對主要從事套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工作的科研人員,加大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標準在人才評價中的權重,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十六)強化政策銜接配套。
深化“先共享確權,後轉移轉化”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擴大改革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明晰科技成果在單位與科技人員間的產權比例,完善科技成果所有權、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管理制度,探索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利益分配政策。
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推進科技獎勵制度、科技成果評價制度、技術轉移體系和自然科學領域職稱評審改革。完善鼓勵企業創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股權和分紅激勵等政策落實力度。加大“科技創新券”的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將技術契約登記與技術轉移服務納入創新券補助範圍。
(十七)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服務。做強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四川省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引導基金,加大基金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做大做強天府股交中心“科技金融板”,推廣“盈創動力”等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強化省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智慧財產權運營基金、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等的激勵引導,擴大“天府知來貸”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使用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軍民融合”科技型企業發債、上市。
(十八)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營。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著力打造中國智慧財產權改革發展先導區。聚焦產業,打造“平台+企業+機構+高校院所+金融”多方共生髮展的智慧財產權運營新模式。深化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加強對試點示範城市、縣(區)、企業、園區的管理和支持,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強市、強縣、強企、強區(園區)。推進四川省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智慧財產權布局,提升產業創新發展能力。
(十九)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社會氛圍。
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針對技術轉移過程中高校、科研院所領導履行成果定價決策職責、科技管理人員履行項目立項與管理職責等,完善勤勉盡責政策,形成敢於轉化、願意轉化的良好氛圍。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支持力度,依據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年度報告情況等對科技成果轉化成效予以支持。
建立技術經紀機構和技術經紀人激勵機制。高校、科研機構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方面,對從事技術經紀活動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人員應當給予傾斜。支持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發揮技術經紀作用的機構、人員按照約定參與收益分配。培育一批技術轉移團隊,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科技廳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加強組織協調,細化目標任務,強化督促落實。省直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研究落實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政策措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將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協調推進機制,結合實際抓好組織實施。
(二十一)抓好政策落實。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出台的促進技術轉移的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政策,著重抓好具有標誌性、關聯性作用改革舉措的落實落地。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
(二十二)加大資金投入。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引導作用,鼓勵各地設立創業投資、科技成果轉化等專項資金(基金),引導加強多元化投入。
(二十三)開展監督評價。建立完善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統計與報告制度,強化對本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評估。建立評價考核、跟蹤督查機制,加強過程監督和中期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加強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印發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7日

解讀

為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擴散、流動、共享、套用,建設和完善技術轉移體系,日前,四川印發《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力爭到2020年,建設10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培育100家市場化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新增30家以上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培養1000名專業化技術經紀人,培育600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企業,組織實施1000項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項目,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700億元以上。
《方案》指出,四川將從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培育技術轉移示範企業,打造技術轉移平台等六個方面來最佳化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
四川將建設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和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天府技術交易市場。探索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與職務發明公示免責模式,完善技術類無形資產掛牌交易、公開拍賣與成交信息公示制度。
同時,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設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崗,在崗位管理、考核評價和職稱評定等方面加強對技術轉移機構人員的激勵和保障。
《方案》提出,要拓寬技術轉移通道,探索設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兼職兼薪或在職創辦企業以及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
四川將強化軍民協同創新和系統布局,引導建設各類再研發平台和軍民融合創新實驗室,建設好國家軍民兩用技術交易中心、四川省軍民兩用技術再研發中心以及各級軍民融合技術轉移中心。
此外,四川還將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完善鼓勵企業創新的普惠性政策,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股權和分紅激勵等政策落實力度。建立技術經紀機構和技術經紀人激勵機制,高校、科研機構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方面,對從事技術經紀活動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人員應當給予傾斜。

解讀二

當前,四川正在著力打造西部技術轉移高地。如何激發創新主體活力,加強技術供需對接,最佳化創新要素配置等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
12月29日晚,記者獲悉,《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以下簡稱“建設方案”)即將全文公布。
按照計畫,到2020年,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天府技術交易市場初具規模,以國家技術轉移西南中心為樞紐,省、市、縣上下聯動,區域性、專業性技術轉移機構互聯互通的技術市場網路基本形成。同時,建設10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培育100家市場化社會化技術轉移機構,新增30家以上省級技術轉移機構。
如何完成這個體系布局呢?《建設方案》中明確,基礎構架方面,將構建技術轉移體系的“四梁八柱”,形成以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為骨幹,區域性、專業化的技術轉移機構為支撐的全省技術轉移服務網路。
接下來,四川將加快建設成德綿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天府技術交易市場,培育技術轉移示範企業等。
轉移通道方面,通過科研人員創新創業以及跨軍民、跨區域、跨國界技術轉移,增強技術轉移體系的輻射和擴散功能,引導技術與人才、資本、企業、產業有機融合,推動科技成果有序流動、高效配置。
支撐保障方面,將營造有利於技術轉移的政策環境,為科技成果轉化體系順暢運行提供制度保障。同時,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促進創新成果轉化收益合理分享;培育壯大創業投資和資本市場,確保技術轉移體系高效運轉。

解讀三

為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打造“服務體系”,省政府近日印發《四川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明確了我省建設技術轉移體系的具體方案。
技術轉移體系,包括成果發布、專利價值評估、相關商務談判等產業鏈條。《方案》明確,到2020年,建設10個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新增30家以上省級技術轉移機構,培養1000名專業化技術經紀人,技術契約成交額達到700億元以上。
圍繞最佳化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將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探索科技成果掛牌交易與職務發明公示免責模式;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對已備案的省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建立監測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成立技術轉移聯盟;壯大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將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人才納入四川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畫,實行技術經紀人聯合培養與跨區互認;建設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共享服務平台西部數據中心及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西部路演中心,建設四川省科技成果匯交服務平台。
圍繞拓展技術轉移通道,將探索設立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研人員通過到企業掛職、兼職兼薪或在職創辦企業以及離崗創業等多種形式,推動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推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和軍民融合成果轉化,探索建立軍用技術再研發降密、解密機制和軍品市場準入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
圍繞完善政策環境和支撐保障,將樹立正確的科技評價導向,對主要從事套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工作的科研人員,加大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標準在人才評價中的權重,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強化政策銜接配套,推進科技獎勵制度、科技成果評價制度、技術轉移體系和自然科學領域職稱評審改革,將技術契約登記與技術轉移服務納入創新券補助範圍。建立技術經紀機構和技術經紀人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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