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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資源,強化科技創新引領,引導技術、成果、人才等創新資源向“三農”聚集,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推動我市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總體目標。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農業科技創新、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的模式,構建有效支撐鄉村振興的科技創新與服務體系。強化農村科技特派員在農業生產、農村生活、鄉村生態中的科技創新引領作用。通過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三庫一平台”工作機制,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技術對接服務,構建農業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開展農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大力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等,全面提升我市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助力鄉村振興發展。
(三)具體目標。到2025年,建設一支服務我市“三農”工作的高質量農村科技特派員隊伍,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覆蓋全市所有鄉鎮;累計培訓農業技術人員或農戶5000人次以上;組織實施一批農業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項目,獲得一批農業關鍵共性技術成果,示範推廣農業新品種或主導品種30個以上、農業新技術或主推技術50項以上;新備案國家、省級“星創天地”20家以上;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新創辦或技術入股農業科技企業100家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三庫一平台”工作機制。
1.建設市級農村科技特派員庫,最佳化市級農村科技特派員隊伍結構。凡志願為我市農業農村科技創新、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服務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農經部門科技推廣機構、農業科技型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等,均可申報我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徵集。市科技局根據工作需求不定期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徵集,經審核、公示無異議,下達市農村科技特派員認定檔案和頒發聘書,聘期3年。(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2.建設現代農業技術成果庫,引導農業技術成果轉移轉化。面向國內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農村科技特派員、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等徵集一批支撐我市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的技術成果。市科技局不定期開展農業技術成果徵集,經組織專家遴選,擇優列入市農業技術成果庫。(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3.建設現代農業發展技術需求庫,推動農業技術成果和需求有效對接。結合現代農業產業發展、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面向我市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企業、農村基層等徵集技術(含培訓)需求,同時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業園區、農業企業、農村基層生產一線調研,凝練技術需求等。市科技局每年開展農業技術需求徵集,經組織專家遴選,擇優列入市技術需求庫。(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4.建立市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三農”管理平台。將農村科技特派員納入平台管理,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基本信息進行登記;建立定期統計報告制度,強化工作動態監管;平台不定期推送發布相關高校、科研院所的農業技術成果和我市農業發展技術需求,確保技術需求與技術服務精準對接。(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二)構建農業科技孵化育成體系。
依託我市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龍頭企業等載體建設農業科技孵化器,打造農業關鍵共性技術及高新技術研發平台、農業科技企業孵化平台、科技人才創業平台、科技成果轉化平台等,推進農業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加快農業科技企業孵化和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充分發揮農村科技特派員的橋樑紐帶作用,利用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協助建設一批農民工返鄉創業園、農業創業孵化基地、農村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和“星創天地”等。(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三)開展現代農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
圍繞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需求,加強現代種業、生物工程技術、綠色環保技術、綠色種養技術、耕地保育技術、農產品采後處理與儲存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技術、農產品優質安全技術、農業節本增效關鍵技術、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精準農業技術創新,為我市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持。(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四)大力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帶技術、項目、資金進駐我市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孵化器、“星創天地”等載體創新創業。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創辦農業科技企業或以技術入股等方式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扶貧式創業服務,參與科技精準扶貧產業基地建設,打造“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新模式。(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五)加快現代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套用。
重點支持農產品高質量綠色生產技術、數字農業和智慧農林水技術成果、農業機械化作業成果、農產品精深加工與冷鏈物流技術以及現代漁業關鍵技術成果的轉化套用。(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三、組織實施
(一)完善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方式。
通過組織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業園區、農業企業、農村基層開展一對一現場技術匹配,舉辦農業技術成果與技術需求對接會,或通過市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三農”管理平台網上對接等方式,建立農村科技特派員與服務對象“雙向選擇”機制。對達成技術對接服務的,簽訂特派員、派出單位以及派駐單位三方派駐協定,協定應包括服務內容、派駐時間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等,派駐協定由特派員報市科技局備案。(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二)豐富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內容。
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企業、農村基層或通過網路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展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等服務,培養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農村致富帶頭人,指導農戶掌握新技術、開拓新市場、發展農業新業態和新模式,不斷提升我市農業科技創新能力。
1.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根據農業產業轉型升級、農業企業發展、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技術需求,採取不定期現場指導或網路遠程視頻的方式,開展點對點的技術諮詢、技術培訓和技術攻關等服務。
