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發展,穩定金融經濟秩序,貫徹落實《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實施意見》(河發〔2018〕19號)等檔案精神,加強河源市融資專項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1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7月1日
- 發布單位: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發展,穩定金融經濟秩序,貫徹落實《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實施意見》(河發〔2018〕19號)等檔案精神,加強河源市融資專項資金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緩解企業融資困難,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發展,穩定金融經濟秩序,貫徹落實《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實施意見》(河發〔2018〕19號)等檔案精神,加強河源市融資專項資金管理,結合...
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為支持河源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市財政通過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具有專門用途和績效...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 組織實施。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7日 全文 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我...
《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管理辦法,從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健康發展,規範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引導地方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及民族貿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的資金。第三條 專項資金旨在引領帶動地方積極探索政府扶持...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設立,由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使用遵循公開公正、擇優高效的原則,圍繞黨中...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根據《廣東省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4〕179號)及有關規定,現將2015...
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不斷提高其貸款可獲得性。將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提高到1萬元,範圍擴大到返鄉下鄉創業人員。深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鼓勵各類群體到鄉村創業就業。大力實施“客家菜師傅...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投融資機制的若干意見》(粵府〔2015〕66號),完善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根據省政府批准的《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金總體安排計畫》,現將2015年省財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業資...
修訂完善《金融機構支持經濟發展獎勵辦法》,鼓勵金融機構根據實際開發金融產品,推進開展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服務;適時開展設備融資租賃服務;全面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和政府採購供應商融資;擴展中小微企業增信貸款服務。(市金融局、市經濟和...
建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市場化運作機制,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績效評價。(七)建立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長效機制。實行有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
中國製造2025專項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促進我省中小企業健康持續發展,進一步規範省級公共財政引導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江西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
第四條 為落實就業優先政策,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專項資金安排支出用於對財政貼息支持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一定獎補。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符合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
第一條 為促進海北州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小微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青海省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
第十條 企業掛牌上市融資獎勵資金的申報資料、申報流程,按照《河北省企業掛牌上市融資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冀金監字〔2019〕1號)執行。第十一條 資產證券化、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銀行保險業金融機構創新產品獎勵資金的申報。獎勵資金採取...
享受財政貼息支持的創業擔保貸款,作為借款人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應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借款主體資格審核,持有相關身份證明檔案,且經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和經辦銀行審核後,具備相關創業能力,符合相關擔保和貸款條件。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
主要工作職責:按照平等、自願、共擔風險、共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原則確定協作銀行,確定具體的合作方式及風險分擔比例;負責與協作銀行簽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業務合作協定》;制定和修改《大埔縣企業融資(助保貸)扶持實施辦法》;...
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若干意見》、《關於人民法院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廣東省《關於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若干意見》等規範性檔案的要求,就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司法保障工作...
鼓勵各級財政對放大倍數在4倍以上的擔保和再擔保機構,按照當年新增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累計發生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十五)完善風險補償金機制。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關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政〔...