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水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水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是泰安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出台實施,進一步明確水資源管理各項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水資源管理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泰安市人民政府
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是2022年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已於2022年12月27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於2022年12月29日正式印發實施。
水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資源性支撐、控制性要素、普惠性產品,關係著發展格局、民生福祉、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當前,我市水資源匱乏,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282立方米,不足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7,這與建設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市的要求,與人民民眾對優質水資源、高效水服務的要求不適應,協調解決這一突出瓶頸制約,要樹立全市水資源管理“一盤棋”思想,從市級層面推進出台水資源管理的指導意見。
《實施意見》被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通過前期調研、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等環節,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於2022年12月29日正式印發。《實施意見》的出台,進一步明確了水資源管理各項任務,捋順了各部門管理職能,為全市水資源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實施意見》包含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3個部分的內容,其中,主要任務部分是《實施意見》的核心,從強化剛性約束、提升用水效率、最佳化水資源配置、完善基礎設施、加大保護力度、加強再生水利用6個方面制定了25條措施,細化實化了管理要求,進一步推進了全市水資源管理水平提升。
《實施意見》內容突出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的原則,精打細算用好水資源,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實施意見》在強化剛性約束方面,明確了總量控制要求,通過採取嚴格取用水審批,加強計畫用水管理,強化取用水監管等措施,推進水資源剛性約束具體落實;在提升用水效率方面,明確了農業、工業、城鎮生活等各行業的節水任務,明晰了各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業用水管理職能,強化節水監督管理,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在最佳化水資源配置方面,通過實施水權交易、挖掘黃河水潛力等措施,強化水資源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要素保障作用;在完善基礎設施方面,從最佳化供水格局入手,推進水源工程、連通工程等建設,強化供水能力提升;在加大保護力度方面,明確了推動和鞏固大汶河超載治理要求,從地下水管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土流失治理、水環境治理、推進河湖長制等方面,提升水生態保護力度;在加強再生水利用方面,以提升再生水利用為出發點,明確了加快建設雨水、礦井水利用系統,鼓勵企業開展再生水利用,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斷提高。
《實施意見》的印發實施,為提升我市水資源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遵循,為發揮水資源的經濟、社會、生態等綜合效益,不斷推進水資源管理工作上台階、上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撐,將對加強水資源管理保護、助力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行動、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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