2.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帶技術、項目、資金進駐我市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孵化器以及“星創天地”等載體創新創業,以及以技術入股的方式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並負責企業的技術和日常管理工作。
3.打造“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新模式。通過“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平台+農產品”模式,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做優質農產品的形象代言人,打造當地優質農產品品牌,解決農產品銷售問題。
(三)明確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周期。
農村科技特派員派駐服務周期依據開展技術服務的內容和模式而定,原則上不超過3年。派駐服務期滿後,特派員、派出單位以及派駐單位三方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繼續簽訂派駐協定,經協商繼續簽約的,完成續簽後由特派員報市科技局備案。
(四)加大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三農”扶持。
發揮省、市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每年在省、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項資金,用於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工作。
1.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及其派出單位在我市舉辦技術培訓活動。市科技局每年面向各縣(區)、鎮、村以及農業企業徵集農業技術培訓需求,發布農業技術培訓目錄。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及其派出單位單獨或聯合我市機構在我市現場或通過網路遠程視頻方式舉辦的符合目錄規定的且經市科技局備案的技術培訓,按培訓活動實際支出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次活動最高30萬元。(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2.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開展農業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根據省、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市科技局發布農村科技特派員對接科技創新示範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經專家評審論證,以事前補助的方式,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的扶持。(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3.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在我市投資創辦企業。市科技局發布農村科技特派員創業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對農村科技特派員帶技術、項目、資金在我市投資新創辦企業的,經組織專家評審論證,以事後補助的方式,按企業當年固定資產和生物性資產投資以及場地租賃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4.鼓勵農業科技孵化器、“星創天地”等孵化載體吸納農村科技特派員入駐創新創業,並給予場地租金減免。市科技局開展孵化載體運營評價,對吸納農村科技特派員入駐創新創業的孵化載體,在運營考核評價中予以優先評優支持,獲得通過優秀評價的給予10萬元支持。(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5.對在我市註冊、登記並以“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模式開展優質農產品網路銷售科技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前3年每年按其場地租金的50%給予支持,最高5萬元;前3年每年按其科技服務主營業務(含農產品電商銷售)收入的3%給予支持,最高15萬元。(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市商務局配合)
6.市聯合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優先支持由農村科技特派員創辦(入股)的企業融資。對通過市聯合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髮生的貸款且履行正常還貸的企業實行貸款貼息支持,按貸款利息(科技信貸風險金承擔部分)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150萬元。(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7.對以農村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團隊方式進駐的重大項目,可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市科技局負責,市財政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以市長為召集人,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長為副召集人,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扶貧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河源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見附屬檔案),制定聯席會議工作規則,明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市科技局負責,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市燈塔盆地管委會配合)
(二)加強考核評估。農村科技特派員派駐期滿後要向市科技局提交派駐服務工作總結報告,主要包括開展技術對接服務的內容、解決的關鍵技術問題和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等。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農村科技特派員派駐工作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對工作業績突出並獲得市級表彰的,其申報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立項支持。(市科技局負責,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
(三)加強宣傳表彰。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農村科技特派員及其派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加大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的政策宣傳力度,引導新聞單位、社會各界參與、擴大對農村科技特派員的宣傳報導,鼓勵社會力量設獎對農村科技特派員進行表彰獎勵,提升農村科技特派員社會地位,增強對農村科技特派員認同感、光榮感,激勵更多科技人員踴躍參與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助推農業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負責,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局配合)
五、附則
(一)本方案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所涉及的扶持政策與《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源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號)不得重複享受。
(三)本方案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印發的通知
河府辦〔2020〕2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9日
政策解讀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19年10月,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周年總結會議在北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對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年來,堅持人才下沉、科技下鄉、服務“三農”,隊伍不斷壯大,成為黨的“三農”政策的宣傳隊、農業科技的傳播者、科技創新創業的領頭羊、鄉村脫貧致富的帶頭人,使廣大農民有了更多獲得感、幸福感。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創新是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支撐。要堅持把科技特派員制度作為科技創新人才服務鄉村振興的重要工作進一步抓實抓好。廣大科技特派員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中不斷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19年10月,林濤市長聽取全市科技工作匯報後特彆強調要紮實抓好我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要充分用好國家、省科技特派員資源,服務我市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2019年12月,林濤市長到市科技局調研時,要求抓緊制定我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方案。
