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與德治

《法治與德治》是賀麟所著作品,出自於《賀麟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法治與德治
  • 作者賀麟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賀麟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者簡介,作品原文,

作者簡介

賀麟(1902—1992)先生,字自昭,是中國近現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現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並以研究與翻譯斯賓諾莎、黑格爾哲學著稱於世。早年就讀於清華大學,後留學於美國(奧柏林大學、芝加哥大學和哈佛大學)和德國(柏林大學),抗戰前夕回國,任教於北京大學、西南聯大等學府。賀麟治學凡六十餘年,中西會通、古今會通,在諸多思想和學術領域均有重大建樹。尤其是早年力求“儒家思想的新開展”,自創“新心學”,在傳統儒家思想的基礎上,融匯歐陸唯心論,發揚陸王心學之菁華,自成一個體系,與馮友蘭、金岳霖、熊十力等人的新儒學,鼎足而立,一起構成了一代中國儒家思想的新圖景,對後世中國思想之發皇,影響深遠。編者簡介高全喜,賀麟先生的博士研究生。1962年生,江蘇省徐州人。1988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獲哲學博士學位。曾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和法學研究所,教授、研究員。現任教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同時擔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院長。研究方向為政治哲學、西方思想史、法理學和憲政理論。有《休謨的政治哲學》(2004)、《論相互承認的法權——〈精神現象學〉研究兩篇》(2005)、《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2009)、《立憲時刻:論〈清帝遜位詔書〉》(2011)等多部著作出版。

作品原文

法律之於政治,猶如文法之於語文,理則之于思想。不合理則或不合邏輯的思想,只是主觀的意見感覺,不成其為系統條理的思想。沒有文法的語文,決不能正確傳達思想,宣洩情意,即不成其為傳久行遠的語言文字。沒有法律的政治,即是亂政,無治,無有組織,不團結,未上軌道的政治。
就法律與道德的關係而論,良心或內心制裁是防止作惡的第一道防線,清議、禮教或社會制裁是防止作惡的第二道防線,刑罰或法律的制裁是防止作惡的第三道防線。這三種制裁雖只是消極地防止作惡,亦所以積極的鼓勵向善。這三種制裁雖有內外群己精粗之不同,但於維繫人群道德生活均各有其特殊功能,不可或缺一。若缺少任何一種制裁,其他二種均會連帶受損害。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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