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是2021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中主要規定了規定了油品運輸過程中油氣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油品運輸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 control for petroleum transport
- 標準號:GB 20951-2020
- 發布日期:2020-12-31
- 全部代替標準:GB 20951-2007
- 實施日期:2021-04-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歸口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執行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修訂背景
編制進程
修訂依據
修訂情況
- 調整了適用範圍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油品運輸過程;
- 將《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更名為《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增加了油船控制要求。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1 適用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控制要求 | 2 |
5 排放限值 | 3 |
6 污染物監測要求 | 3 |
7 標準的實施 | 4 |
附錄A(規範性附錄)汽車罐車油氣回收系統密閉性檢測方法 | 5 |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汽車罐車回收系統配置表 | 7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5600 鐵道貨車通用技術條件 |
HJ 733 泄漏和敞開液面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技術導則 |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 |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39號) |
《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3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