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中國共產黨人國家管理理論上的一個重大創舉。法治是國家的強制之治,德治是社會的教化之治。依法治國就是要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運用法律的強制力懲處罪惡、治理國家;以德治國就是要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運用道德的力量弘揚社會善行、形成社會正能量。2001年1月10日,江澤民同志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兩者的關係:“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法治與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廢。法治屬於政治建設,屬於政治文明,德治屬於思想建設,屬於精神文明。二者範疇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2021年,“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入選由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劉志新編寫的《百年黨史關鍵字》。

提出背景,

提出背景

進入21世紀,中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新階段。在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推動改革開放事業深入發展的同時,黨開始積極探索適合時代發展的治國理政方式,提出了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治國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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