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環境保護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

洛陽市環境保護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是為了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而公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環境保護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報告
  • 發布單位:洛陽市環境保護局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了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效果,我局積極開拓公開方式:
一是建立洛陽市環境保局入口網站。內設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機構設定、辦事指南、政策法規、收費標準、污染控制、自然生態、環境評價等幾大板塊,開設信息公示公告、空氣品質日報、局長信箱、環保投訴等視窗,極大地拓寬了政務信息公開覆蓋面,提高了效率。
二是通過報刊、電視等媒體發布信息。我們及時在洛陽日報、洛陽晚報、洛陽電視台等新聞媒體發布環保政務信息,便於公眾及時知曉。
三是是在局一樓大廳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辦事指南和各科室分布以及職責,為來局裡辦事民眾提供方便。
四是是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在2008年的環保大接訪活動,我們製作下發了相關信息手冊數千份。通過以上方式依法將環保局職能類事項、許可類事項、服務類事項、決策類事項、法規類事項、工作動態類事項等6大類內容予以公布,方便民眾辦事和知情,有利於人民民眾行使監督權力。
二、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進行依法公開。同時,堅持保密原則,公開的內容都要經過部門領導的審定,對涉及有限範圍知曉的信息,我們及時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政府環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堅決不予公開,並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範圍的,我們及時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及時告知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環境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公開的內容不確切的,及時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還沒有出現向民眾收費的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還未出現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們積極徵求民眾意見,把好的做法堅持下來,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正,確保高效便民。一年來我們收到民眾和相關委局提出的修改意見10餘條,其中對辦事時限要求予以延長的6條,我們在嚴格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和合法的前提下,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方案加以修改,確保更合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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