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充分發揮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有力地促進遂寧科學發展、綠色發展、創新發展、跨越發展,現就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作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主要抓手,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重點,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解決制約科技創新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科技在推進遂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中的支撐引領作用。
二、主要目標
2014年,新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8家,新增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3家,專利申請量達到1000件,全社會R&D支出占GDP的比重達到1%以上。
到2015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50家,省級創新型企業達80家,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達30個,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2個,年專利申請量達1200件,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1.2%。
到2017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達65家,省級創新型企業達95家,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36個,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4個,年專利申請量達15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1.77%。
到2018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70家以上,省級創新型企業達100家,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40個,建成科技企業孵化器5個,年專利申請量達16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1.8%。
到2020年,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00家以上,省級創新型企業達150家,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50個,年專利申請量達2500件以上,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2.5%,建成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創新主體培育行動。
1.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全面落實鼓勵創新的支持政策,認真落實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支出,允許在計算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徵增值稅。通過政策激勵,切實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到2018年,全社會R&D投入占GDP的比重達1.8%。(牽頭單位: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責任單位:市科知局、市財政局)
2.積極培育和壯大科技創新主體。重點圍繞優勢特色產業和主導產業,對接企業技術需求,積極爭取國省科技支撐計畫、“863”計畫、創新基金等國省重大科技專項在我市實施,力爭突破一批關鍵技術,開發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牽頭單位:市科知局)
3.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綜合運用稅收優惠、貼息貸款、股權投資等方式,引導企業自建或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產業技術研究機構。引導企業在市外建立、併購研發機構,對總部設在遂寧的企業,在成都、北京、深圳等人才聚集區建設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的,參照《遂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遂寧市促進工業轉型升級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遂府函〔2012〕127號)第四條第十二款執行政府獎勵政策。在主導產業領域,探索產品性能相同或相近的企業,整合企業研發設施,跨企業聯合共建產品、技術研發聯盟(中心)。(牽頭單位:市科知局、市經信委)
4.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承擔科技項目,開展聯合技術攻關。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戰略合作協定,建立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用合作機制,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聯盟按規定承擔產業技術研發創新重大項目,制訂技術標準,編制產業技術路線圖,構建聯盟技術研發、專利共享和成果轉化推廣的平台及機制。(牽頭單位:市科知局)
(二)實施科技創新創業平台提升行動。
1.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圍繞“四大主導產業”建設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孵化器所在縣(區)、園區要建立不少於200萬元的科技創業種子資金,通過項目補助、風險投資、科技擔保、房租貼補等方式,吸引海外留學人員、博士等高科技人才來孵化器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要建立創業導師團,為在孵企業提供創業諮詢、輔導,以及技術、政策法律、財務、投融資、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推廣和加速成長等方面的服務;對發展前景好、首次創業的團隊提供“一對一”的創業輔導。引導各類非政府組織、企業和自然人利用社會資金和閒置房屋等,參與孵化器建設,特別是專業性孵化器建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聯合共建孵化器。(牽頭單位:各縣(區)、園區,責任單位:市科知局)
2.建立和完善科技資源共享機制。利用成都經濟區區域協同創新機制,運用現代網路、信息技術手段,統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建立科技資源共享機制,促進高校、科研機構和大型企業的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服務。(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科知局)
3.引進和培育科技創新服務機構。積極引進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四川省技術轉移中心、四川省分析測試服務中心、四川省高新技術產業金融服務中心等科技服務機構在遂寧設立分中心,為企業提供技術諮詢、檢驗檢測、技術轉移、專利代理等科技服務。加快推進行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微電子檢測中心等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牽頭單位:市科知局)
(三)實施科技金融結合促進行動。
