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2022年1月6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浙江省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6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財政廳
內容解讀
繼續實施現有差異化收費政策
發揮浙江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省份先發優勢,繼續實施好現有差異化收費政策,並加強分析評估、適時疊代最佳化。
浙江省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浙江省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
積極開拓差異化收費項目
結合浙江高速公路網運行實際,重點推進與改擴建高速公路平行路段、交通量明顯低於設計能力路段、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或城市道路擁堵嚴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較小路段等高速公路的差異化收費工作,合理選擇分路段、分車型(類)、分時段、分出入口、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靈活組合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式。
分路段差異化收費
重點在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或城市道路擁堵嚴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間交通量差異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顯低於設計能力的路段,實施靈活多樣的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槓桿,均衡路網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區域路網整體運行效率,促進區域物流運輸降本增效。
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
結合實際情況,對不同車型(類)普通貨車或國際標準貨櫃運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罐式車輛等專用運輸車輛實施差異化收費,提高專業運輸效率,支持物流運輸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分時段差異化收費
重點針對交通量波峰波谷明顯、承擔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時段執行差異化的收費標準,引導客、貨運車輛錯峰出行,緩解尖峰時段交通擁堵,均衡路網時空分布,提升路網暢通水平。
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
重點針對鄰近港口和大型工礦企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異較大的相鄰平行路段、城市周邊高速公路項目等特定區間、特定出入口實施分出入口差異化收費,擴大精準調流降費的實施效果。
分方向差異化收費
重點針對資源省份貨物單向運輸特徵明顯的高速公路,可對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實施差異化收費,利用價格槓桿,引導車輛科學合理地使用公路資源。
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
進一步完善ETC電子支付優惠模式,通過加大ETC電子支付優惠力度,鼓勵引導車輛安裝使用ETC不停車快捷通行高速公路,提高路網通行效率,促進物流提質增效。
探索建立差異化收費政策動態調整機制
選擇條件成熟的經營性高速公路試行車輛通行費政府指導價,探索建立差異化收費政策優惠幅度動態調整機制。經省政府同意,以批准的優惠幅度為基準,允許高速公路經營單位適當提高優惠幅度,增強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吸引力,擴大受惠面。
高速公路實行差異化收費,要提前科學制定具體方案,並積極開展兩項評估,規範上報審批程式。政策執行後,要開展動態監測和評價分析。
科學制定具體方案
對於在同一區域或同一高速公路路段實施的多項差異化收費政策,要加強統籌協調,合理最佳化方案。為避免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費率頻繁調整對公眾造成不便,每種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案的試行時間原則上不少於一年。
積極開展兩項評估
新增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單位要認真開展交通影響評估和社會風險評估,確保政策實施後,不因流量增加出現高速公路服務水平明顯下降(原則上不低於三級服務水平)。
規範上報審批程式
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或省交通集團組織高速公路經營單位擬定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方案,按規定程式上報省政府,並抄送省交通運輸廳,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部門統一匯總並審核,經省政府批准後實施。交通影響評估、社會風險評估、應急預案以及相關協定(方案和協定中應明確收費系統軟、硬體設施改造內容及費用承擔單位)等隨文報送。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對經營性高速公路實施差異化收費的,要按照契約或協定約定,落實相關保障政策,依法保護各方合法權益。
開展動態監測和評價分析
各相關單位要對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加強對相應路段交通量結構及變化、通行費收入、養護和運營管理支出等情況的分析,對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拓寬思路、創新方法、全力解決。在差異化收費政策到期前3個月,對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效果進行量化總結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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