二、方案主要依據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在充分領會市政府林濤市長指示精神的基礎上,同時參考了以下相關檔案: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2號);
2.《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101號)
三、方案起草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部署,推動我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創新發展,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要素資源,強化科技創新引領,引導技術、成果、人才等創新資源向“三農”傾斜,補齊農業農村短板,推動我市農業高質量發展。
四、方案主要內容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工作方案》內容主要包括總體要求、重點任務、組織實施、保障措施及附則等五個方面。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科技特派員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部署,推動我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創新發展,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創新要素資源,強化科技創新引領,引導技術、成果、人才等創新資源向“三農”傾斜,補齊農業農村短板,推動我市農業高質量發展。
2、主要目標
到2025年,建設一支高質量的農村科技特派員隊伍;累計培訓農業技術人員或農戶5000人次以上;示範推廣農業新品種或主導品種30個以上、新技術或主推技術50項以上;備案國家、省“星創天地”20個以上;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新創辦或技術入股農業科技企業100家以上,實現總產值1億元以上。
(二)重點任務
1、建設特派員工作“三庫一平台”。實現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成果、技術需求網上徵集,網上對接和網上跟蹤管理;
2、構建農業科技孵化育成體系。建設農業創業孵化基地、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星創天地”等;
3、開展農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生物技術、新品種繁育、生態養殖、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智慧型農業裝備等;
4、積極開展農業技術對接服務。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企業、農村基層或通過網路遠程視頻方式開展技術培訓,培養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農村致富帶頭人;
5、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技術、項目、資金創辦企業,或以技術入股等方式與服務對象結成利益共同體,發展“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模式;
6農業技術成果轉化示範。農產品高質量綠色生產技術、數字農業和智慧農林水技術成果、農副產品精深加工、現代漁業關鍵技術成果等。
(三)組織實施
1、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方式。線上和線下對接;
2、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內容。開展技術培訓,技術攻關,創新創業,代言優質農產品。
3、農村科技特派員技術對接服務周期。依據開展技術服務的內容和方式而定。
4、農村科技特派員服務“三農”扶持機制。
(1)舉辦技術培訓活動補助。徵集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需求,發布農業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目錄。對粵港澳大灣區農村科技特派員及其派出單位聯合我市機構在我市或通過網路遠程視頻舉辦的目錄內且經市科技局備案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按培訓活動實際支出總額的50%給予補助,單次活動最高30萬元,另50%由提出技術培訓需求的企業(單位)承擔。此條的主要目的是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深入我市深入田間地頭、企業、農戶或通過網路遠程視頻方式開展技術培訓。
(2)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補助。市科技局根據省、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年度支持方向和重點,發布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經專家評審論證,以事前補助的方式,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的扶持。此條的主要目的是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及其派出單位技術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
(3)特派員投資創辦企業補助。市科技局發布農村科技特派員創業示範項目申報指南,組織項目申報,以後補助的方式,按企業當年固定資產和生物性資產投資、以及場地租賃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此條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來我市創新創業。
(4)創業孵化載體補助。對吸納農村科技特派員入駐創新創業的農業科技孵化器、“星創天地”等孵化載體,在運營考核評價中予以優先評優支持,獲得通過優秀評價的給予10萬元支持。此條的主要目的是鼓勵我市孵化載體吸納農村科技特派員來我市創業。
(5)電商銷售科技服務機構補助。以“農村科技特派員+電商”模式開展優質農產品銷售的科技服務機構,前3年每年按其場地租金的50%給予支持,最高5萬元;前3年每年按其科技服務主營業務(含農產品電商銷售)收入的3%給予支持,最高15萬元。此條的主要目的是鼓勵農村科技特派員幫助解決我市農產品銷售問題。
(6)市科技金融支持。農村科技特派員創辦或技術入股的企業,對通過市聯合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融資,市聯合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按貸款利息(科技信貸風險金承擔部分)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150萬元。此條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引導農村科技特派員來我市創新創業。
(7)“一事一議”支持。對以農村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團隊方式進駐的重大項目,可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5、農村科技特派員的考核評估。市科技局組織專家對科技特派員派駐工作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對工作業績突出並獲得市級表彰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其業績作為職稱職務晉升的重要考評依據,其申報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立項支持。
(四)保障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以市長為召集人,分管市領導為副召集人,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河源市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2、加大經費投入。在省、市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中每年安排一定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開展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科技特派員項目,形成科技特派員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長效機制。
3、加強宣傳表彰。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農村科技特派員及科技特派員派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五)附則
1、本《工作方案》由河源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2、本《工作方案》所涉及的扶持政策與《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源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號)不得重複享受。
3、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