1.創新科技金融服務的組織形式。引導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遂寧開發區、國家高新技術(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等科技資源集聚區域,設立科技專營支行,主要從事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在政策允許的前提下,鼓勵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為科技創新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牽頭單位:遂寧銀監分局)
2.創新金融機構服務模式。支持銀行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特點和貸款需求,專列貸款計畫、專建審批通道,簡化審批程式,完善科技專家為企業貸款提供諮詢服務的工作機制。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承擔國、省科技項目的企業,進行科技貸款授信。(牽頭單位:市人行)
3.探索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引進和培育1-2家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加強智慧財產權評估、登記、託管、流轉服務能力建設,規範智慧財產權價值分析和評估標準,簡化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流程,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質物處置機制,為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市人行、遂寧銀監分局要探索建立適合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特點的風險補償和盡職免責機制。(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責任單位:市人行、遂寧銀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科知局)
(四)實施科技管理改革推進行動。
1.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的技術創新項目和科技經費分配機制。將市級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用於重大科技創新的產業化項目資金部分由遂寧市工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代為管理,重點對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等進行投資。(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科知局,責任單位:市工投公司)
2.建立和完善技術轉移體系。支持遂寧技術轉移中心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國家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合作,建立技術信息共享機制,提升技術轉移能力。完善遂寧市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台,拓寬技術信息來源渠道,力爭將該平台建設成匯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服務機構在人才、設備、技術、成果、資金等方面“一站式”技術供需平台。(牽頭單位:市科知局)
3.制定導向明確的科技成果評價標準和辦法。根據不同類型科技活動特點,制定差異化的評價指標體系。技術開發類套用技術成果著重評價該成果對推動科技進步和提高市場競爭能力的作用,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社會公益類套用技術成果著重評價該成果套用推廣程度,對相關領域科技進步的推動作用,以及社會、生態、環境效益。軟科學研究成果著重評價該成果對決策科學化和管理現代化的影響程度,與國民經濟、社會、科技發展戰略的緊密程度,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牽頭單位:市科知局)
4.加大科技創新獎勵力度,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國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技術研究院等高水平研發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產業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以及授權專利等加大獎勵力度。(牽頭單位:市科知局、市經信委)
(五)實施智慧財產權提升行動。
1.強化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建立專利行政執法隊伍,配備執法車輛、專利通等執法裝備、統一執法著裝,設立專門執法辦案口審場所。要定期舉辦專利行政執法培訓班,對專利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題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科知部門要積極會同工商、新聞出版、公安、質監、藥監等有關部門開展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行動,提高執法辦案水平與效率。(牽頭單位:市科知局,責任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推進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指導各縣(區)開展國家級智慧財產權試點縣(區)創建工作。指導各園區開展國、省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工作。落實國家級示範、優勢企業和省級示範、優勢培育和試點企業獎勵政策。推進“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工作。(牽頭單位:市科知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
3.建立主導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專利態勢分析和預警機制。引進專業服務機構,依託縣區、園區和骨幹龍頭企業,加快建立園區主導產業、優勢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專題資料庫,開展產業專利態勢分析和專利預警,確立產業發展方向,掌握核心專利,最佳化專利布局,搶占產業制高點。(牽頭單位:市科知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協作。市科知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行、遂寧銀監分局等部門,要積極作為,相互協作,努力解決科技體制改革中面臨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要素保障。對重點自主創新園區、企業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在用電、用地、用能、產品推廣套用示範等方面給予創新型企業重點傾斜,並將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列入交通運輸重點保障名單。切實做好中小企業融資互助平台建設,幫助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等突出問題。
(三)引導人才集聚。以實施國省重大科技項目為載體,促進人才工程與項目工程有機融合,使重大項目成為創新創業人才的培養載體和施展舞台。圍繞“四類特色產業”和“四大主導產業”,以開發區、工業集中區、重點企業為依託,深入實施“遂州英才”招攬行動、借腦引智興業行動和主導產業引才行動等“三大引才行動”,力爭引進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和團隊。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對企業科技創新和優秀人才典型的宣傳,倡導和培育“勇於創新、寬容失敗、追求成功”的創新創業文化。大力宣傳科技發展的重大成就,宣傳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工作經驗和先進典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引導社會輿論,形成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